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反擊貿易報複

●甘子玉強調說:“盡管當前雙邊經貿關係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但諸多問題的存在也反映了迅速發展的雙邊關係。”

●佟誌廣說:“中美經貿關係發展到今天的水平是來之不易的……希望我們雙方共同努力,盡早消除影響雙邊貿易發展的各種人為的障礙。”

●中方代表嚴正指出:“中國不懼怕‘製裁’。如果美國實行報複,我們也將實行同等的貿易報複。”

● 反擊貿易報複共和國故事·隔海交鋒甘子玉在美舉行記者會

1991年5月22日,中國國家計委副主任、赴美采購團團長甘子玉在美國華盛頓舉行記者招待會。

在這次會上,甘子玉指出:

中美經濟貿易合作的前景是十分寬廣的。

甘子玉說:

在過去3天中,我們先後拜會了美國商務部、國務院和貿易代表辦公室等政府有關部門,接觸了一些國會議員,走訪了美中貿委會以及不少公司企業。在此過程中,我們就中美經貿有關問題廣泛地交換了意見,特別是就如何擴大中國自美國進口問題進行了具體的探討。我們認為,所有這些接觸,都將會給進一步擴大中美雙邊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帶來積極的影響。

甘子玉指出,中國的大門已經打開,中國市場對美國是開放的。

甘子玉強調說:

中國願與美國發展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盡管當前雙邊經貿關係中正存在著一些問題,然而諸多問題的存在也反映了迅速發展的雙邊關係。關鍵並不在於問題本身,而在於我們如何看待他們。

我們認為,雙方應該用發展的眼光,並從積極的角度來處理和解決這些問題。中國政府這次組織赴美采購團訪美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和願望。

一方麵,就具體而言,我們希望通過采購團在美國各地開展的進口業務,努力扭轉近年來中國自美進口下降的趨勢;

另一方麵,就宏觀而言,我們希望通過中方采取的這種積極姿態,爭取為中美經貿關係的發展創造一個更加良好的環境和氣氛。

甘子玉還說,實踐證明,我們兩國在經濟貿易方麵的互補性很強,中國需要美國的技術、資金和市場;美國需要中國的市場、勞動力和物美價廉的商品。因此,發展合作對雙方都有利。

甘子玉指出,中國的經濟經過兩年的治理整頓,需求和生產速度都在增長,政治穩定,經濟好轉,人民生活改善。今年開始執行第八個五年計劃和十年發展規劃,農業、能源、交通通訊、原材料等重點建設將有計劃地展開,這為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經貿合作提供了保證。

甘子玉說,中國赴美采購團的10個分團正在美國各地開展活動,洽談具體進口業務,采購的範圍包括糧食、棉花、化工原料、機械設備、電子儀器和紙漿等。他估計,采購團將簽訂大約10億美元的采購合同。

此外,采購團還將簽訂一些意向性的采購文件,並與美國有關公司探討進一步擴大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的可能性。

甘子玉對此說:

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活動增進中美兩國企業界及工商界之間的相互了解和信任,這對於進一步發展中美關係是非常重要的。

20世紀80年代,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國家經濟迅速壯大,中美貿易關係有了長足發展。

早在1979年7月7日,中美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貿易關係協定》。

國務院副總理餘秋裏出席簽字儀式。中國外貿部長李強和美國駐中國大使伍德科克代表本國政府在協定上簽字。

李強部長在簽字以後的講話中指出,中美貿易協定是雙方共同努力的成果。它將有助於推動兩國經濟貿易關係和友好關係的發展。

他說:

我們希望在協定簽署之後,雙方為盡快完成協定生效的必要法律手續而繼續努力,為促進雙邊貿易的相互擴大發揮實際的作用。

伍德科克大使說:

我們希望和期待貿易協定將為兩國間的來往貿易繼續有秩序地、迅速地發展打下堅實基礎,這是符合中美兩國人民共同利益的。這將為進一步密切兩國的長期經濟關係掃除障礙,鋪平道路。

美國商務部長朱厄妮塔·克雷普斯從美國打電報給李強部長,對中美貿易協定簽字表示祝賀。她說,“今天簽署這一協定是一個重要事件,它將加強我們兩國的經濟聯係。”她在電報中表示,她期待著李強部長不久訪問美國,“繼續我們在北京開始的如何發展貿易的商談。”

在中美兩國建立外交關係以後半年多一點時間內,雙方已簽署了包括貿易協定在內的13個協定、協議和議定書。兩國的關係在貿易、文化、科技合作等廣泛的領域內有了實質性的發展。

1979年年10月26日,美國州長訪華團一行結束訪華時在上海發表聲明,要求國會批準中美貿易協定。

聲明是由訪華團的發言人、密執安州州長威廉·米利肯代表全團宣讀的。

米利肯說:

國會批準給中國以最惠國待遇,對增加中美貿易和改善中美關係都是很重要的……我們對增加貿易的潛力和加強同中國的關係能給美國帶來的整個好處有深刻的印象。

米利肯說:

美國有能力大大增加對華貿易和在中國的現代化中發揮巨大作用。但是貿易的增加將是逐步的,不會突然間就大增起來。

1980年1月24日,美國國會參議兩院先後批準了中美貿易協定,從而完成了使協定生效所需的立法程序。

眾議院表決結果是294票讚成,88票反對;參議院表決結果是74票讚成,8票反對。

《中美貿易協定》,是中美兩國政府所簽訂的第一個政府級的涉及知識產權的協定。在該協定中明確提出雙方要保護對方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等知識產權。

協定的第六條規定:

締約雙方承認在其貿易關係中有效保護專利、商標和版權的重要性。

協定的第六條還對商標、專利、版權的獲得和保護作了原則規定。根據規定,雙方的法人和自然人可在互惠的基礎上,依據對方的法律和規章申請商標注冊,並獲得商標專用權。

除了《中美貿易協定》,《中美高能物理協定》也同樣寫進了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

在這兩個協定簽訂的過程中,美方毫不動搖地執意堅持要在協定中寫入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條款。在當時,有的人也隻懂得美方代表所宣稱的,那是美國總統令:不含知識產權保護條款的科技、文化及貿易的雙邊協定,他們無權簽署。

實際上,更深層次的背景和含義,很多中國人並沒有明白。在當時,中國並沒有“知識產權”這個詞語,很少人知道它究竟為何物。這正反映出中美兩國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的巨大差距,也預示出未來中美兩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會發生劇烈衝突。後來的事實也果然是如此。中美貿易發展曆程,並不是一帆風順的,貿易摩擦時現其中。當時中美關於知識產權的談判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把這場貿易之爭比喻成為一場沒有硝煙的貿易之戰一點也不為過。佟誌廣舌戰美國貿易代表

1991年6月11日,美國貿易代表梅西率10人談判代表抵達北京,揭開中美知識產權談判的序幕。

中國代表團的團長是對外經貿部副部長佟誌廣,在首次談判中,雙方激烈交鋒。美方代表梅西發言說:

貴國大量盜用我國公民的圖書、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件。僅計算機軟件一項,就給我們造成約3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麵對咄咄逼人的美方人員,佟誌廣臨危不懼,他尖銳地指出:

我們承認可能存在著侵犯貴國公民版權的情況,如果確實存在,它會給貴國造成經濟損失。但是,這3億以至4億美元的數字顯然太誇大了。它是怎麼算出來的?

美方表示:

我國的一些公司和受害者提供了這方麵的情況。一家研究機構對此做了認真的調查。損失數額是一個大致的估算。

中方代表則表示:

貴國怎麼能把私立機構的推算,作為政府製定政策的根據?這樣太不嚴肅了。

美方接著說:“貴國聽任侵犯版權的問題發生而不予以製止,難道就是嚴肅的嗎?”

中方代表說:“我國已經頒布並實施著作權法,並頒布了計算機軟件版權保護條例,這是事實。”

美方代表說:

但是,貴國的版權保護水平太低,達不到國際標準。你們對外國人首次在國外發表的作品不予保護。你們不把計算機軟件作為文字作品進行保護。你們對計算機軟件版權保護的期限隻有25年,而國際慣例是50年,你們必須對著作權法做出必要的修訂。

這時,中方代表嚴正指出:

我國的著作權法是國內法。何時修訂、如何修訂是自己的事,外國無權幹涉。

美方說:“你們必須盡快加入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用國際標準保護國外的版權。”

佟誌廣說:

請問,貴國是什麼時候才加入伯爾尼公約的?據我們所知,貴國用了100多年時間才在1989年3月1日加入1886年9月9日建立的伯爾尼公約,並將貴國的法律按照80多個國家承認的原則作了必須的改動。而我國則在10來年的時間裏走完了一些國家幾十年、上百年才走完的路,不僅頒布和實施了著作權法,而且宣布盡早加入伯爾尼公約。

0美方代表說:“盡早?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時限?貴國必須在1992年2月1日前加入。”

中方代表堅決地指出:

這個日程表隻能由中國自己製定。

這次中美可謂是劍拔弩張,這次談判的根源,則要追溯到美國為保護本國貿易而頒布的“三〇一條款”。

美國“三〇一條款”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三〇一條款”僅指1974年修訂的貿易法第三〇一條,可稱之為“一般三〇一條款。

廣義的“三〇一條款”是指《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第三〇一至三一〇節的內容,包含關於不公平措施的“一般三〇一條款”、關於知識產權的“特別三〇一條款”、關於貿易自由化的“超級三〇一條款”和具體配套措施,以及“三〇六條款監督製度”。

美國貿易法第三〇一條的標題為“美國貿易代表所采取的措施”,這就是“一般三〇一條款”。其內容包括強製措施、自由裁量措施、權力範圍、定義與特別規則等。

根據這個條款,當外國的法律、政策和做法違反了任一貿易協議的規定,或與貿易協議的規定不一致,或否定了美國一句貿易協議所享有的權力或是不公正的,並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和限製時,貿易代表應當實施強製性的製裁措施,迫使外國政府修改有關政策或做法。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每年要向國會提供一份報告,把世界100多個國家保護美國知識產權的情況做出綜合評價,保護比較差的國家,列入“觀察國家”名單。

侵權比較嚴重的國家,列入“重點觀察國家”名單;侵權嚴重得讓美國人忍無可忍的國家,列入“重點國家”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