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投資基金五不要(2 / 2)

建議:考慮一隻基金的可投性,要全麵綜合地分析預期收益情況,如基金淨值的變化、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等因素,避免被表麵現象衝昏了頭腦。紅利再投資的好處。

如投資者於2004年8月11日成立時買入華夏大盤精選基金(000011)1000份,到2006年2月28日單位淨值為1.111元,按照基金分紅政策每10份基金份額0.60元,可享受的基金分紅為100×0.60=60元,分紅後單位淨值為1.0510元。由於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還有一個基金份額淨值確定日,該基金為2006年3月1日,單位淨值為1.0610元,累計淨值1.1210元,折算份額為60/1.0610=56.55份。選擇紅利再投資,截至2006年5月30日,單位淨值為1.6350元,累計淨值已達到1.6950元。用於紅利再投資的份額淨值增長1.6950-1.121=0.5740元。投資者可得淨值增長收益56.55×0.5740=32.46元,紅利再投資收益率為32.46/60×100%=54.10%。

不用再交申購費。

以上麵的華夏大盤精選基金為例,我們想多買些基金份額分享該基金的成長帶來的收益,需要按基金的申購要求,交納一定的申購費,而在選擇紅利再投資後,這部分申購費就等於優惠不交了。如選擇紅利再投資就可以得到56.55份,而重新申購該基金,則需交申購費60/(1+1.50%)×1.50%=0.89元,可得份額(60-0.89)/1.0610=55.71份,多得基金份額56.55-55.71=0.84(份)。

投資更省心。

選擇了紅利再投資,我們不需要辦理任何重新申購的手續,賬麵上自動增加基金份額,十分方便。但有一點需要注意,每隻基金在進行分紅時,都規定一個權益登記日。在此之前擁有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才有資格參與基金的分紅;不在權益登記日之前購買,不能成為該基金的持有人,肯定不能享受基金分紅。但基金真正發放紅利日與權益登記日之間還會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不是同一天,往往是前一天宣布為權益登記日,後一天是除息日,然後才是紅利分配日,也叫派現日,遇節假日還需要順延。

能有效地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紅利再投資的另外一個好處是,當沒有時間,或因其他原因錯過了股市行情的機會,能夠及時地趕上基金淨值快速增長帶來的機會。這在股市的牛市行情中表現得尤其突出。

紅利再投資還可免繳稅。

銀行存款所得的利息,我們知道需要交納20%的利息稅,而股票的分紅派息也需要交納10%的紅利稅,而基金的優勢就在於免繳稅,實際分配多少,投資者就可以得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