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來朱昌是販賣金魚的個體戶,前不久,他與“黃昆明”和一個姓盧的談成一筆生意。即黃、盧向他購買10箱金魚,而托運到美國的手續則由他代為辦理。事成之後,黃、盧將對他重金酬謝。
接著,朱昌說:“後來那個黃昆明沒有露麵,一直是小盧來聯係的。小盧還給了我3000元信用金。”
公安人員繼續追問這兩個人的具體情況,朱昌卻一無所知。
“不過明天上午,我和小盧約好在江陰路金魚市場碰頭結賬。”朱昌見公安人員懷疑地看著他,情急之下,忽然想起他和小盧的約定。
為了不打草驚蛇,偵破組決定欲擒故縱。對朱昌夫婦采取“一關一放”的策略,即將朱收容審查,組織力量突審,以搞清與“黃昆明”的關係;對朱妻則放出去進行外線控製。
朱妻被放出時,公安人員要她明天上午一定要準時出攤,千萬不能露出絲毫破綻,一旦發現小盧,要立即按計劃行事,不得有誤。
第二天上午,朱妻的金魚攤仍然設在她那日日如一的固定攤點。
9時30分,果然有一名男性青年神態異常地在人群中朝朱妻的攤位處擠來。朱妻也看到了這名男青年,她迅速向附近守候的偵查員使了個眼色。偵查人員接到暗示,知道“魚”已進網,便悄悄地向男青年靠過去。突然,男青年猶如驚弓之鳥,扭頭朝近處一間公用電話亭快步走去。
“絕不能讓他溜走。”偵查人員迅速從隱蔽處衝出來,封死了周圍所有的弄口。當男青年拿起電話,手指剛伸進撥號盤時,幾名已悄悄挨近他的便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他擒住。
經突擊審訊,這名男青年正是小盧,全名叫盧竹良,現年31歲,曾因扒竊作案,多次被送勞動教養,現無職業終日遊蕩在社會上,與他來往關係密切者,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同時查明,那個被稱作“黃昆明”的人真名叫王宗曉,也是本市居民,31歲,因走私被勞動教養過,解除勞教後,應聘在廣州市皮革加工廠任供銷員。盧竹良與王宗曉是1984年在上海黃浦區公安分局關押時搭識的,後兩人又同在江蘇大豐農場勞教。盧、王先後解教後,往來十分頻繁,是“鐵了心的哥兒們”。和王宗曉一起托運海洛因的還有一個名叫梁俊華的廣州人,隻有19歲。
據盧竹良交代,3月8日下午,梁俊華叫盧一起從青年會賓館乘出租車,到王宗曉以前的女友陳某家拿了兩隻旅行包,其中一隻拉鏈鎖著。回到青年會賓館後,盧看見梁拉開鎖著的旅行包,裏麵是一包包“白粉”。接著他們就在賓館客房裏,剖開從市郊養殖場買來的錦鯉魚肚皮,將“白粉”裝進避孕套中,然後一袋袋塞進魚肚裏,從晚上一直幹到次日淩晨。當夜一起幹的有王宗曉、梁俊華、盧竹良和盧竹良的妻子馮玲。
作案時,王宗曉曾喜形於色地對同夥說:“這批貨運到美國舊金山的公司,可賺100多萬元。這筆錢就分給你們了。以後搞了養魚塘賺了錢再總算。”
幹完後,他們不敢沿賓館樓梯下去,生怕罪行敗露。由梁俊華從四樓窗口扔下裝著塞有“白粉”的死魚包,盧、馮、王在樓下接應,然後4人攜包乘出租車去市郊魚場裝箱。約8時許,他們在魚場裝好20箱金魚後,盧竹良又叫了一輛出租貨車,把貨裝上車,由盧一人押運虹橋機場,將貨交給朱昌後,即借故離開了。
偵查人員馬上趕到青年會賓館,了解到王宗曉和梁華共在賓館裏住宿了12天。而梁俊華也是廣州新市供銷社皮革加工廠的職工。
細心的偵查員在查看428房間與外界打電話的記錄單時,發現王、梁在住宿期間,曾多次向香港、美國、廣州和蘇州等地打長途電話,其中與蘇州通話的次數最多。而蘇州通話人是蘇州吳縣的許和尚。
上海市公安局刑偵處即與蘇州市公安局聯係,很快查實確有許和尚其人。
許61歲,自85年起為廣東韶安市供銷公司收購蛇皮,經常出入廣州。1984年8月,許和尚曾為港商倒賣珍珠被上海黃浦公安分局收容審查,在監房內結識了被關押在一起的王宗曉。兩人臭味相投,出來後,往來非常密切。
許和尚肯定與販毒案有關!偵破組旋即出擊,派員火速趕赴蘇州。10日淩晨,在蘇州市公安機關的配合下,許和尚在當地被拘捕。
據許和尚初步交代:今年2月2日,許與妻子準備從廣州回蘇州,臨走前幾天,王宗曉來到許夫婦住宿的廣州黃花旅館,王給許妻一包“奶粉”,即海洛因。“奶粉”用灰藍色彎曲條紋的塑料袋裝的,約500克。王對許妻講,這包“奶粉”是送給許的孫子吃的。回家後,此袋一直未打開過。
據許和尚的兒子許建林交代,3月5日,王宗曉打電話到許建林廠裏,叫他將“奶粉”盡快送到上海青年會賓館428房間。第二天,許建林由蘇州乘8時8分的火車到上海,一下車直接趕到青年會賓館將“奶粉”交給了王宗曉。
為了搞清毒品的來源,偵查員將許和尚夫婦及兒子許建林由蘇州押回上海。
從案發時始,僅一天的時間,上海市公安機關就已經初步掌握了這起國際販毒案的輪廓,抓獲了盧竹良、許和尚等人,查明了“黃昆明”和梁俊華的身份,基本弄清了王宗曉等人購買錦鯉魚和加工錦鯉魚肚中塞“白粉”的場所以及涉及的人員。還了解到梁俊華綽號叫“娃娃”,所供職的廣州新市供銷社皮革加工廠的老板是梁的父親梁德明。
可是,關鍵性的問題由於王宗曉、梁俊華這兩名有可能是主犯的人尚未歸案,無法了解毒品的來源和整個販毒過程的銜接環節。
發現販運如此大量海洛因這種精製毒品的案件,建國以來在上海尚屬首次。看來毒品的來源不大可能是國內的,極有可能是從外麵進來後,再從上海轉道販運往美國的。
偵破指揮部決定繼續偵查王宗曉的下落,考慮到美方貨主可能要與王聯係,為防止美方貨主產生懷疑,即使查到王宗曉的下落,也不急於抓人,采取欲擒故縱的策略,進行外線監控,將“戲”演下去,以引“大魚”上鉤。
不久,審訊室裏的工作有了進展。據盧竹良補充交代,9日上午,盧將20箱裝有毒品的貨送至虹橋機場離開後,立即打電話找王宗曉,但未找到。15時,盧和市郊某養殖場的場主,即為盧、王提供錦鯉魚的人,在光輝咖啡館找到了王宗曉,後3人一起到咖喱雞飯店吃飯。吃飯時,場主與王宗曉談價錢。場主提出要8000元,王宗曉同意,但說現在沒有,以後付。場主不肯,堅持要現兌。
這時,梁俊華從外麵進來,見狀將一根金項鏈折價4900元給場主,以前已給過場主4000元。言明第二天再用現金贖回。後盧、王、梁3人來到盧家。王、梁當晚睡在盧家。
10日上午,盧竹良出門準備去江陰路花鳥市場與朱昌碰頭結賬時,王宗曉對盧竹良說:“我等你半小時,你不回來,我就去蘇州借鈔票。”
後盧竹良被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