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優待前清皇室各條件。念茲在茲,不愧清室忠臣。
(二)保全袁總統之家屬生命財產,及身後一切榮譽。袁氏小站練兵,張曾為其部屬,此條顧全袁族,亦不失為信義。
(三)要求政府,依據正當手續,速行組織國會,施行完全憲政。名目甚大。
(四)催促獨立各省,取消獨立,倘若固執成見,仍以武力解決。始終以武力嚇人。
(五)絕對抵製迭次倡亂一般暴烈分子,參預政權。無非排除異己。
(六)嚴整兵備,保衛各本省區地方治安。意與第四條相同。
(七)抱持正當宗旨,維持國家秩序,設有用兵之處,軍旅餉項,通力合籌。結黨自固。
(八)嗣後中央設有弊政,並為民害者,務當合電力爭,以盡忠告。幹涉政治之動機。
(九)固結團體,遇事籌商,對於國家前途,務取同一態度。補前二條之不足。
(十)俟國事稍定,聯名電請中央減政,罷除苛細雜捐,以蘇民困。此與第三條所述,同一取悅人心,實非會議本旨。
各代表等本無成見,樂得隨聲附和,共表讚成。張勳大喜道:“諸君統熱心為國,見諒鄙忱,鄙人當感佩不置,此次回省,應請轉達貴將軍貴都統,互守此約,幸勿背盟!”各代表又喏喏連聲。散會後,由張勳盛筵餞行,並分贈贐儀,歡然送別。各代表鼓舞而去。醉酒飽德,自然快意。此次會議,時人稱為七省同盟,就是直、皖、晉、豫及關東三省,稱作七省。所有特別區域,不計在內。張勳因會議告成,樂不可支,亟通電各省,詳述會議情形,及錄示十大綱,要求同意,這便是武人幹政的濫觴。從此軍閥風潮,搖及全國,稍有變動,即關大局,北京的大總統,好似傀儡一般,不似那袁總統得勢時,一呼百諾,遠近風從了。小子有詩歎道:
武夫當道勢洶洶,一國三公誰適從。盡說晚唐藩鎮禍,誰知今日又重逢。
是時有一位大員,匍匐奔喪,比張辮帥的情誼,還要加添數倍。看官!道是誰人?且至下回再說。
閔姨自甘殉節,雖其中有特別苦衷,不得已而出此策,然烈婦殉夫,古今傳為美談,袁氏何修而得此妾乎?然閔姨生長高麗,有此烈性,以視吾國人之朝秦暮楚,反複無常者,殊不可同日語,揭而出之,所以風世也。(絕命書見近刊秘史,未知是否的筆。即如上回之袁氏遺囑,亦從秘史中采來,著書人有見必錄。是真是偽,待諸確查。)張勳不忘清室,並不忘袁氏,小忠小義,亦覺可風,但觀其擁兵自衛,挾黨聯盟,啟武夫幹政之風,攘家國統治之柄,毋乃所謂跋扈將軍耶?民國中有是人,欲其安定也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