第63章 一邊去(1 / 2)

男人手下腳下都有黃金,一般男子自視過高,從來不會幫女人做什麼事。

手上一水一揮,灑得我一臉,他指揮著:“一邊去。”

他要洗,讓他洗個夠,順便脫了外麵的罩襯往水裏一丟:“洗吧。”讓你洗個夠。

“小著別著涼了。”他皺著眉頭叫,抓著水裏的衣服,一塊兒敲著。

老媽子,老媽子一樣的禽獸。

順便,把一雙髒鞋子都往水裏丟:“洗幹淨點。”

往那野花野草一躺,咬著狗尾草,曬著宜人的陽光,真的好舒服啊。

“秦米米。”他揚聲叫:“你鞋子裏有什麼東西啊,這麼臭。”

聽他叫吧,唉,人品不錯,很勤勞,他吼我,我虐他。

“秦米米,你這鞋子裏頭,怎麼有銀票啊?”

“啊。”不會吧,我爬起來,跑過去看。

那鞋子有點破邊了,邊上露出了白色的紙兒,他撕開一些,那銀票就露出來了,一看,竟然是大麵額的。

他折開另一隻鞋子的線,裏麵也墊著幾張銀票。好幾萬兩啊,夠我們吃喝幾年不愁了。

“哪裏來的?”他抬頭問著。

我蹲在一邊托著臉:“這個不關我事的,這雙鞋子是程予送的。”沒偷沒搶。

“他送的。”禽獸變臉了。

二隻鞋子往水裏一丟,連銀票也撕了丟在水裏。

說風就風,說雨就雨。

“他是我朋友。”

“又怎麼樣,我說過,不會讓你擔心什麼的。”他還頗有理地說著。

“我也不知道,我要知道,就不會那麼潦倒了。”

“秦米米。”他不悅地叫。

叫我幹什麼?“你和他一樣,是我的好朋友,你是表弟,有親戚關係的,他是朋友,好朋友。我們吃了一頓飯,就散了,我走我的,他走他的。”

這樣還不夠明白嗎?我和程公子隻是個過路朋友。

“其實人不錯的,分開的時候,我有一瞬間的想哭,可我還是決定要走。”

他神色稍霽了一些,拍拍我的肩:“別管他了。”

“他是好朋友,他給我穿上這鞋子的時候,我真的好感動的,你居然給扔了。”好過份,幸好水不急,在底下打轉著。

踢踢他:“去給我撿回來。”

“再給你買過。”他將衣服擰幹水,放在竹籃上。

“不要,那意義不同的,快去,你不撿,我生氣了。”撕了那銀票沒有什麼,反正我也不會用他的錢的。

這天殺的,用什麼力氣啊,居然把那麼厚的鞋給洗個洞出來。

他見我生氣,撩起袍子就下水去撿鞋。

水有些深,我伸手,讓他抓著。

他沒好氣地叫:“真想把你丟下水裏。”

赤著腳走得很是小心,一手抓著他,一手提著裙子,怕是刺到了腳。

他垂下眼,將竹籃塞給了我,然後蹲下身,似乎很無奈地說:“上來吧。”

“本小姐不屑。”歎得那麼無奈。

“拽什麼,要快點回去,不用做事啊,你吃什麼,吃手指啊。”

就不懂得說些好聽的嗎?那他要背我,我也不客氣了。

爬上他的背吆喝著:“駕,駕,駕。”

“去”,他鼻子裏哼出聲。

一手拿著籃子,一手張揚開來,看著藍天一搖一搖的,伸出手,抓住了清新自然的空氣,多美啊。

我笑,伏在他的頭上:“孟情。”

“什麼事?”

“孟情孟情孟情……,禽獸禽獸禽獸……”輕輕喃喃地叫著,帶著一些依靠。

“回家啦。”他也叫著。

回家,我們的家。

“又見炊煙升起……。”高興起來,哼起王菲的歌。那首歌,真溫暖,淡淡的,帶著淺淺的暖意。

他靜靜地聽,我唱得高行,手在風裏搖啊搖,影子越來越長,心情,越來越好。多美的秋天,值得高歌一曲。

“你唱歌真好聽。”

真難得,天沒有下紅雨,禽獸竟然讚揚起我來了。

“那我去擺個地攤,唱唱山寨版的歌,如何啊?”全是抄襲別人的。

他笑:“想也別想。”

大男人主義,幸得我無大想,不然我一定受不了他這種思想。

“到家了。”我叫著。

他一手推開那沉厚的木門,迎門就是撲鼻的桂花香味。放我在石椅上坐著,再去拿了一雙鞋出來讓我穿。

我曬衣服,他就在桂花樹下雕刻著。挑著青菜,準備晚飯,一天就這樣打過去,滿足而又無所想,日子安靜得像是流水一樣。

大多的時候,他很好說話,我也知道怎麼不惹怒他,我覺得沒有必要天天跟他對峙著。倒不如不說,傷他我也不想,還傷害著一種信任的感情。

期待著,我能不能看到下雪,這個冬天,不會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