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初到德裏
1989年,夏,緬因州德裏鎮。
人們似乎已經忘記去年秋天的洪水,它曾把德裏鎮搞得一團糟。
電力不出意外的被破壞掉,夜晚要比一百年前還要黑暗。枯枝敗葉和石塊堵塞了排水溝,雨水夾雜著汙水一股腦的溢出來,整座城市都充斥著腐壞腥冷的味道。
林恩把手抵在額前,他剛從另一個世界來到這裏,突如其來盛夏的陽光,讓他感到一陣灼目。
嗅了嗅,去年的腐敗氣味隱約殘存。
他簡單的看了看身前紅色磚瓦,極富年代感的建築,便知道了所在位置。
這裏是學校,學生們歡雀著跑跳出校園,今天是暑假開始的第一天。
林恩的身份也是學生,但他的心情還是少許沉重的,因為未來的一段日子裏,他將要麵對那個讓人瞥見一眼,就會產生一輩子夢魘的東西,它。
不隻是林恩,那七名將要成為親密戰友的慘綠少年,或早或晚,也將要感受到它的邪魅而陷入噩夢。
因為現在是1989年,距離1962年整整過去了27年,這是它的回魂周期,是它虐殺的年頭。
而它,就是《小醜回魂》的大boss!
林恩製定了縝密的攻略,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徹底讓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但林恩心裏知道,要想從物理層麵,把它完完全全的從存在轉為毀滅,這其中難度是巨大的。
林恩曾深入閱讀過小醜回魂的原著,電影裏沒有交代的它的身世。它不是狹義上人們理解的鬼怪,可以通過驅魔或是超度解決的。
這東西根本就和人類無關,和生死無關。
電影裏,主角比爾的弟弟喬治在1988年秋,為了追趕一艘紙船,在排水口被小醜吃掉,這也成了它複蘇後,肆虐德裏鎮的開始。
隨著失蹤人口越來越多,失敗團的成員也開始被它盯上,作為狩獵的目標。
後來比爾把失敗團成員集合一起,和小醜展開戰鬥,戰鬥分兩場,雖各有曲折,但結果是以失敗團的勝利告終。
第一次戰鬥,小醜的頭被刺穿,受了重傷。第二次則被幾個失敗者打得肉身泯滅化為灰燼,遁入深井之中。
可實際上,小醜根本沒有死,它隻是肉身湮滅,進入休眠中。
在原著裏,小醜在27年後卷土重來,屆時失敗團再次大戰小醜,結局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換取勝利,隻可惜結局依舊是徒勞的。他們消滅的依舊是小醜的肉身。
也就是說,不管大家怎麼努力,哪怕付出兩條人命的代價,27年後,它依舊會重返德裏鎮,製造殺虐。
小醜貌似沒有想象中那麼超凡,盡管它能活活把人嚇死,可畢竟,它的肉身是可以被摧毀的。隻是肉身這東西對它來說隻是蟬蛻般的軀殼一樣,它的生命力就像癌症一樣,人們很難根除它,它的存在方式根本不是人類所可以認知的狀態。
那麼這個小醜到底是什麼東西?
好在讀過原著林恩是知道的,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林恩正是根據小醜的屬性,製定了一份作戰計劃。
所以眼下他有很多事情要準備,盡量一次戰鬥就徹底消滅它。
【本次人設:林恩,男,11歲,德裏鎮孤兒院孤兒。
主線任務:徹底終結小醜潘尼維斯的輪回。
達成必須條件:加入七人失敗團,成為團隊領袖,團戰小醜,友軍零傷亡。
任務獎勵:獲得小醜技能(初級)。
支線任務:觸碰劇情自動提示。】
一段簡潔的信息湧現腦海,林恩下意識點了點頭,這是係統根據電影世界角色邏輯,和達成附加條件製定的,不可更改。
在《小醜回魂》中,主角比爾,11歲,失敗團其它六位成員,本、斯坦利、艾迪、理查德、麥克和貝芙莉也均為11歲。
而林恩即將作為主角的生死夥伴,和未來團隊核心,也就從一個22歲的成年人,年歲減半。
看了看自己縮小的四肢,小手也嫩嫩的。
林恩笑了笑,他覺得這種柯南式的縮小怪不錯的,有種回到童年時光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