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十六章(1 / 1)

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複。

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複命。複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