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放心,這些東西是我去旅遊的時候在一座山上撿到的。除了你和我,沒有第三個人知道。這些東西,已經足夠償還公司的債務了吧?”實話不能說,林曉曉隻能夠隨便編個借口了。她說在山上撿的,就是在山上撿的。反正隻有她知道這些鑽石的來曆。
“能,當然能。”林振國看林曉曉說得那麼信誓旦旦的,也有幾分相信了。畢竟這個袋子一看就不像女兒的所有物,但是還是有些心驚膽戰的。這個袋子裏裝的可全部都是亮晶晶的鑽石啊!耀眼奪目,品質絕對是高級的貨色。他剛才雖然隻是看了一眼,但是一眼就看到裏麵有好幾顆兩個大拇指般大小的鑽石,那得多少克拉啊?更不用說還有不少比黃豆大一點的鑽石了。就這裏麵的鑽石,最起碼價值二十幾個億。
二十幾個億啊!比他整個公司加起來的資產還要多啊!
女兒這裏一撿,就撿到了一家公司。林振國感覺自己完全就被這一袋鑽石給砸暈了。
“爸,其實昨天你打電話給我之前,我正在和別人賽車。我把你送給我的那輛車給輸掉了。直到你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公司快要破產的消息的時候,我想了一個晚上。覺得自己不能夠再這麼任性胡鬧下去了。所以今天就把這些鑽石拿出來給你,你那麼辛苦打拚出來的公司,不能夠就這麼垮了。”
好吧,在拿出這些鑽石的時候,林曉曉就已經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她不是原主,就算擁有原主的記憶,她也不願意勉強自己變成另外一個人。而且原主之前太胡鬧了,趁著公司危機這機會,讓父親以為自己就是因為家裏出了事,所以才會有所改變。這樣更加會有說服力。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得慢慢來。
剛開始聽到林曉曉把他買給她的生日禮物給弄沒了,林振國還很有點不悅,聽到後來的那一番話後,林振國覺得那輛車輸得值了。
林振國正感動著,結果林曉曉神補了一句。
“其實我真實覺得當個敗家的富二代也挺好的,如果沒有了老爸你這個富一代的話,我就不能夠再繼續這麼敗家了。所以,老爸你還是繼續努力賺錢養家,我還是繼續努力花錢敗家。”
林振國被林曉曉弄得哭笑不得,懂事了,但是卻還是他的那個愛玩的女兒。
東西已經給了老爸,林曉曉也就功成身退了,走之前還不忘叮囑老爸回來吃晚飯。
有女如此,父複何求!林振國再一次發出感歎。
離開西餐廳之後,坐在車裏,林曉曉拿出手機,撥出了一個號碼。
“喂,大姐頭。”
接電話的就是原主的小弟,陳威。
陳威的身高與體重完全成正比,一米六八的身高,一百六十八斤的體重,看起來就是一個小圓球。家裏是做貿易生意的。初中的時候經常被人欺負,有一次原主剛好經過,幫了他一次。他就一直死心塌地地跟在原主的身後做小弟了。
“胖墩,程旭在哪?今晚幫我把他叫出來,我要一洗昨晚的恥辱。”林曉曉說道。
因為陳威從小就長得胖,所以林曉曉一直喊他胖墩。
程旭就是昨天晚上贏了原主那台跑車的人。與他們這些富二代不同,程旭是正經的官二代。母親是M市剛上任的市長,父親是商人,在城旭小的時候就車禍去世了,所以程旭一直跟著自己的母親長大。一個月前,程旭的母親空降M市當市長,程旭也跟著轉學過來。這些都是消息靈通的陳威告訴她的。
“不會吧,大姐頭,你還要比啊?”陳威很是驚訝的聲音傳來。
“不要漲他人的誌氣,沒自己的威風。比不比是我的事,你隻要把他叫出來就可以了,今天晚上八點,老地方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