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佛曰:甚好!現時陰司各獄已知我們師徒奉旨著作「地獄遊記」,采訪有警世作用資料,請獄官多予提供犯罪詳情。
獄官曰:此乃卑職之責。我提放二位罪魂,命其說出生前惡行,給楊善生知之,不可延誤。
楊生曰:請問這位先生,你生前犯何罪,為何被判來此獄受苦?
罪魂曰:說來丟臉,沒麵子可以見人。我為南部某鸞堂之鸞生,因入鸞甚多年,後被派為副堂主之職,堂內有一次揮鸞著書,要印送各地善信,我亦非常認真效勞,四處募款,欲多印幾本送人。因我口舌甚好,兩個多月便勸募三萬餘元。當時我欠人少許債務,一時債主催討,我想如何是好?因身邊有三萬餘元,不如留下一部分償債,最後隻交堂主二萬元,留下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六元,除還清負債,還剩部分作為生活費用,以為他人不知。可是從此以後,內心有愧,對恩主感覺不安,然而每次扶鸞,恩主亦無寫出我貪錢之事。三年前,我得嚴重胃病而死,被牛馬將軍扣押,當時恩主亦來我麵前叱曰:「你一念之差,至死不悟。因生前有種種因素不予當麵點破,仙佛降鸞說法,就是勸人行善戒惡,全部真理已包括做人處世應行之道,既讀聖訓而不受教,罪有應得。」並交代陰差稟告冥王,加重判刑。我到冥府,冥王大怒,先被押到孽鏡台照相現形,將我生前募印善書款吞沒為私有情形,一點無隱照出,使我心驚膽戰。後交由四殿五官王判罪,判我入「毒蜂地獄」二十八年,後再交五殿處理。每日在此受毒蜂叮咬,全身痛癢難當,腫脹不堪,毒蜂見我即追而不舍,小小囚牢無處可躲。後悔生前入鸞,做恩主之學生,不遵聖訓,雖然隻是一次犯錯,已無挽救餘地,望天下鸞堂鸞生要謹言慎行,有一差錯,天眼難瞞,如今我後悔不及,太對不起恩主之教化及同道之引進,慚愧羞恥!
獄官曰:你入聖門,不受聖教,可謂欺師欺人,上對不起恩師,下對不起出錢捐印善書之人。但真布施不怕假和尚,布施之人善心既發,功德不滅;貪錢之人,惡心已生,大罪隨身。凡是入聖門,錢財分文須一清二楚,否則玷汙聖門清規,地獄加重判刑,世人應謹慎之!
濟佛曰:聖門之敗類,錢財不清,破壞清譽,罪該萬死,陰律列為不赦。寄語世人,修道須守清規、戒律,以免墮落地獄受苦,而後轉生四生六道輪回,後悔已遲。今日因時刻已到,改日再來拜訪,楊生準備回堂,多謝獄官指導。
楊生曰:感謝獄官及將軍開方便之門,讓我們入獄參觀,因時刻不早,先告辭了。
獄官曰:眾將軍排班送駕,請二位再來一遊。
楊生曰:我已上蓮台,請恩師回堂吧。……
濟佛曰:聖堂已到,楊生下蓮台,魂魄投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