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偵探工作中,我們必須要掌握的一點就是分清主次,就是什麼是關鍵問題,而什麼又是次要問題。否則,你的精力肯定會被那些事分散的。所以,這個案子我從一開始調查時就明白,整個案件的關鍵就在於死者手中那張碎紙片。”
“當然在研究這個問題之前,我想提醒你們注意,如果亞曆克·坎寧安講的那一套說辭是真的,也就是凶手在打死威廉·柯萬之後馬上就逃跑了,那麼,凶手肯定不能從死者手中撕去那張紙。可是如果不是凶手撕的,那就一定是亞曆克·坎寧安,因為在那個老人下樓以前,那幾個仆人已經在現場了。這一點很簡單,可是警官並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因為他一開始,就把這些鄉紳們排除在案件之外。那時候,我決心不要根據直覺破案,而完全按照證據分析整個案情。因此,一開始調查,我就懷疑亞曆克·坎寧安先生。”
“我非常仔細地檢查了警官交給我們的那張紙角。我當時就意識到,這是本案最為有價值的線索。瞧,就是這張條子。現在你們是不是也發現了很多疑點?”
“字體看起來很不規則。”上校說道。
“我親愛的先生,”福爾摩斯大聲說道,“確實如此,它是由兩個人交替著寫出來的。我們大家來看,注意‘at’和‘to’字中那兩個粗健有力的‘t’字,然後你們把它跟‘quarter’和‘twelve’中那兩個筆跡很淡的‘t’字對比一下,你們馬上就會發現一些很奇妙的事情。從這四個字的簡單分析上,你們就可以滿有把握地說,那‘learn’和‘maybe’是出自筆鋒蒼勁有力的人的手筆,而那‘what’是那筆鋒軟弱無力的人寫的。”
“天哪,好像真的是這樣的!”上校喊道,“可是那兩人為什麼要用這樣一種方式來寫這封信呢?”
“當然是為了犯罪,他們兩個人對彼此並不相信,於是他們決定,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要一起行動。很顯然,這兩個人中,那個寫‘at’和‘to’的人是主謀。”
“那你是怎麼看出來的呢?”
“當然還是從對比兩個人的筆跡中推斷出來的。不過我們還有更加令人信服的理由。如果你仔細檢查一下這張紙,你就會看出:那個筆鋒蒼勁有力的人首先把他所要寫的字全部寫完,然後留下許多空白,叫另一個人去填寫。而這些空白並不是都很適合的,你可以看出,第二個人在‘at’和‘to’之間填寫‘quarter’一詞時,寫得非常擠,說明‘at’和‘to’那兩個字是先寫好的了。那個把他所要寫的字首先寫完的人,毫無疑問,就是策劃這一案件的人。”
“太神奇了!”阿克頓先生大聲說道。
“這很明顯,”福爾摩斯說道,“現在,我們要談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現在有一種技術,那就是,專家們可以根據一個人的筆跡,精準地推斷他的年齡,在正常情況下,這種推斷相當準確。我說,‘所謂正常情況’,就是指眾所周知疾病和衰老是老年人的特點,如果一個年輕人生病了,勢必導致他的字跡帶有老年人的特點。在這個案件裏,我們發現有一個人的筆跡蒼勁有力,而另一個人的筆跡則顯得有氣無力,當然仍然很清晰,但是‘t’字卻少了一橫,這就充分證明,其中的一個人是一個年輕人,而另一個人則相比來說年紀會大一點了。”
“太神奇了!”阿克頓先生又大聲說道。
“還有一點,是相當奇妙有意思的。這兩人的筆跡有著一些相似之處。看來他們有著血緣關係,對看見的人來說,最明顯的可能就是那個‘e’寫得象希臘字母‘ε’了。不過,我已經仔細比對過了,還有很多細小的地方都可以說明這個問題。我很確信的是,從他們的寫字的風格來說,這兩種筆跡出自同一個家族。當然,我現在說的,是我檢查了這張紙後得出的結論。我還有二十三個別的結論,專家們比你們大概更有興趣。而所有這一切給我的結論就是,是坎寧安父子二人寫的這封信。”
“我既然得到了這樣的結論,所以,下一步就是調查整個案件的細節,來看看它們對我們破案能有什麼幫助。於是我和警官來到他們的住所,看到我們已經料想到的一切。我絕對有把握肯定:死者身上的傷口是用手槍在四碼以外的地方打的。因為死者衣服上沒有火藥的痕跡。”
“因此,很明顯,亞曆克·坎寧安說什麼凶手在搏鬥中開了槍,完全是撒謊。還有,父子二人異口同聲的說這個人朝大路經過的地方逃跑了。但是我們調查過,這地方有一條寬闊的溝,溝底是很潮濕的。但是在溝的附近根本就沒有發現腳印,所以這證明坎寧安父子再一次撒謊了,而且我確定當天現場根本就沒有來過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