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法庭審判
●法庭裏莊嚴肅穆,審判台灰色幕布中央國徽高懸,國徽上金星閃爍著耀眼的光輝,國徽之下是神聖而威嚴的審判席。
●羅瑞卿的夫人郝治平激憤地說:“他們害了多少人啊。在他們手下,全國死了多少人!傷了多少人!不判他們嚴刑,不足以平民憤。”
●吳法憲第四個被傳喚到法庭,他穿身藍製服,兩道濃眉,一臉橫肉,厚厚的嘴唇外翻著,低垂著腦袋,像一隻肥胖的笨鴨,一搖一擺地被押進法庭。
● 法庭審判
共和國故事·人民公審法庭內座無虛席
198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通知指出:
依法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這個消息迅速傳遍全國各地,付出過沉重而巨大代價的中國人民,終於迎來了伸張正義,揚眉吐氣的曆史時刻,人們擊掌相慶,飲酒言歡,甚至像過節一樣放起鞭炮慶祝。
11月20日15時,在北京正義路1號,國家公安部禮堂,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開庭公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
法庭裏莊嚴肅穆,審判台灰色幕布中央國徽高懸,國徽上的金星閃爍著耀眼的光輝,國徽之下是神聖而威嚴的審判席。
審判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兼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坐在審判席前排中央,他的右邊是副庭長伍修權、曾漢周、黃玉昆,後邊是特別法庭全體審判員。
審判員們都身著藏青色毛料製服,顯得威嚴莊重。
坐在審判席左側前排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副廳長喻屏、史進前,後排是特別檢察廳的全體檢察員。
檢察員們都身穿灰色毛料製服,顯得正義凜然。
4名身著藍色新製服,身材魁梧,紮著武裝帶,佩戴手槍的法警分列在審判席兩旁。
審判席的兩邊分別是法庭書記員席和辯護人席。
坐在審判席右側的,是辯護律師甘雨霖、韓學章、張思之、王舜華、王克昌。另外5名受委托及指定的律師以及參加律師組工作的律師就座在旁聽席。
為方便證據材料的展示,在審判台右側的牆上還掛著一幅長條白色屏幕供投影之用。
法庭正麵,在麵對審判台1米左右距離的地方是被告席。
這裏有一排低矮的被分隔成10格的灰白色鐵欄杆,每格三麵都有護欄,護欄上包著白布;鐵格子裏擺放著一把木椅子,旁邊還豎著塊木牌,上麵白底黑字地寫著“被告人”3個字。林彪反革命集團成員黃永勝等10名被告將在這裏接受人民的正義審判。在每個被告席前都安有耳機可供被告人使用。
在被告席的後麵是旁聽席。1200個旁聽席已坐無虛席。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共中央機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和人民解放軍、受害者及家屬的1000多名代表,分別坐在一樓和二樓的旁聽席上。
被林彪集團迫害致死的老同誌家屬,如劉少奇夫人王光美、賀龍夫人薛明、羅瑞卿夫人郝治平、彭德懷夫人浦安修都來到這裏旁聽審判。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王光美說:
這是罪犯們應得的懲罰,我對罪犯有深仇大恨,我的直係親屬中有4人被他們迫害致死在監獄裏。這次不是私仇家恨,這是國仇,黨仇,是全國人民的仇恨!
薛明說:
我早就盼望著這一天了!審判林彪、江青等人,不是個人的家仇,他們要毀掉我們的國家啊!
郝治平激憤地說:
他們害了多少人啊。在他們手下,全國死了多少人!傷了多少人!不判他們嚴刑,不足以平民憤。
旁聽席上還有來自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杜聿明、楊獻珍、廖沫沙、陳再道、千家駒、丁是娥、繆雲台、黃維、程思遠、葉聖陶等。
他們按照法庭要求,於14時50分入庭就座完畢。
在開庭之前,書記員郭誌文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規則》。這一規則是為保證這次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而專門製定的,於198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一次會議通過。主要內容如下:
訴訟參與人在法庭上發言、辯論、陳述,需報經審判長許可。對於與本案無關和無理拖延訴訟時間的發言、辯論、陳述,審判長可予製止。
旁聽人憑特別法庭發給的旁聽證進入法庭就座。旁聽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不準攜帶武器和其他危險物品入庭;
不準發言提問、遞條子;
不準鼓掌、喧嘩、吵鬧、喊口號和其他有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
經特別法庭允許采訪的記者,憑特別法庭發給的采訪證進入法庭,可以記錄、錄相和攝影,經特別法庭允許的可以錄音。
對於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庭長、審判長和值庭人員、司法警察應當勸告製止;不聽勸告製止的,經庭長或審判長決定,責令退出法庭;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月20日14時55分,在法庭響起兩次警鈴聲後,值庭法警、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相繼就位。
14時56分,書記員向庭長江華報告:“特別檢察廳廳長、副廳長、檢察員現已到庭支持公訴。本案辯護人已到庭。本案被告人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現已傳喚到法庭候審室候審。”
15時整,又一陣急促的電鈴聲響過,法庭裏強光燈齊放,光明耀眼,法庭一片肅穆。
庭長江華威嚴地宣布:“現在開庭!”
曆史的正義審判終於到來。被告人被帶上法庭
1980年11月20日15時,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宣布開庭。
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正式開始。
1980年8月,隨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罪行基本查清,兩個集團互相勾結、互相利用的犯罪事實被認定。
中央“兩案”,即林彪反黨集團案、江青反黨集團案”審判指導委員會主任彭真提出,將“兩案”作為一案處理。
黨中央同意了這個建議。
這樣,林彪集團和江青集團在開庭的當天,就一同出現在法庭上。
11月20日15時3分,特別法庭庭長江華下令:“傳被告人王洪文到庭。”
場內的電影攝影機、錄像機、照相機的鏡頭,全部對向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10名主犯,把全國人民久久盼望的審判場景攝錄了下來。
書記員將提押票交給值庭法警,值庭法警持提押票到法庭候審室,把被告人王洪文從右側中門,穿過中間過道帶入法庭,帶到被告席站立。王洪文是這次審判中第一個出庭受審的。王洪文是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之一。
接下來,江騰蛟被傳到庭。江騰蛟戴著黑邊眼鏡,穿著淡咖啡色上裝,雙手垂放在小腹上,神情恍惚地左右張望。他站在被判席右起第二位。
邱會作第三個被傳喚到法庭,他神色陰沉,步履緩慢地走上法庭,灰白的頭發直立著,雙手垂在背後。他站在右起第三位。
吳法憲第四個被傳喚到法庭,他穿身藍製服,兩道濃眉,一臉橫肉,厚厚的嘴唇外翻著,低垂著腦袋,像一隻肥胖的笨鴨,一搖一擺地被押進法庭。他站在右起第四位。
黃永勝第五個被傳喚到法庭,他衣著整潔,係著風紀扣。頭發胡子花白,高大的個子,背微微有些佝僂,臉上長著不少黑斑,頭不時顫動著,顯得特別蒼老。他站在左起第五位。
陳伯達是第六個被傳喚到法庭,他身穿灰色棉罩衣,光著頭,鼻梁上架著一副黑邊的眼鏡,滿麵帶著愁苦危懼的神色。他比黃永勝更顯得老態,幾乎走不動路的樣子,是在法警的攙扶下走到被告席的。他站在左起第六位。
李作鵬第七個被傳喚到法庭,他臉色發黃,微駝著背,去掉了過去公開露麵時戴的墨鏡,神情沮喪。李作鵬犯有心髒病,是由法警連押帶架地帶進法庭的,他的身後還站著醫護人員,以便隨時進行急救。他站在左起第七位。
其間,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青、姚文元、張春橋也被傳喚到庭。
被告席上,從左到右依次是:張春橋、李作鵬、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江青、吳法憲、邱會作、江騰蛟、姚文元。0江華庭長宣布開庭
當10名被告陸續被傳站到被告席以後,江華庭長叫被告人坐下。
然後,江華庭長宣布: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今天下午15時對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提起公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的主犯,公開審判。
本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兼庭長,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伍修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漢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黃玉昆為副庭長。
王文正、王誌道、王戰平、甘英、史笑談、寧煥星、司徒擎、曲育才、朱理之、任成宏、任淩雲、劉麗英、劉繼光、許宗祺、嚴信民、蘇子蘅、巫寶三、李明貴、李毅、吳茂蓀、沈建、張世榮、張敏、範之、費孝通、駱同啟、高朝勳、高斌、黃涼塵、曹理周、翟學璽為審判員。
本法庭設兩個審判庭,第一審判庭審判長曾漢周;第二審判庭審判長伍修權。書記員甘明秀、孫世光、楊克佃、楊富年、周賢奇、南英、郭誌文、高克盛、黃仁賢、黃赤東、馬殿振、劉茂烈、張正秋、李大凡、李秀敏、林誌民、郭慶春、黃林異、戚玉琦、程玉林擔任記錄。
公訴人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兼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特別檢察廳副廳長喻屏,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特別檢察廳副廳長史進前。特別檢察廳檢察員馬純一、王文林、王芳、王振中、王瀑聲、王耀青、馮長義、曲文達、朱宗正、江文、孫樹峰、李天相、沈家良、張中如、張英傑、張肇圻、孟慶恩、圖們、鍾澍欽、袁同江、敬毓嵩。
今天出庭的辯護人是:甘雨霈、韓學章、張思之、王舜華、馬克昌。
……
旁聽席上,1000多雙眼睛怒視著站在被告席上的10個人,他們往日興風作浪的威風早已蕩然無存,在莊嚴地國徽下,在曆史的審判台上,他們一個個低著頭,癱坐在椅子上,等待人民的正義審判。公訴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