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漫話漫評(4)(1 / 2)

1.條文是“僵屍”,不如不出台

新聞背景:近年來難以“落地”的法規往往事關民生,從“同工同酬”到“回家看看入法”;從“高溫權益”到“禁煙令”;從“帶薪休假”到“學生減負”,一些法規雖初衷良好,旨在惠及民生,但卻因操作困難、脫離實際、執行不力等諸多原因而備受質疑。

條文的出台,法規的製定是政府非常嚴肅表達管理訴求的一種行為,是政府樹立某種價值觀引導社會大眾更好地有秩序地生活,達到更好地管理社會的一種方式。可近些年來,一些條文、法規在實際生活中難以兌現它的初衷,難以“落地”生根,形成“僵屍”條款,造成了“稻草人”多處泛濫的格局,引發大眾發出“新規雖好、落實不易,執行更難”的感歎。

造成這種“紙上談兵”的條文、法規多處可見的根本原因在於:

其一,法規、條文的出台沒有係統的調研、論證、評估,輕易做出發布。一些地方政府把法律當作工具,立項之初未充分論證,僅憑領導意誌一拍腦袋便匆忙出台,結果導致無人響應,執法機關騎虎難下;而有的立法項目更為荒唐,僅僅是為了完成年度立法任務不得不匆忙推出,就好像“三急”來了,容不得更多思考,隨便找個地方就“解決”了。這樣的條文、法規的出台,尷尬自然難免;有的條文、法規與社會實際情況脫節,淪為標語式的宣傳口號。最近在網絡上被眾人調侃的《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就是其中比較典型的例子,規定中的“在便器外便溺,有關部門將處以100元罰款”被認為是無法監督和執行的“紙上談兵”,因為不可能安裝攝像頭和安排人員24小時監督大眾在公共廁所的“尿尿”行為。

其二,執法成本高、執法隊伍嚴重不足,一些民生法規難以起到強有力的約束作用。前段時間,針對“中國式過馬路”的罰款條文應該算在其列。還有提倡多年的《禁煙令》,到如今依然是貼在餐館等公共場所的“標語”,僅在牆上發揮裝飾作用。法規、條文的“落地”沒有強有力的執行力是難以達其所願的。治理醉駕,之所以成功,就在於懲治醉駕過程中,投入了足夠的警力,懲罰力度得到強化,入刑坐牢的威懾力更是起到很好的震懾效果。有些條文、法規“落地難”,難就難在執行力的不到位或者不徹底。

其三,配套不足也是許多條文、法規難以真正”落地“的關鍵因素之一。許多地方都出台“高溫法”,規定多少攝氏度以上不用上班,卻沒有出台具體的管理措施來合理安排高溫補貼怎樣發,不用上班的工作如何彌補等等具體事務。而在涉及利益的一些條文、法規更需要更多的配套來完成,例如倡導多年的“同工同酬”、“帶薪休假”,如果沒有政府、用人單位等方麵的剛性規定,這些條文在執行過程中“走樣”那是難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