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麵深化改革的決定
一、全麵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2014年2月10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1)增強全麵深化改革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最鮮明的時代特點,是黨在新的曆史時期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麵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全會通過的《決定》是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施政綱領。在新的曆史起點上,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繼續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對於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四川是改革的重要發源地之一,在全國率先探索農村改革,率先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率先進行城市綜合改革試驗,率先開展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30多年來,四川實現了由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的轉軌,由國家後方基地向內陸開放前沿的轉變,由缺吃少穿向全麵小康邁進的轉折,城鄉麵貌發生滄桑巨變,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曆史性跨越,靠的是改革開放。
當前,四川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四川作為西部大省,要大踏步趕上時代發展步伐,走在西部開發開放前列,化解製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實現“兩個跨越”奮鬥目標,根本出路在於全麵深化改革。必須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以更大決心和勇氣把改革事業推向前進,奮力譜寫中國夢四川篇章。
(2)全麵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係列講話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全省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統籌推進“五位一體”改革和黨的建設製度改革,堅決破除各方麵體製機製弊端,為推進四川科學發展、加快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解放思想是全麵深化改革的前提。四川地處西部內陸,最大的落後仍然是思想觀念的落後,最大的差距仍然是思想解放的差距。必須繼續發揚敢為天下先的精神,勇於自我革新,跳出條條框框,大膽試大膽闖,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改革的新路子。
經濟體製改革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重點。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四川“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發達”的基本省情沒有根本改變。全麵深化改革,必須圍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來展開,以經濟體製改革為重點,為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提供體製機製保障,牽引和帶動其他領域改革。
(3)全麵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按照“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探索符合四川實際的改革開放之路,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深化經濟體製改革,核心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步伐,努力使經濟發展更有活力更有效益更有質量。
深化政治體製改革,核心是處理好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規範權力運行,發展人民民主,把治蜀興川各項事業全麵納入法治化軌道。
深化文化體製改革,核心是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巴蜀文化獨特優勢,充分激發文化創造活力,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四川文化軟實力。
深化社會體製改革,核心是處理好社會建設與治理的關係,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共同富裕和長治久安,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係,構建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社會發展機製。
深化生態文明體製改革,核心是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著力建立生態文明製度,構建長江上遊生態屏障,加快建設美麗四川,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格局。
深化黨的建設製度改革,必須緊緊圍繞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把四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
到2020年,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係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製度體係,使各方麵製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4)全麵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堅持和發展改革開放的實踐經驗,堅定不移貫徹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與時俱進推進改革實踐。必須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確保改革正確方向;強化全局意識,更加注重改革的係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標相結合、漸進和突破相銜接,實現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統一;突出問題導向,把改革著力點放在解決矛盾和問題上,抓住關鍵問題,著力攻堅突破,從人民群眾最期盼的領域改起,從製約經濟社會發展最突出的問題改起;堅持積極穩妥,膽子要大、步子要穩,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正確、準確、有序、協調推進各項改革。
二、調整優化所有製結構
(5)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完善現代企業製度,建立健全以規範的董事會為重點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董事會在重大決策、薪酬考核、選人用人等方麵的職權。深化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製度改革。建立職業經理人製度,逐步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建立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與業績考核緊密掛鉤的任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機製,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大力推動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發展,使股份製成為公有製的主要實現形式。鼓勵企業法人和各類投資者按照市場規則,依法參與國有企業改製重組。以省屬國有骨幹企業為重點,支持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製企業實現整體改製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大力提升國有企業的資產證券化水平。
推進國有企業開放性市場化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內部資源整合或企業間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製重組聯合,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推動國有資本加快從一般性競爭領域退出,引導國有資本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重點行業、關鍵領域等,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優化國有資產監管體係,推動由管資產向管資本為主轉變,加快國有資產監管的地方性立法進程,推進國有經營性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製,組建若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
(6)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根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確定合適的國有股權比例。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鼓勵非公有製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混合所有製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完善產權保護製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依法監管各種所有製經濟。
(7)支持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製經濟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製定非公有製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支持非公有製企業債券融資、技術創新、跨國經營。健全非公有製經濟服務體係,認真落實和不斷完善財政、金融、稅收、信用擔保、技術創新等方麵的政策。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扶持中小企業孵化園建設,引導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促進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財產和合法權益。
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係
(8)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製定負麵清單,實行“非禁即入”,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製度。推進工商注冊製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實行先照後證,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製。
加強市場監管體係建設,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地方保護政策。積極推動社會征信體係建設,建立企業資信、個人信用、行業誠信數據庫,建設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製。
(9)推進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大力發展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配置和資源價格形成機製,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別化用地機製改革,建立單位生產總值用地量下降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掛鉤製度,推進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限管理製度改革,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機製。深化礦產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競爭有序、公開出讓礦業權製度。推動能源市場開放,調整市場結構,引入競爭機製。逐步建立天然氣市場化定價機製,推行生產領域以能耗為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開展流域用水、區域用水總量控製和水權交易製度改革試點,建立居民生活用氣、用電、用水階梯價格製度。
(10)加快金融改革創新。推進以成都為主要載體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堅持服務“三農”方向,探索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新模式,加快省農村信用聯社服務職能轉型,推進縣級聯社改製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加快普惠金融體係建設。支持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分類推進城市商業銀行產權結構和治理結構改革,有序發展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支持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組建市(州)金融法人機構。支持國際性、全國性金融機構進入四川。推進融資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信托公司改革發展。加快產業基金、風投基金等私募股權發展。探索組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
積極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進保險業改革,開展地震、洪災等巨災保險試點,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和機製,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麵。促進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直接融資。推動區域性產權交易中心建設,成立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推動第三方支付、互聯網金融等多種新型金融業態聚集和發展。加快培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明確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完善監管體係,提高風險防範和處置水平。
(11)深化投資體製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加快投資領域簡政放權,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政府不再審批企業投資項目,重點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
創新民間投資機製,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金融服務和教育文化、醫療衛生、養老健康等領域。允許民間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支持省投融資平台與政策性金融機構開展城鎮化投融資合作。
加強和改進投融資統計監測工作,完善投融資信息發布製度,建立健全投融資風險預警、防範體係和後評估機製。
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2)合理構建政府職能體係。加強政府對經濟發展的宏觀引導和統籌協調功能,健全以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金融、產業、價格等政策為支撐的調節體係,改善經濟調節方式,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並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調節經濟活動。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製度,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積極推廣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製向社會購買。
(13)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努力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製向科學化、規範化、法製化轉變,行政運行機製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轉變。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合理調整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精簡和規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製,理順部門職責關係。嚴格控製機構編製和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將編製資源重點向基層和一線傾斜。
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大力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或撤銷。從事公益服務的,改革後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屬性,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性事業,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推動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研究完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有關財政支持、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養老保險等配套政策。
(14)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實質性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控製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全麵清理規範非行政許可審批,省政府規章以下規範性文件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一律取消。加大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力度,除國家明確要求,以及跨行政區域和需上級政府統籌平衡的項目外,其他審批權和經濟社會管理事項一律下放至市、縣管理。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禁止實施部門自行設定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優化審批流程,推進網上審批、電子監察,實現省、市、縣聯合聯網審批和跨區域並聯審批。健全審批監督,落實行政審批責任追究製。
清理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規範中介服務行為。除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外,行政機關、行業協會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年檢、年審和注冊。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聯網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拓展行政服務中心功能,構建立體化、參與式、網絡狀綜合公共服務平台。
(15)深化財稅體製改革。加快完成省以下分稅製財政體製改革,合理劃分省與市、縣事權範圍,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製度。完善轉移支付製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定向財力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深化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推進專項資金整合,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實施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製度,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製,建立權責發生製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製度。嚴格控製一般性支出,激活存量資金潛力。加強鄉鎮基本財力保障。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體係,增強財政資金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使用效率。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合理控製債務規模,完善債務考核製度,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製。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深化稅收製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係,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繼續開展增值稅改革試點。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五、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發展體製機製
(16)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係。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促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農業經營方式共同發展。培育和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等社會化服務。加快培育現代職業農民和專業合作社職業經理人。引導農民合作社自願聯合組建聯合社。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支持農業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創辦農業科技園區。支持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參與財政項目申報和實施。加快製定實施細則,推動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推動符合條件的地方開展涉農資金整合。啟動農村流通設施和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強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
(17)推進農村產權製度改革。堅持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歸農民家庭所有,全麵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推進產權流轉交易體係建設,建立縣(市、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產權流轉平台,在有條件的中心城市搭建區域中心交易平台,聯網運行、網上交易。發展農村產權評估、抵押擔保等中介服務。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啟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製改造試點,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積極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