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一個錯綜複雜、充滿種種新舊衝突與現實矛盾的時代。“禮”是考察明代社會的一條重要主線。作為傳統社會主流道德規範的儒家禮法,經由宋明理學家的發揮闡揚,到明代成為統治者在對社會生活進行控製時最主流的道德約束和價值評判標準。人們的日常生活與各種民間習俗無一不受其製約。但是,社會現實是充滿變數的,明中期以後急劇變化的社會生活和思想觀念給傳統禮教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商業化浪潮席卷全國,社會風氣驟變,人們開始在個性覺醒與自我意識複蘇萌芽狀態的懵懂中,重新體認長期規範著他們的生活與思想的禮法規範,一些新的現象出現了。有人說,晚明時期的中國是一個天崩地裂的時代,相對於傳統的道德規範來說,反常的、忤逆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甚囂塵上,禮教的藩籬與束縛則日益蒼白無力。
明代曆史的複雜性和其獨有的時代特征,同樣投射在明代男女兩性的關係模式上。
首先,在理學倡導的倫理綱常成為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明代社會,兩性關係充分體現著中國傳統儒家禮法觀念中性別不平等的原則。
男女之間的不平等,在中國曆朝曆代的社會生活中都有所體現,中國古代社會本來就表現為一種男性統治的社會模式。但是在明代,由於統治者的大力提倡和理學的精神導向,這樣的原則表現得尤為突出。從兩性的社會地位而言,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婦女要遵守“三從四德”的婦道;從兩性交往來看,“男女授受不親”,女性要嚴守閨範,不能拋頭露麵;從婚姻關係來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關係締結的必要條件,女子要“從一而終”“恥於再醮”。兩性關係中的這些規則,無一不在體現著社會倫理綱常秩序中男尊女卑的性別差異。其中最為突出的表現莫過於這樣一對形成鮮明反差的社會現象,那就是明代道德規範中對女性貞節的極力強調與對男性縱欲的過分寬容。一方麵,理學引導著“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社會輿論和價值評判,使貞節觀在明代臻於極盛,婦女要嚴格恪守貞節操行;而另一方麵,男子在性方麵卻可以非常放縱,法律允許他們一妻多妾,即使這樣,他們還常常流連妓館,縱情聲色,卻不受到任何譴責。
其次,與明代社會發展演變的階段性特征相呼應,明代兩性關係狀態也呈現出非常明顯的階段性發展軌跡。
明代前期,在明太祖、明成祖等強勢君主的鐵腕控製之下,社會上禮法嚴苛,世風樸實,秩序井然,兩性關係中很難看到逾越禮法的現象。明中期後,社會發生巨大變化,商品經濟得到極大繁榮,商業化帶來的結果是社會生活的世俗化,文化藝術的娛樂化以及傳統禮教的鬆懈化。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中,各種逾越禮製的現象越來越多,人們掙脫禮教束縛的欲望也越來越強,所以,我們看到,不受禮法約束的男女熱烈地追求真摯的愛情,不再死守貞節的婦女越來越多,社會輿論開始提倡“情”在“理”之上。更有甚者,明中後期情色文化如此泛濫,娼妓業與好男之風同時盛極一時,春畫、房中術、性病、豔情小說流行於世,而人們的觀念與思想文化都在適應這些新現象而發生著相應的變化。所以說,兩性關係在任何時候都是時代的產物,都不可能脫離開其孕育成長的社會環境而獨立存在,它的任何變化都有著深厚、複雜的時代背景和社會因素。
其三,明代兩性關係還具有地域性的特征。
在明帝國廣袤的疆土上,各個不同的地區在其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結合各自的自然生態與人文環境,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生產、生活方式和世風民俗。這一區域性特征在兩性關係中也得到了明顯的體現。比如在經商風氣濃厚的徽州,由於男子大多常年在外經商,所以那裏的婚姻關係與家庭生活都呈現出與其他地區不同的一些特點;又比如娼妓業最為興盛的江浙地區,青樓林立,名妓輩出,不僅描繪著男女情愛世界的各種形態,改寫了青樓文化的麵相,還深刻影響了當地的社會風氣與文化麵貌;再比如盛行於福建地區的“契兄弟”,成為明代男性同性戀行為的一種極為獨特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