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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辦科技企業要求與國家科技機構和國營企業在平等條件下參與競爭。當時,民辦科技企業感到最大的問題是,得不到進口許可證和國家科技項目。有的民辦科技企業負責人反映,電子工業部隻給係統內的企業發放計算機進口許可證,而不發給民辦科技企業。
因此他們建議,國家可以像發行重點建設債券一樣發行民辦電子振興債券,購買一定數量債券的企業發給一台進口計算機的許可證。國家也可以利用發行債券集中的資金,來實現計算機國產化。
一些民辦科技企業家建議,對於國家的科技攻關項目,不要隻下達給國家科研機構,而應當在社會上公開招標,由民辦科技企業和國家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科技機構進行競爭,誰中標誰進行承包,把競爭機製引進科技領域。
一些民辦科技企業家還建議,由於經營場地困難,希望北京市統一規劃和開發,把中關村地區建成類似外國科技園區的中國高技術產業區。
民辦科技企業家們希望,國家進一步明確和穩定對民辦科技企業的政策,否則,容易助長民辦科技企業“分光吃淨”等短期行為,不利於民辦科技企業的發展。
1987年12月7日,夏俊生的這些報道引起中央領導的重視,中央總書記在這些調查報道的首頁上作出了批示。先後有3位中央領導對這篇報道作出批示,要求組織力量,對中關村電子一條街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
在中央建議把中關村電子一條街作為建立我國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試點後,1988年1月3日,溫家寶等到中關村電子一條街參觀了京海、四通、海華等公司。
1月15日下午,溫家寶由周光召陪同參觀了中國科學院所屬的科技公司。
1988年2月,調查工作進入第三階段,采取集中討論和執筆人分散擬稿結合的方法,總報告、分報告、案例材料交叉進行。
2月1日,溫家寶將於維棟叫到他的辦公室,向於維棟交待了起草報告的思路,主要指出:這次調查要著眼於推動,著眼於把調查的成果轉化為決策。
2月5日,於維棟完成了調查報告的初稿並付印,第二天向7個調查組成員和8個有關部委發出初稿,征求修改意見。
隨後,又進行了第二稿、第三稿的修改。
2月24日,中央書記處會議,聯合調查組7個單位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調查組全體工作成員都出席了會議。會議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討論的焦點集中在:是創建中關村科技工業園區,還是支持民辦科技企業?
支持民辦科技企業的人認為,中關村電子一條街出現的民辦科技企業,有強大的生命力,應該加以肯定和支持。
而主張建立科技園區的人則認為,支持民辦科技企業,需要一種有效的載體,而科技工業園正是最好的載體,這也符合國際潮流。
1988年2月底,調查組完成了《中關村電子一條街調查報告》並上報中央領導人。
3月12日,《人民日報》在一版頭條位置以《希望的火花》為標題,全文刊登了《中關村電子一條街調查報告》。
北京市報審試驗區草案
1988年1月,海澱區常務副區長邵幹坤向海澱區區委書記張福森傳達了中央聯合調查組1月6日和1月15日兩次中南海座談會的情況。尤其是在15日的座談會上,領導主要聽取的是中關村科技試驗園區需要製定哪些優惠政策。
張福森馬上意識到,建立“新技術開發區”的設想與努力已水到渠成,政策準備迫在眉睫,海澱區有責任根據中關村電子一條街科技企業發展的實踐,主動提出綜合政策的初步意見。
早在1981年,海澱區人大代表就建議,在海澱區範圍內設“特區”。1984年年初,區委書記賈春旺提出建立“新型產業區”,中國社科院副院長宦鄉在區人大會上提出建立“科學城”,張福森在海澱區第四次黨代會的報告中,提出建立“新技術、新產業開發區”。
國家科委經過調研,於1987年8月形成調研成果,提出建立“高技術開發區”。
中央聯合調查組初步設想叫“工業園區”或“新技術開發區”,歸納起來有五六種說法。
1988年2月的一天,陸宇澄、高原、邵幹坤和張福森4個人認真地議論了一番。
大家首先運用“排除法”,排除了叫“特區”的提法,一致認為,“特區”是專指國務院20世紀80年代批準的經濟特區。
那麼,能不能叫“高技術開發區”呢?張福森認為也不可。因為高技術企業當時還沒有一個確切的界定標準,電子一條街上的科技企業絕大多數處於起步階段,標準高了它們就進不了開發區,這將違背建立開發區的初衷。
後來,4個人比較一致的意見叫“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陸宇澄建議加上“試驗”兩個字,他說,這是全國第一家,沒有經驗,運行中難免有閃失、走彎路,有“試驗”兩個字,容易獲得中央批準。
關於試驗區的麵積問題,早在1984年6月就開始研究,當時國家計委副主任張壽邀請國家科委、國家教委、中國科學院、北京市及海澱區的有關負責人參加,討論以中關村為核心,建立一個80平方公裏的開發區。
1986年國家科委調研時,又征求海澱區意見。1987年又進行第三次研究。3次研究的一個共同點是“新技術開發區”一定要設在中關村地區,因為這裏聚集著30多所高等院校,130多家科研機構。
1987年底,電子一條街的各類科技企業有148家,其中有83家集中分布在自白石橋起沿白頤路向北至成府路西口和中關村路至海澱路一帶,東至學院路。
張福森和區委領導商量多次,共同的想法是,以中關村為中心,盡可能把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所在地圈進去。
邵幹坤和規劃部門研究具體方案,大體範圍是:東至德清路、前屯東路,西至農大路、萬泉河路、京密引水渠、玉泉路,北至西三旗路、東北旺路,南至新開渠以北地區。南部原定複興路以北,後來由於沿複興路兩側有軍事院校和解放軍總醫院,後擴大到新開渠以北。
張福森與邵幹坤商定,一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一邊抓緊進行準備,召集區委研究室、科委、經委、財政局、稅務局、工商局的負責人開會,研究起草“新技術開發區”的綜合性政策。
張福森在會上強調,要本著“支持、扶植、引導”的原則,總結中關村電子一條街好的做法,充分考慮新技術企業發展的需要,借鑒經濟特區政策,由各部門分別提出新技術企業應享受的優惠政策。
邵幹坤去過日本,他講了一些日本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情況,又講了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和聯合調查組的一些想法。
各部門的人熱情都很高,經過認真討論,均由主管業務的副局長親自負責起草。科委把原認定科技企業的標準整理出了書麵材料。各部門的意見集中之後,由財政局副局長羅青綜合整理,初稿寫了30多條。
海澱區把這份初稿上報市裏。陸宇澄副市長以海澱區上報的初稿為基礎,組織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協調,征求大家意見,並組織修改,共歸納出46條政策。
初稿交北京市法製辦公室後,辦公室主任張耀宗認為條款太多,重點不突出,應壓縮、合並。
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市法製辦又做了多次修改,於3月16日形成討論稿,並向國家教委、科委、中國科學院征求意見。
3月21日彙總各方意見,形成《試驗區條例》報審稿,共16條。
3月25日晚,在市委225會議室,由市委書記李錫銘主持召開第六屆市委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有8位常委參加,市有關部委負責人列席。
會議首先由陸宇澄傳達了中央財經領導小組3月7日會議精神,接著彙報《試驗區條例》的起草工作情況,充分肯定了海澱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前期準備工作。然後,由張耀宗宣讀彙報《試驗區條例》報審稿。
常委會逐條進行討論,發言熱烈。為了使條例更符合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需要,大家提出了不少修改和完善的想法和意見。
會後又進一步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形成3月29日上報國務院的《試驗區條例》草案,條目由原來的16條增加到18條。
主要是把原第十六條中關於新技術企業所繳各項稅款以1987年入庫稅款為基數,新增部分年內由市稅務局退庫返還給海澱區,用於試驗區的開發建設的內容單列為第十五條。增加了“本條例由海澱區人民政府組織具體實施”和“本條例經國務院批準後實施”等條款。
4月5日和4月12日,國務院法製局就市政府上報的《試驗區條例》草案邀請國家科委、教委、財政部、經貿部、稅務總局、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兩次進行座談討論。張福森和張耀宗也被邀請參加。
在討論中,會議上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提出的主要問題是:第一,條例對於什麼是新技術企業沒有明確規定是一個重大缺陷;第二,有人提出,認為優惠政策既有超過三資企業的條款,可能引起歧視外商的質疑,又有超過“特區”的條款,怕影響“特區”穩定,還可能引起連鎖反應,一哄而起。
而不同意這種意見的人則認為,建立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我國發展高新技術的需求,不能完全比照經濟特區,也不要顧及外商的意見,要實行特殊的政策,扶持和鼓勵我們自己的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會議沒有形成結論性意見,張福森和張耀宗都有些擔心,怕短時間內不能批複。
會後,他們分別向市領導、海澱區領導作了彙報。
國務院批建科技開發區
1988年3月7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召開會議,決定上報國務院批準,在中關村建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會議主持人在大家發言討論後進行了總結性發言,他指出:
現在就全國來講,技術最密集、知識最密集的地方是中關村;科技人員搞科技產業、科技企業最多、最集中的也是中關村,共有200多家。各種形式的都有,經驗非常豐富,要成立一個委員會,由有關方麵參加,主要任務是協調,然後是資金、人才、稅收、外事、立法等問題,把規劃、條例、政策都製定好,就有一個樣板了。現在中關村條件已經成熟,如果再不製定相關政策就妨礙它發展了。要集中精力搞這個,原則上同意後,很多事情要靠海澱去辦……
會議決定,由北京市主建中關村科技工業園區,財政、銀行、稅收由北京市解決,科委、教委、科學院、北京市的有關部門都要參與協作,各部門都要開綠燈,不要幹涉。
3月9日下午,溫家寶在中南海勤政殿小會議室召開會議,向北京市委傳達了中央財經領導小組關於建立中關村科技園區的決定。
參加會議的有北京市陸宇澄、高原,國家科委蔣民寬,國家教委朱育理,中國科學院侯自強,海澱區邵幹坤等人。
與會人員聽了傳達意見後,提出兩個問題:中央領導決定這件事就交給北京市辦,還要不要報國務院批準?是否請中央辦公廳調研室派人參加中關村園區的籌建工作?
於維棟在會上建議:
從程序上講還是要報國務院批準,因為隻有經國務院批準,各部委才能開綠燈,關係才能理順;中央辦公廳調研室不介入中關村園區的籌建工作。
大家都讚同於維棟這個意見。
1988年4月5日和12日,國務院法製局就北京政府上報的《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草案,邀請國家科委、教委、財政部、經貿部、稅務總局、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座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