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節 寫出的故事引出的故事(1 / 1)

我用第一人稱寫了一篇故事《她拋棄了我》發表在一家婦女雜誌上,不想竟引出一場不大不小麻煩來。

那故事的大意是:我原本有一個溫馨美滿的小家庭。夫妻倆恩恩愛愛,如漆如膠……工作之餘,不是我陪著她去壓馬路逛商場,就是她也呆在家裏陪著我讀書寫字……可漸漸,兩人都感到膩煩了,都意識到各自隻不過是違心地取悅於對方而已。都發現了兩人的愛好性格不同:我愛讀書,好爬格子;她喜結交,愛玩樂。我感到我的業餘時間太寶貴了;她認為她悶在家裏太劃不來了。於是隻好各行其便……結果後來她在舞廳裏結識了一個風倜儻的有婦之夫,很快勾搭成奸。婚外性愛一旦突破了零便不可收拾。她也不例外,且朝秦暮楚……最後跟了一個大款。我們結婚不滿兩年,她就拋棄了我。

過不久,我陸續收到十幾封從雜誌社轉來的婦女姑娘的信。她們表示同情我,批評離去的她;她們稱讚我是一個有誌向的人,打著燈籠也難找的人,批評她這個水性楊花、有辱於婦女人格的人……有兩個姑娘還付來了充滿著青春活力的照片,轉彎抹角地表示和我交朋友,願意填補我愛情生活上的空白。

我悲喜參半。悲者,她們文化水平低,文學基礎差。怎麼就當了真?怎麼把彼“我”當成了此我?喜者,我的作品打動了一些讀者的心。我又見到了中華民族婦女的主流,她們懂得自珍自愛自尊,且能去鄙夷抨擊我虛構的其實生活上也真有許多這樣的“她”。

我很感興趣地一一給她們回了信。除讚揚她們疾惡如仇的精神外,還告訴她們,類似我故事中的人和事生活上有,但並不發生在我身上。再就是希望她們多讀些書,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文學素質……

這天,我剛下班回來,就有一個年輕女子敲開我的家門。

“李邰。”我愣怔片刻就認出了她。她早些天才寄給我信和照片。

“我大概沒找錯門吧?我找林箐。”

“沒錯,我就是林箐。”

“你就是《她拋棄了我》的作者林箐?”

“怎麼?不像嗎?”

她流露出失望和泄氣的神情,並就要走。我熱情地挽留她,人家從老遠的地方跑來啊!

……晚上我邀她共臥一床。她告訴說,因為我的《她拋棄了我》編在“人生百態”欄目上,又寫得生動感人,她就糊裏糊塗地當了真。更因為她的遭遇和故事裏的“我”有些相似:她的男友騙取了她的感情後又輕易地拋棄了她。她十分痛苦,就糊裏糊塗地給我寫了信寄了照片,甚至跑來了。原想引起心靈的勾通,想取得兩顆受過傷的心的貼近,成不了眷屬交個朋友也好。

我對她表示了極大的同情。爾後為緩和鬱悶的氣氛,我笑道:“我們已經成了眷屬,如今不是同床共寢了嗎?”

她真的樂了,說:“我做夢也想不到,你林箐竟也是女流之輩!你欺騙了我,該當何罪?”

於是我們笑鬧做一團……

——本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