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一個人,一個遙不可及的人。
為什麼會說他遙不可及呢?並不是說他距離我有多遠,而是對於我這個每個月領著幾千塊錢工資平凡的工薪族來說,他,做為這個時代的天王巨星,實在是一個生活在雲端的存在。
是的,此刻正在舞台中央勁歌熱舞的絕色少年,他就是我從大學開始一直瘋狂喜歡著的偶像安歌!他隻比我大兩歲,卻擁有著跟我截然不同的人生,在如今暗淡的音樂市場,他的每一張專輯都會破一個新的記錄,其中好幾隻單曲分別霸占各個音樂榜單的總榜冠軍。他拍攝的各個封麵雜誌更是破了一秒售罄的記錄,可以說,他是這個時代當之無愧的數據領跑者。
而我,隻是一個拿著半個月工資坐在電腦前麵好不容易搶到一張演唱會門票的小粉絲。對於這個我瘋狂喜歡了近十年的偶像,我一向是隻敢遠觀默默喜歡的,生怕自己說了一句喜歡,很快就被一群人白眼,“就你這個樣子,還喜歡安歌,回家找個鏡子照照吧!”
誰還不能做個夢呢?隻是偶像終歸是偶像,無論你多喜歡他,他也永遠不會娶你。所以28歲的我,在即將邁入婚姻生活的前一天,跟我未來的丈夫一起來聽一場包含了我所有青春記憶的演唱會,以此與那個雲端的少年揮手說再見。
男朋友林傑說我就是個傻子,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就圖了個演唱會前排座位,單方麵一廂情願的感春傷秋,擱人安歌眼裏估計就是一腦殘粉。
我扔給他一個宇宙無敵大白眼,老娘就是願意!
林傑一臉生無可戀,從包裏掏出一瓶水遞擰開遞給了我,“喝點水,一大把年紀了還跟人家小女生一樣扯著嗓子喊。”
我心裏不禁泛起一絲甜意,我的林傑雖然比不上台上的人那般耀眼奪目,但他是真真切切對我噓寒問暖的人啊。雖然表麵上他有事沒事總喜歡損我兩句,但每一次陪我瘋陪我傻的事他一件也沒落下。
突然想起媽媽曾經說的一句話,女人這一輩子最幸福的,不是做一個全心全意愛著某個男人的女人,而是遇到一個死心踏地愛你寵你的男人。
感慨完了,再看看台上的少年,穿著華麗光鮮的舞台服飾,動情的演唱著每一首歌曲,時而活力四射,時而溫柔甜蜜,一萬人的場館內,台下粉絲們的熱情隨著他的一舉一動,沸騰不已。
“今天晚上是這次巡回演唱會的最後一場了,不知不覺時間過得真快!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盡興呢!”
台下的妹子們一聽偶像在問問題,一個個使出體內的洪荒之力嘶吼著:
“盡興!”
“不盡興!還沒聽夠!”
“安歌,我愛你!”
“安歌最棒!”
妹子們的聲音太大,我那聲拚了老命喊出來的“安歌”二字瞬間被淹沒在這強大的音浪中,牟足了勁,準備再跟妹子們一較高低,嘴卻突然被身邊那個一直巋然不動的男人,用他的嘴堵住了。
我有點懵,還有點缺氧,伸出手一把將這家夥推開,“幹嘛呢?別妨礙我跟我歌哥互動!”
“怕你把嗓子喊壞了,明天我找誰結婚,水沒了,我再出去買點。”
林傑這人就是這樣,有一點點霸道,一點點毒舌,還有那麼一點點體貼。
“快點回來!”
林傑聽見回頭衝我溫柔一笑。
林傑出去後,我繼續幹正事:跟旁邊如狼似虎的妹子們比嗓門比熱情。
安歌唱了幾首歌,便開始進到與歌迷互動的環節。主持人先照例說了一大堆過場詞,當他提了提架在鼻梁上的眼鏡,提高音量說要抽幾位歌迷上來互動時,台下瞬間爆炸起來,妹子們一個個極力將自己的嗓門撐到極限。
“大家先冷靜一下,安靜一點。現在安歌先生會為大家抽出五位歌迷上台互動。”
冷靜?安靜?excuseme?當然不會有妹子理會他,眼前的人可不是什麼隔壁家的哥哥弟弟大叔大爺,他是世上最美最好看的少年,是她們心尖上的人。
眼看著周圍女人一個比一個聲嘶力竭,我反正怎麼也拚不過她們了,索性坐下來安安靜靜等結果。
“大嬸,您是安安的粉絲嗎?不是別買前排占位置啊!”
後排一女學生見我毫無熱情,一臉不滿。
我勒個去,老娘喊不過你們這幫小丫頭,坐下來歇會兒還被擠兌,難怪網上說安歌腦殘粉不少。
正準備以長者之姿苦口婆心行一番教導,卻被左邊位置的女生拉住了,“阿姨,3排7號好像是你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