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農奴製(1 / 2)

拉克申嗷的一聲跳了起來,彎腰從靴筒裏拔出一柄牛耳的尖刀!這家夥把刀子從左手拋到右手、再從右手拋到左手,兩隻手相互交替著一連拋了十幾下,還把刀刃放到舌頭上舔了添,一股蒙古漢子的彪悍之氣是撲麵而來!

任來風遠遠的看著,就像看一個和自己無關的熱鬧一樣,心裏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不過是個蒙古莽漢而已,也別說是拿著一把小刀了,就算他手裏拿的是一把蒙古彎刀也不可能是馮文英的對手呀。

一個戰鬥經驗豐富的武功高手,和一個隻有一身蠻力的莽漢的差別,就好像餓狼和大山羊的差別一樣。別看兩種動物體型幾乎一樣大,一個卻隻能淪為另一個的食物。山羊永遠也不可能是狼的對手。

事實也正像任來風想的一樣。在拉克申熱了身、做好了準備之後,馮文英輕抬秀足,以比拉克申踹那個瘦小子快一倍、美觀十倍的動作,一腳就把手持尖刀的拉克申踹出了五米開外。牛耳尖刀也扔了,人也摔了個四腳朝天。

蒙古漢子血液中的彪悍基因這一刻在拉克申身上表現了出來,就見這個蒙古壯漢一個翻身爬起來,撿起牛耳尖刀再次怪叫一聲,像一頭被激怒的公牛一樣衝著馮文英就撲了上來!

“嘭!”馮文英身子一旋,以一記更漂亮的旋風腳再次把拉克申踢出了數米以外!

拉克申爬起來,撿起刀再上,又被馮文英漂亮的一腳踢飛。連續四次被一腳踢倒,拉克申再也不往上撲了。明知道倆人的差距巨大,再衝上去挨揍那就不是勇敢,而是腦子有毛病了。拉克申的智力顯然還在正常人的範疇以內。

“不打了,不打了!”拉克申扔了尖刀連續擺手,表示自己已經認輸了。“強大的客人,我認輸。你剛才為什麼踢我?”這才是拉克申輸了以後迫切想要知道的,我幹什麼了?你幹嘛過來就踢我?後來挨的那三腳可以理解為兩個人之間在戰鬥,但第一下是為什麼呢?

“你為什麼要打他?”馮文英沒回答拉克申的問題,反而是把同樣一個問題反問給了拉克申。她指的是那個黑瘦的小個子。現在看清了,那人已經長出了胡子,顯然不是個孩子了,隻是身材比較瘦小罷了。

“他?”拉克申看看那個黑瘦小子,一臉的愕然,“他做了錯事,我當然要教訓他。他是我家的奴隸崽子,我教訓他難道不應該嗎?”

得,這就觸及當時蒙古的社會製度了。四十年代初期,內蒙古還是農奴製社會,貴族或者大牧主、大家族養上幾個甚至幾十、上百個奴隸都是很正常的事。

奴隸就是奴隸主的私人財產,他們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受奴隸主支配,就像現代人家裏養的小貓小狗一樣。奴隸主殺死奴隸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奴隸主毆打奴隸確實是家常便飯。

馮文英還想要爭辯,任來風趕緊上去一把拉住了。任何試圖改良一個社會製度,使它進入更高階段的人,無一不是曠世的偉人。就好像大禹的兒子啟把原始人類帶入到奴隸製社會、秦始皇結束奴隸製進入了封建製、孫中山一手完結了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