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不多作停留,把火用水燒了,再用泥給埋埋,免得沒滅幹淨引起山火。趕緊的就抬了野豬往山下去,狗子一邊走還一邊委屈:“這魚可是我們辛辛苦苦烤的,咋一條都落不到嘴裏呢?”十分想不通。
一路走走停停,等徹底出了林子,天已經徹底黑下來了。
回到村裏,全村人都驚動了,進山向來多則七八天,少則三四天,少有當天來回的。
這到底是有收獲,還是沒收獲?
這沒收獲就不開心了,沒肉換糧要挨到秋收,這日子可不好熬!
這要有收獲了,也未必是件好事兒!為啥這麼說呢,這當天去就有了收獲回來,這代表什麼?這代表林子裏的野物太多了,所以一進去就有了收獲。
按理說有了收獲應該高興的,但村裏人除了小娃子高興得滿村鬧騰外,倒也沒幾個真正開心的。
野物太多,這林子裏吃的肯定就不夠,到時候不得出來禍害莊稼呀?以前都是進到深山裏頭才有大收獲的,今兒個倒是一進去就有了,這事兒可就麻煩了!
這老村長今年七十四了,是張老二的小爺爺,柱著拐杖顫顫巍巍的,瞧著一地的野豬,又是喜悅又是犯愁:“大嘴呀,看來你得跟大毛抽空去縣裏問問,能不能讓兵團組織人進山一趟,好歹把大動物給打掉些,免得出來禍害莊稼!”
張大毛是張老二的遠房堂叔,也是村裏的支書,今年五十三歲了,爹娘早早沒了,全靠族裏頭拉扯大的,連媳婦兒也是張家長輩們給湊份子討的。但他為人厚實,還挺機靈,人緣兒又好,當年選村長的時候,就選了他了,張家其它人,小的跟他關係好,老的又是看著他長大的,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自然也不可能有意見,這支書一幹就是十幾年。
張狗子是老村長的大孫子,按理說這事兒肯定得帶上他,但老村長話裏卻半點兒沒提。想來也是很清楚自家孫子的德性,提了有啥用?跟著去還不夠丟人的呢!
張老二聽了就趕緊應:“成,四二爺您放心,明天兒我就跟毛叔進縣裏換糧,到時候再順便去兵團找找周團長。”這打了野豬,要換糧肯定得去公社了。畢竟山裏的動物都出來了,還得指望著兵團出動呢。這動了兵團了,公社的領導還能不知道他們村進了山嗎?進了山能沒點兒收獲?這有了肉不先緊著公社,反倒拿出去換了,這讓領導們咋想?回頭好事兒還能念著他們隊兒嗎?
所以就算換公社比黑市要吃些虧,那還是得換。孰輕孰重張老二分得很清楚,有時候吃虧才是占便宜。至於兵團那邊,隻要跟著進了山,到時候能少得了野味兒打嗎?野味兒打了他們不可能沒份兒的,缺不了肉吃能不樂意?這幾頭野豬完全不算什麼。
第二天張老二就拉了野豬去公社了,那頭被小子們禍禍得身上窟窿眼兒到處都是的大野豬,就留下給村裏人分了,老村長主持著分肉,不能有不公平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