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此外,檢察機關還認定魏時中夫妻有非法所得10餘萬元。
魏時中在擔任江西省鷹潭市副市長以後,在商品大潮的衝擊下,他沒能經受住金錢的腐蝕,逐漸走上了以權謀私的犯罪道路。
作為分管城市建設的副市長,魏時中掌握著全市工程建設的大權,眾多有求於他的人趨之若鶩,門庭若市成了他家的真實寫照。他利用職權和妻子侯水娥一起,多次收受別人送來的貴重物品。
魏時中原來很廉潔,為躲避他人送禮,他甚至逢年過節帶著全家躲在親戚家中,他認為這樣做既“不失禮”,又不傷送禮者的麵子。侯水娥卻對丈夫的拒賄行為非常不滿,她“教育”他說:“你怕什麼,別人都這樣搞,有事我來擔,與你沒關係。”
在侯水娥的一再煽動下,魏時中走上了貪汙受賄的不歸之路。他和侯水娥婦唱夫隨,兩人共同犯罪。“前門”虛設,“後門”洞開。案發後,魏時中被判刑15年,侯水娥被判4年。
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除了其自身的原因外,與其夫人的貪婪也有一定的內在聯係。
有關部門收集了那些年上千例腐敗犯罪案例經統計分析發現,在大多數男性貪官的背後,總有一個或幾個女人。她們有的是妻子名分的“貪內助”,有的是情人名分的“同謀”。這些貪婪的女人和貪官共同演出了“前台唱戲後台收錢”的家庭共同腐敗劇。
腐敗“家庭化”的核心是領導幹部本人。
昔日處長成為階下囚
1994年9月的一天,一輛囚車從廣州市的廣東省看守所開出,沿廣深高速公路朝深圳開去。車進南頭關以後,司機把車駛上了南頭立交橋。囚車裏的犯人望著眼前越走越寬的大路,臉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這個犯人就是被押回深圳接受審判的原深圳市計劃局財貿處處長王建業。
1992年6月25日、7月2日,深圳市檢察院分別對被告人史燕青、王建業立案偵查。
史燕青是原深圳市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石油化工公司綜合業務部副經理。
1994年6月29日偵查終結,深圳市檢察院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認定上訴被告人犯罪事實如下:
1992年1月至8月間,深圳市地方建築材料公司業務部負責人黃漢波經深圳市計劃局財貿處審批了6000噸進口鋼材指標。為對王建業表示感謝,黃漢波於1992年8月13日令業務員陳秋鎮以“王建業”的名字在建設銀行深圳國貿辦事處開設儲蓄賬戶,二次共存入人民幣40萬元,並將存折送給王建業。
1992年12月2日,王建業經手給深圳市地方建築材料公司200萬美元外彙額度,並向黃漢波索要40萬美元。不久,黃漢波以貨款的名義將40萬美元轉入王建業、史燕青在香港華僑商業銀行良景分行開設的私人賬戶上。
1992年6月至1993年3月,王建業為深圳市萊英達輕工公司審批一批鋼材、鋼坯、膠合板、油料等進口物資指標後,向該公司屬下的南北工業聯合公司經理劉金東索要人民幣3127萬餘元。劉金東分兩次將人民幣如數彙入王建業指定的銀行賬號上。
1993年4月,王建業利用職權審批給深圳市地方建築材料公司120萬美元外彙額度中,要黃漢波彙50萬美元到王建業指定的香港私人賬戶上。不久,黃漢波將50萬美元彙入王建業在香港恒生銀行油麻地分行開設的私人賬戶上。
1993年6月,王建業為深圳市五天地建材公司審批150萬美元外彙額度時,向該公司經理鄭小海索要60萬美元。鄭小海很快將588萬美元彙入王建業指定的香港華僑商業銀行良景分行王建業私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