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可的大女兒和林南是同班,上了高中又在同一所學校。學校離村子比較遠,我們偶爾也到學校所在的鄉鎮做手藝,遇到這麼路遠的,王一可自然沒法來了,那就要請兩天假,經常請假勢必引起校長的反感,說不定哪天板真起來,叫你一點也動彈不起來,那就糟糕了。況且這學期他教的又初三。好在初三星期六是允許補課的,而且允許收點費用,還有什麼課時津貼,一刮爐加起來比其他年級多個千把八百的。我那時不懂得這些,林南臨上學前和我聊了一夜,從一個他喜歡的女生聊到了班裏的所有女生,再從校長到班主任到每一個任課老師。說到王一可,林南不說了,我說有啥不好說的,雖說我和他是同行或者稱同事,真正講起感情來總沒法和你林南比啊。
林南說我瞧不起他,我說他是老師啊。你怎麼能這樣,你過河拆橋。考上高中了,不需要人家了。他說我不懂,語氣冷冰冰的。乖乖,我比你早出來幾年了,我倒不如你了,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了,我沒有你的文化多,是吧。我本來根本說不出這種話的。因為在我們村上有個不成文的規律,能考上高中的將來多半能上大學,上了大學就等於說是城裏人了,他們一離開這裏,就永遠離開了,見了麵也就是象征性地打個招呼,哪怕是老同學,就是有點親戚關係的也是這樣。上了年紀的倒好些,清明還會回來給祖上的墳瑩添點土。這麼順著一推不就是這個理嗎?林南不可能和我好到一輩子的,於其把話憋在肚裏,不如現在說了。
林南說不出讓我滿意的理由來。我說我討厭語文老師,有事沒事的讓人抄課文,抄了他又不看,看了有不回你個上下,作業本子收去就沒有了,據講後來這些本子統統進入他兒子的書包。另外,一年到頭把他同學的爛書賣給我們,隻因為這個同學在縣裏哪個局,他想請他調動。王一可憑自己勞動有什麼不對的,至少比四隻眼的語文老師強多了。
那次爭論之後,我就很少再遇見林南了。
他是比以前長得高多了,小胡子也出來了。這小子早熟,這是王一可對我爹說的。我不懂什麼意思。王一可經常請他帶東西給他女兒,林南不是磨破了口袋就是打破了鹹菜罐子,一路上鹵滴滴的。王一可不好說什麼,漸漸的也不要他帶了。放月假的時候他和王一可女兒通常乘一輛破中巴回來,王一可每次他接女兒回家,都看見他。師生之間互相禮貌地打個招呼,便各回各的家。
後來,不知誰說王一可的女兒談戀愛了,說得有板有眼的,就像看見的一樣。話傳到王一可耳朵裏的時候也完全變了樣,第二天一早他就上了村裏惟一一輛通向外界的破中巴,他匆匆給校長請了假,鬧得校長也起了個早。他一人直接去了女兒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