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田法亦是如此。
《漢書·食貨誌》中說在代田法的使用中,“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又說“大農罷工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這些都說明當時由於代田法而引起了新農具的製作和發明。
很遺憾《食貨誌》沒詳細說明到底製造和發明了哪些新農具,其構造、功能和使用方法到底如何。
不過,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求》一書曾提到過趙過發明的用於下種的耬:“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犁,皆取備焉,日種一頃。”這種“三犁共一牛”的耬,可能就是三腿耬,與現在北方仍常用的兩腿耬雖有區別,但在結構和使用的方法、原理上,可能是一致的。
使用這種耬,“日種一頃”,比用手播或其他播種器顯然快得多了。
僅從這一種耬的發明和使用,我們可以推知當時肯定會有更多的田器被改進或發明。
漢武帝時鐵器的使用已經普遍推廣,廣泛使用鐵器再加上農具的新改進和發明,必然改善了以前鐵器粗製濫造、不適合於耕種的情形。
更加科學的鐵器的發明和使用,必然會更進一步改進耕作技術,進而提高當時農業生產力。
(三)代田法的推行。
代田法的推行過程特別值得注意和研究,因為它運用了比較科學的試驗和驗證的方法。
正如《食貨誌》所記載,趙過在推行代田法以前,他首先在皇帝離宮旁的空地上進行代田法的試驗,結果“課得穀皆多其旁畝一斛以上”,證明代田確實能夠達到增產的目的。
一旦證明了代田法優於一般的縵田種植方法後,趙過便召集“令長、三老、力田及裏父老善田者”,先教授他們學習新的農具使用方法和新的耕作方法、技術,再通過他們向廣大農民普遍推廣,像當時很多農民都缺少耕牛,不能在雨後抓住有利時機及時耕地,有一個退職的平都縣令叫光的,建議趙過用人力拉犁。
趙過便上奏皇帝讓光作為他的副手,組織農民之間換工協助共同以人力拉犁。
當時,人多的一天就能耕三十畝,人少的也能耕十三畝,這樣,更多的田地都被及時地開墾和耕種了。
本來代田法就可以節省勞力、增加產量,通過多墾田地,農作物的種植麵積和總產量都大大增加了。
那時,代田法一直推廣到邊郡以及居延(今內蒙古額濟納旗)地區,“是後,邊城、河東、弘農、三輔、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穀多。”看來,代田法的發明和推廣,真正達到了漢武帝富民的要求和目的。
總之,由於趙過的“代田法”的發明和推廣,由此而引發的新農具的製作使用,都為當時發展農業生產提供了堅實的物質、技術基礎。
更加之漢武帝特別注意實施其富民政策,在全國相當部分地區極力推廣代田法和新農具,使當時的勞動效率和土地單位麵積的產量大大提高,再加之新墾辟出大量田地,農作物的總產量更是大幅度增加。
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民的處境日益得到改善,當時的階級矛盾也就逐漸緩和下來了,社會逐步趨向穩定。
漢武帝提出的富民政策,特別是代田法的推行,在他死後的昭帝(前86—前74在位)、宣帝(前73—前49在位)統治時期終於顯示出了它的巨大效果。
《食貨誌》在介紹代田法後緊接著說,“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辟,頗有蓄積;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
兩代均保持著繁榮的“小康”局麵,即後世所說的“昭宣中興”。
因此,漢武帝末年所推行的代田法的作用,對當時以及後世社會的發展,都是不可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