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畢業(2 / 3)

出去走走吧,祖國大好山河依舊,隻要口袋裏有錢,去哪裏旅行不成啊?反正我也不用工作,如果你要去的話,我砸鍋賣鐵換點路費陪你一起去啊。

吳晗笑笑,“你還是好好照顧你的玉鳳吧。你們倆不是在考慮結婚的事麼,有沒有決定哪年辦婚事啊?”

玉鳳說最好在零八年,圖個吉利嘛。我覺得這事沒譜,像我和她這樣過日子,別說零八,就是一八年也難說。

“不是我說你,小柒。你也別一天到晚待在房裏忙活你的小說,最好能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這樣對玉鳳也好。她就算口頭上說不在乎,但畢竟也是個女生,對吃啊,穿啊這些方麵還是很重視的。人家說再苦不能苦孩子,到你這兒,就應該是再窮不能窮媳婦。”

哎,我歎了口氣,說道,仿佛大家都認為我會虧待了玉鳳一樣。放心吧,工作的事我自有分寸。如果這次的小說仍然無法出版的話,我就會考慮找工作的事了。我自己也年齡不小了,男人嘛,是該有事業的時候了。哎,總的來說,養個如花似玉的老婆是比較花錢。

“那就花吧,錢這東西其實真的沒什麼。就算掙來不容易,也要舍得花。人嘛,一輩子就是圖個開心。如果花錢能買開心的話,又何樂而不為呢?”

我點點頭,問道,那師姐你呢,你也年紀不小了。最好的年華都讓羅廣為給耽誤了,可得盡快找個歸宿啊。

吳晗擺擺手,說道,“我現在覺得男人不可靠,等什麼時候這個觀念被改變了,再考慮這方麵的事。”

話不能這樣說啊,師姐,倘若你一輩子都沒改變這個觀念,那豈不是要孤身到老了?

“那就孤身到老吧,一個人是過,兩個人也是過。想想看,一個人過日子,倒還顯得清淨。我想,我吳晗倒還不是一個離了男人就沒法活的人。”

不管怎麼樣,我喝了一杯酒,繼續說道,即便你真的不找男友了,也記得跟我們保持聯係。我想的是,我和玉鳳結婚的時候,還要請師姐你做伴娘呢。

吳晗笑笑,“再說吧,不過真的很想看看小柒你穿西裝打領帶的樣子。一個小文痞忽然一本正經起來,還真是想象不出會是什麼模樣。”

估計會很怪異吧,管它呢,我又不是學生了,哪還在意別人怎麼看我。其實我上大學的時候,你也是知道的,每天都頂著一個雞窩頭去圖書館看書,也沒人說過我。估計他們心裏都在嘀咕,這人怎麼這樣啊?不過反正大腦是他們的,他們愛怎麼想,我也管不著。

“像你這樣也很好啊,不用理會別人的想法,倒活的很自在。很多人一輩子都活在別人的言論中,人家怎麼說,他就怎麼改變。這樣的人一生當中都沒真正做過一次自我,即使活的風風光光的,也沒什麼值得別人好羨慕。也許,在他們心裏,他們也會覺得自己其實很失敗。”

也許吧,人總是這樣,有得必有失的。一個人如果收獲了功名利祿,也總得失去一些東西。在我看來,上帝理應是公正不阿的。

“恩。”吳晗點點頭,說道,“也許我之前的日子過的都太順利了,無論是學業還是工作都那麼一帆風順。所以像是為了尋求一種平衡一樣,上天在愛情方麵就為我設了一道坎,看我能不能邁的過去。”

那當然沒問題了,師姐。你還記得我們以前背的毛主席說過的話麼?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現在你的人生已經打開了嶄新的一頁了,你要像初中作文裏寫的那樣,拿起手中的畫筆,好好的去塗抹吧。

“這是誰的初中作文?居然在用我小學時說過的話。”

我東張西望,而後漫不經心的說了一句,哦,好像是我的。那個時候不是想象力貧乏麼,一個班四十個人寫作文,寫出來的比喻也就四五種。

“那你真不容易,在那麼艱難的環境裏長大了,居然還一心想著要當作家。”

也許是從小就有表達的欲望吧,這事很難說清楚。似乎我也覺得作家這行很辛苦,可還是滿心想著要當作家。我覺得吧,世界上有很多事是我們很難做出解釋的,仿佛支配著我們最終做了某事的都隻是些細小的感覺。我們可能從來都沒意識到自己有過這些感覺,但在一些事的處理上,我們卻不由自主的聽從了它們。

“說的倒很有板有眼,是有點作家的感覺了。”

哪裏,我反而覺得能說會道的人不太有希望成為作家。我覺得,真正的作家理應是口頭上很遲鈍的,他們的一切表達都需要訴諸文字。因為就本質來說,語言和文字是完全不同的,即便語言也是大腦思索後的產物,但就思索的時間來看,語言比起文字還是要短上不少。作家要表達自己的觀點,自然要追求縝密,所以就必須花費時間。

“那馬克吐溫呢?他說話不是很利索麼?”

他是挺幽默的,但我覺得他的文本在文學價值上很難比的上一些嚴格意義上的作家。稱呼他為演講家,倒比稱他為作家,顯得更為合適。

吳晗聽完我的這段話,忽然笑了起來,這讓我覺得很詫異。我上麵所說的東西絲毫沒有笑料,難不成她是認為我的觀點很愚蠢才笑出聲的?

“小柒,你知道我現在想到什麼了?”

說說看。

“我想起上大學那會兒,我們倆在圖書館裏唧唧歪歪討論小說的事了。那時隻要我們讀完同一本書,就會就這本書的內容,思想,結構,以及它的作家彼此交換意見。有的時候,也會吵的麵紅耳赤的。這些,你還記得麼?”

當然記得。我每每回憶起大學的時光,都會覺得那段與你討論文學的日子是最充實,也是最有意義的。在現在的東壇師大,真不知道還有沒有像我們一樣的兩個人會在圖書館裏為一本小說而爭論的喋喋不休呢。

“是啊,現在的這個時代,喜歡寫東西的孩子是變多了,但是真正關注純文學的人卻越來越少了。現在的人越來越浮躁,寫出來的東西大多空洞無物,隻流於一些形式上的美感。這種創作在本質上,其實已經跟文學無關了。”

所以我寫《畢業了》的初衷,往崇高了說,真的是為了喚醒一些人,讓他們認識經典,去閱讀經典,感受這些偉大作品的獨特魅力。

“但是這樣能成功麼?現在的孩子都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勢,誰會願意屈尊下來聽另一個人去訴說一些不能供他們消遣的話語呢?”

關於這一點,比起師姐你,我倒稍微樂觀一點。我覺得現在很多孩子的高高在上,隻是一種表麵。他們實際上內心很脆弱,所以必須在表麵豎立一個高大的形象來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所以,如果我可以好好雕琢自己的文字,讓它們能像一座不讓人感到抵觸的橋梁伸展到他們的內心去,就應該能與他們進行溝通。

“或許吧,這也是我所希望的。對於一個學中文的人來說,最美好的事莫過於文學事業的欣欣向榮了。”吳晗說完這話,又搖了搖頭,說道,“小柒,你不覺得咱們很奇怪麼?”

奇怪?哪裏奇怪?

“你看,事情已經奇怪到你都絲毫察覺不出它奇怪的地步了。我說的是,今天我失戀了,可咱們卻坐在這裏沒完沒了的說著文學。實在是有點不搭調。”

嗬,我笑著說,一說到我感興趣的東西,我就有點把持不住了。其實也沒什麼啊,說說跟戀愛毫無關係的話,也好讓你轉移一下注意力。

“恩,今天幸虧有你。不然我還真不知道我一個人會幹出什麼傻事呢。”

不會的。我覺得,即使我不在你身邊,你也不會做出任何傻事的。

“怎麼說?”

沒有來由,我就是這麼覺得,似乎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你是我師姐,你是吳晗,就這麼簡單。

“看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是相當偉岸了?”

那是,就跟英雄紀念碑一樣,巍然聳立。你知道嗎,如果說認識程玉鳳,我從她身上學到的是樂觀的話。那麼,從師姐你身上我所學到的,就是理智和堅強。

“是嗎?這兩個詞,可真不適合用來形容一個女生誒。”

恩,據說它們是用來形容女神的。

吳晗無可奈何的笑了笑,撇了撇嘴,說道,“看吧,看吧,剛喝了幾杯酒,你又貧上了。你這毛病就是改不掉。以後看你跟玉鳳父母在一起說話的時候,是不是還是這副不正經的樣子。”

我跟我爸媽說話都這副模樣,跟她父母還不照樣如此啊?那什麼,濤聲依舊啊。

“這你就不懂了,你跟我們,跟你爸媽都可以這麼說,但跟她父母說話的時候,就必須改掉這個習慣。不然萬一他們覺得你油嘴滑舌的,哪還放心把玉鳳托付給你啊?”

那有什麼,他們要真是死活不肯交出女兒,我就帶玉鳳私奔。我這人一輩子最討厭的事就是被人勉強,他們想要我在他們麵前表現的溫文爾雅的,倒真不如把我轟出去得了。在這事上,我敢打包票玉鳳會站在我這邊。因為或許我真正吸引玉鳳的地方,就在於我雖然有點玩世不恭,但至少是個有主見,不會輕易受他人影響的家夥。

“那看來原先用來稱呼你們倆的‘郎才女貌’得改改了,幹脆叫‘豺狼虎豹’算了。”

這名號不錯,挺適合我們的。我覺得吧,我和玉鳳都引領了一個極端。她是美女中的甩女,而我是文人中的粗人。

“恩。果然是狼狽為奸,相得益彰。”

就這樣,我和吳晗就我與玉鳳的婚事天南海北的一通胡扯,直到玉鳳再次打來電話提醒我,如果我夜不歸宿的話,後果會很嚴重。

我掛了電話以後,吳晗開口說道,“你先回去吧,別讓玉鳳擔心了。”

那你呢?

“我在這兒再坐一會兒,你放心,我不會有事的。”

恩,那師姐,我先走了。你有什麼事打我手機。

“去吧,去吧。”

回到出租屋的時候,程玉鳳黑著一張臉望著我,“坦白從寬吧,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聳聳肩,倒了一杯水,說道,羅廣為把吳晗給甩了。

“什麼!”程玉鳳對這事的反應還真大,“那畜生連這種事都做的出來?吳晗哪裏不好了,羅廣為是不是看上別的姑娘了?”

我點點頭,說道,這姑娘咱還認識。

“不可能。杜習文怎麼可能看上羅廣為那種敗類呢?”

我可沒說是杜習文。

“那,難道是陶瓷?”

我點點頭,問道,這事你怎麼看?

“你問這話什麼意思?是想問對誰怎麼看?”

都說說吧,特別是陶瓷。我現在實在不知道我們跟陶瓷是敵是友了。

程玉鳳搖搖頭,說道,“沒什麼好說的。我隻是覺得吳晗很可憐,羅廣為那個家夥我都不屑說他。陶瓷嘛,反正我們跟她交情本來就淺,以後不主動找她就是了。”

也隻能這樣了。

“那你今天陪你師姐了?”

恩,在附近的公園看到她的。有點不放心,所以就一直待在她身旁。剛才你打電話過來的時候,我們還在附近的一家飯館吃飯。她知道是你打來的電話,就叫我先回來。

程玉鳳眉頭皺了皺,說道,“叫你回來你就回來啦?萬一吳晗出個什麼事,我心裏怎麼好受啊?走,咱們去看看。”

哎呦,沒事的,我了解我師姐那人,她能扛的住的。

“死去,吳晗再怎麼強,也是個女人。隻要是女人,就都會有柔弱的時候。你要是不去,我自己一人去找。告訴我,地點在哪?”

算了算了,我擺擺手,說道,跟你一起去吧,萬一真出什麼事,有我在也好一些。

鎖了門,我騎著車子載著程玉鳳往那家飯館進發。到了的時候,卻發現吳晗已經不在那兒了。我問了老板,他說剛走一會兒。我轉過頭來問程玉鳳,咱要不要去追?

程玉鳳想了想,說道,“既然已經走了,那咱們也不要再去煩她了。你過一會兒撥個電話給她,確認一下她沒事就行了。”

在吉林待了近兩個月,謝奔騰終於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明天就要衣錦還鄉了。一開始他口口聲聲說是想念我和玉鳳,所以才打算先回來住一段時間再回去。後來在我的一番逼問下,他終於坦白:在吉林他交了一個女朋友,叫丁琦,此番回來正是帶女生過來見他父母的。

我笑著說,你小子不錯啊,還玩起異地戀情了。要是你爸媽真的相中那姑娘,你怎麼辦?難不成把她全家都接過來?

“那當然了,我肯定讓我爸動員一切資源幫她完成這次跨省搬家。”

得,你們有錢人都是一個招。

“這話怎麼說?誰還這麼幹了?”

在電話裏一時也說不清楚,等明天你回來了,再慢慢跟你說。

“好吧,記得到火車站來接我。我媳婦特別囑咐了,要見見我的好朋友,所以你們倆到時務必到場哦。”

這還用說,要不要我撕一條橫幅帶過去?

“行了你,那我先掛了。還有要提醒你的是,我在吉林那兒練就了一身喝酒的本事,回來不把你灌倒,我就不姓謝。”

我剛想說,你不就是想著要跟你老婆一樣去姓丁麼,幹嘛還故意找個借口。不過我這話還沒說出口,那邊就已經掛斷了。一個在追杜習文的時候可以花三百五十塊租程玉鳳用一小時的富家公子,在打長途的時候卻舍不得多花一分鍾的話費,這人果然高深莫測,非常人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