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遊寒冰小地獄(2 / 2)

楊生曰:請獄官赦其罪一二,不知如何?

獄官曰:此為陰律所判,無冥王之令,我無權變更,現時給他喝薑湯解寒已是優待了,不要再求情。可以再問這位老太婆墮落此獄之原因。

楊生曰:這位老太婆凍得已支持不住,倒在地上,如何叫她回答?將軍也給她喝些薑湯解寒,振作精神吧!

將軍曰:可也,快喝下,好好回答這位善生所問,不然再加重處罰。

罪魂曰:喔!我太痛苦了,這種寒冰好像殯儀館及太平間,專門冷凍屍體一樣,你看我全身發青,慘無血色。我在世時經營娼寮,自己是老鴇,所住是矮屋、髒房,收買十餘位少女,內中有山地姑娘,有良家婦女,有逃學少女,每日令其接客,如不服從,就施軟禁或叫保鏢威脅修理,發了一筆肮髒錢。其中不少少女雖有家人或客人要來贖身,救其出苦海,恢複自由之身,我便開大口要求巨金,有者無足夠金錢可贖身,所以一生埋沒青春,生活在花窟中。我至五十一歲時,因一生煙酒過多,致腦充血死亡,死後才知被冥王折壽十年,因罪孽太深,先被判入「糞尿泥地獄」受苦五年,刑滿今轉判「寒冰地獄」三十二年,受刑畢不知要再交往何殿另判他罪!死後至今,受盡糞尿、寒冰之苦,未來苦頭尚多,實在太淒慘了,隻怨自己造孽太多!

獄官曰:最後換這位女罪魂,快將在世犯罪情形招出!命將軍快以薑湯讓其回元,以便說話。

將軍曰:遵命!……已給她解寒。

楊生曰:請問這位小姐,你為何到「寒冰地獄」來呢?

罪魂曰:說起來羞恨交加,我十八歲那年參加了歌舞團,跟隨團員四處演出,其間常表演脫衣舞,以招徠顧客;後因生意不佳,歌舞團解散,便轉業為「應召女郎」,常被叫出接客,或陪客表演脫衣節目,而結識一位富商,在外同居,作為姨太太。卅六歲時因二人意見不合而分開,一時想不開,便服毒自殺。死後到「枉死城」受禁五年,後即判入「寒冰地獄」受刑,至今已有三年,還有十二年才期滿,甚是痛苦,每日被壓在冰塊下,四肢僵硬,寒氣攻心,後悔已來不及了,勸世間女性,千萬不要學我步入歧途。

獄官曰:這位罪魂,在世不務正業,專以脫衣表演淫蕩歌舞,破壞善良風俗,生既不喜穿衣服,死後即判入「寒冰地獄」,讓她要尋找衣服遮寒而不能,罪有應得,該魂尚有其他罪過,刑期滿後,當再移交他殿。希世上婦女應以此為鑒。

獄官曰:將軍!速將三位罪魂押下去!

楊生曰:整個地獄白霧如煙,覺得有點寒意。

濟佛曰:此乃寒煙冷氣所發也。

獄官曰:凡是在世受人寄托金錢、財物,暗中掉包,或占為私有。或開娼戶淫窟,又不準妓女贖身者。或過分奢華、浪費,輕視國貨,所穿必求外國舶來衣服,以顯自己有錢,不知將餘金購置衣服、棉被救濟貧民過冬者。或女性喜拋頭露麵,穿著露背短裙,故意顯示肉體迷人等等,此種不怕寒冷,及貪求外表裝飾之人,死後將一律判入「寒冰地獄」,讓其享受涼爽滋味!

濟佛曰:今日時刻已到,我們將回聖堂!

楊生曰:多謝獄官及將軍指導,再見。

獄官曰:送駕。

濟佛曰:楊生快上蓮台。

楊生曰:恩師!我已坐穩了,可以回堂。……

濟佛曰:聖堂已到,楊生下蓮台,魂魄投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