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書法作品欣賞(1 / 3)

第八章 書法作品創作

書法作品創作是借助一定的書法形式,來表現作者生活情趣、人生理想和審美觀念的一種藝術實踐活動。書法家以創作為依托,在創作過程中,通過技巧、章法等“形式”來傳達人生的理想和情趣。技巧由單純的形式和表達某種定義的符號轉換成“有意味的形式”,並且從中可以流露作者的才情、人格與修養。

第一節 書法作品的構成

書法作品的構成,主要涵蓋以下四個方麵:第一,選擇合適的文辭內容;第二,運用適宜的字體和書風;第三,書寫的技巧必須符合書法藝術美的規範;第四,題款與鈐印符合規範。下麵對書法作品的構成逐一進行介紹和分析。

一、選擇合適的文辭內容

書法作品寫的是漢字,漢字是有其文字意義的,即使是一個字,也有其代表的含義。任何一件書法作品,都不能回避字義問題,而且還要把它放在第一位來考慮。

文辭的內容分為兩個方麵去看:一方麵,從文藝欣賞的角度來看,作品完成了,自己把玩,自己就是“欣賞者”,文辭內容的選擇合適與否,對自己欣賞是有影響的;另一方麵從創造者的角度來看,文辭內容也是有影響的。孫過庭的《書譜》講創作的“五乘五合”,其中有一合叫“偶然欲書”。“偶然欲書”的原因很多,但好的文辭,是會激發起創作者的書興。

二、運用適宜的字體與書風

張紳在《法書通釋》中說:“凡寫字,先看文字,宜用何法。如經學文字,必當真書;詩賦之類,行草不妨。又看紙筆卷冊,合用字體大小,務使相稱。”這裏提出兩個字體選擇的參照物:文辭和紙輻,而標準則是“相合”“相當”。就是說應該與其他因素互相配合,以求整體和諧。其實,書風選擇也是如此。懸於書齋,當求清雅;展於紀念堂館,宜取莊重;勒於名山聖境,當忌小巧;題端跋尾,不宜粗放;信劄文稿,可以率意;匾額碑版,務求端嚴。這些雖然不是絕對的,可以靈活變通,但對於初學者,它還是有一定參考價值的。

三、書寫的技巧必須符合書法藝術美的規範

書法作品中,書寫技巧是成功的關鍵。對於書寫技巧的訓練不是孤立的,而應當從學習書法開始就著力培養的一種綜合能力。

書法作品的文字內容應該是健康、積極向上的。書法作品能夠給有意義的文字內容賦予美的表現形式,兼收藝術美與文字美,使作品更具表現力和感染力。優美的形式,能使欣賞者在愉悅中受到文字內容的感染,從而更充分地實現情感和思想的交流。這就要求書法作品的文字內容與文學形式更加和諧統一。

風格的不同是最引人注目的。每見一幅作品,最初雖然還來不及細觀其點畫才華,但一眼望去,整篇的風格卻一覽無餘。這是因為,功力幾乎人人相去無幾,而其才華、情趣、觀念、愛好、閱曆、見識所彙集起來的藝術風格卻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學書者稍經深入一步之後,務必多在藝術方麵矚目在意。總之,書法作品的文字內容和書寫風格要與適用場合相適宜。

四、題款與鈐印必須符合規範

題款是正文以外的交代文字,有“單款”和“雙款”之分。“單款”指書寫者的姓名、字號或再加上正文的出處、書寫時間、地點等;“雙款”是將書寫者與受書者都寫上,前者叫“下款”,後者叫“上款”,字數少的叫“窮款”。

書法作品的鈐印,除了標明作者的作用外,還能為整幅作品“提神”。可以設想一下,一張寫滿黑字的白紙,上麵添上一個或幾個鮮紅的記號,將有“萬綠叢中一點紅”的意境。印章在整幅作品的章法上還能起到配合節奏、調整重心以及破除平板、穩定平衡的作品。

第二節 書法作品創作的一般規律

書法作品創作是一種嚴肅而縝密的藝術實踐活動,有自身的創作規律和創作原則,書法創作的一般規律為有以下幾種。

一、意在筆先,隨意賦形

書法創作必須首先考慮文字內容的取舍,款式的選擇,書體、結構、布白等形式因素的綜合平衡,創作前做到心有全局,成竹在胸。但是,如果僅僅這樣去理解意在筆先,還是遠遠不夠的。意在筆先,其內核指向是“筆在意動”。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說:“未書之前,定誌以帥其氣;將書之際,養氣以充其誌。”可見,在書法創作中,“意”“氣”“誌”是主宰,紙、筆隻是表達“意”的媒體,而款式、章法等形式因素是“意”的載體和外化。筆從意動,需要有嫻熟的技巧和隨機應變、隨意賦形的高潮技藝。從書法史的角度看,任何書法珍品佳作,都不是“設計”的產物,而是在創作的過程中意到筆到、筆隨意行、筆隨情牽、隨意賦形的結果。《蘭亭序》《祭侄文稿》等傑作都是如此。

二、法意結合,形神兼備

執法的學習重在“技”,而藝術的創作則重在“道”。習技是為了講道、得道。道是一種普遍存在,它與物質世界密不可分,視之不見,卻主宰萬物。技法的精熟,隻是得道的一個方麵,是書法內的功夫。而讀書、識物、窮理是書法外的功夫。若沒有書法外的功夫,各種書法內的功夫、技巧就難於融會貫通。書法首先建立在法的基礎上,但是各種技巧的運用都是為表現作者的創作意圖服務的。創作過程中要求對法綜合而又靈活運用,不為技法所囿。但又不是不需要法度而任意為之。這樣,技法與創作意圖就可以得到高度的統一,作品才能形神兼備,具備獨特的審美價值。

三、物我兩忘,道法自然

東漢蔡邕在其書《九勢》中說:“夫書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陰陽生焉。陰陽既生,形勢出矣。”創作中要求作者首先要真,從假象中解脫出來,接近自然,最後與自然合一,不為技法、技巧等形式因素所困擾,寫出真情至性,所想所思,使筆盡其勢,心手雙暢,物我兩忘。如果這樣,就可以得到自然率真的意趣。

總之,書法作品創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藝術活動。隻有等到功夫精到嫻熟,學識深厚博大的時候,在特定的環境中,書法創作才能心手雙暢,筆縱天機,物我兩忘。這也是書法創作的最佳狀態。當然,作為初學者,創作前應竭力構思、用意。我們不反對“行在筆前”,在某種情況下還反而要提倡。比如在集字創作和由臨摹向創作轉化過程中,多是“形前筆後”、意著意明顯的。但隨著功力的積累、學養的深厚,應竭力向物我兩忘的化境靠攏。

第三節 書法作品創作的方法

一、集字法

這是最簡單的創作方法,初學者容易掌握,成功率也較高。一般情況下,學寫哪本帖,就從所學帖中集字成本。許多名帖均有現成的集聯、詩文集字本可供選用,如《毛公鼎集聯》《蘭亭序集聯》等,也可以自撰自集。稍有基礎者,可先選定正文內容,再從帖中找出相應的字。如果遇到帖中所沒有的字,應當以字帖的筆意、結構補出。這樣,創作時依帖字原樣順序“搬上”作品,配以落款、印章即可。

二、摹擬法

指筆意、結字、章法摹擬字帖或他人的作品,可從摹擬他人現成的書法作品開始,或者一開始就原樣“複製”,等到有一定基礎後,在脫去“樊籬”,僅取其意即可。落款時可署上仿××,或仿××帖(碑)等字句。用此法練習,可順利實現臨摹向創作的過渡。

三、自創法

不仿某家、某帖、某派,在作品中寫出自己的才情、個性和審美追求,不見任何摹仿的痕跡。這需要具備相當的書寫功底和深厚的知識學養。初學者可以先設計一個小稿,依小稿創作較易成功。

四、即興法

作者情感受到外界事物的激發而產生偶然欲書的衝動,乘興發筆,隨意所思,意到筆到,自有一番酣暢淋漓、筆縱天機的自然美。隻是如果功力不到,學養不深,則容易流於狂怪而近“野狐禪”,尺度不易把握。但一旦成功,則再也無法重複。《自敘帖》《蘭亭序》等名作均為即興之作。

總之,書法創作的原則、過程、方法多種多樣,因人而異。個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有選擇地使用。具備一定基礎之後,可不拘泥與一般的程式。另一方麵,應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筆墨技巧和書法鑒賞能力。這也是確保書法創作能夠成功的重要方麵。

第四節 章法

章法,也稱為布局、布白、謀篇,是對作品整體布局進行統籌安排的方法。

在書寫一幅作品時,無論字的數量多少,豎幅還是橫幅,要組織安排好格式、內容、結構、落款、印章等,使整幅作品黑白相間、疏密得當,形成一個平衡有致、和諧統一的整體。沒有章法的書法,雜亂無言,沒有藝術美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