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社會轉型期的宗教問題思考
我國是一個多宗教的國家。我國的宗教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等等。我國的《憲法》莊嚴地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們黨和國家要長期堅持的有戰略意義的政策。
一、新時期的宗教工作與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1982年,在實行改革開放的初期,在總結了建國以來在宗教工作中的正反兩方麵的經驗和教訓以後,中共中央就曾發布過《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的文件。文件一開頭就指出:“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一定階段的曆史現象,有它發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這就是說,在社會主義社會,我國存在的各種宗教都是有悠久曆史的。佛道兩教,都有兩千年左右的曆史。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世界性的宗教,雖然傳入較晚,但是在世界上也已經存在有兩千年左右。這些宗教在曆史長河中,已經融入了中國民眾社會生活之中,積澱了豐富的曆史、社會和思想文化的因素,都已經成為中國文化的組成部分。這些宗教在今天的存在有它們自身的規律和過程。我們不能按照自由意誌去消滅它們。
宗教的產生、存在和發展都與一定的社會條件有關。《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指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隨著剝削製度和剝削階級的消滅,宗教存在的階級根源已經基本消失。但是,由於人們意識的發展總是落後於社會存在,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舊思想、舊習慣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消除;由於社會生產力的極大提高,物質財富的極大豐富,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學、技術的高度發達,還需要長久的奮鬥過程;由於某些嚴重的天災人禍所帶來的種種困苦,還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擺脫;由於還存在著一定範圍的階級鬥爭和複雜的國際環境,因而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一部分人中的影響,也就不可避免地還會長期存在”。因此,在社會主義曆史階段中,有一部分人信仰宗教,或者有這些宗教存在,都是曆史的、客觀的必然,不依人的意誌為轉移。
《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詳細地闡述了我黨對宗教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的各項內容,其中包括: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我國宗教方麵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但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出現對抗性的問題;宗教活動必須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國家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是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要警惕和反對利用宗教來分裂民族團結;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原則;爭取、團結和教育宗教界人士,有計劃地培養年輕一代愛國的宗教教職人員,充分發揮愛國宗教團體的作用;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無神論者和宗教信仰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要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的原則,全部宗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把廣大的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團結起來,共同致力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堅持不懈地向廣大青少年進行辯證唯物論和曆史唯物論的世界觀的教育,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等等。這個文件從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和觀點出發,根據中國宗教的實際狀況,係統地總結了從1949年以後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對於宗教的認識過程,提出了我黨對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因此,這一文件包括的豐富思想自然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正是在這一文件指引下,改革開放以後的二十餘年中,中國的宗教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據1993年前後的統計,全國信仰宗教的教徒人數約有一億人,占全國總人數的1/10。其中信仰天主教的人數有三百五十多萬人,信仰基督教的人數有七百多萬人,信仰藏傳佛教的有八百多萬人,信仰南傳佛教的有近兩百萬人。信仰伊斯蘭教的人有十個少數民族,近一千七百萬人。信仰漢地佛教和道教的人數,由於信仰習慣,人數難以統計。全國開放的寺院、宮觀、教堂和清真寺,大約有五萬多處。全國性的宗教團體有7個,省級宗教團體有164個,縣級宗教團體有二千多個。宗教界培養接班人的宗教院校有47所,宗教教職人員有二十多萬。全國還有宗教界自辦的期刊十餘種。到1997年,據傳,全國(不包括西藏自治區)已有宗教活動場所(指寺廟、宮觀、教堂、清真寺和簡易的聚會活動點)約九萬餘處。這些數字表明,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認真地貫徹和落實,中國宗教徒的信仰生活已經趨於正常。他們的社會主義的積極性也得到了調動。因此,在改革開放中宗教和社會主義社會總體上保持著相適應、相協調的態勢。
對於這些數字,人們如果以“文化大革命”時有形宗教為“零”的印象去對照和比較,一定會驚呼中國出現了“宗教熱”,但是,人們如果將它和解放初期,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起點時的宗教狀況相對照和比較,就不會杞人憂天了。由羅竹風主編的《中國社會主義時期的宗教問題》一書,曾經對解放前夕的宗教狀況作過介紹,當時,“漢族地區佛教寺廟約四萬座,僧尼約五十萬人,燒香拜佛的善男信女難以計數。少數民族信仰佛教的約四百六十萬人。道教宮觀數字不詳,道教徒也難以計數。信仰伊斯蘭教的十個少數民族,人口八百多萬。天主教有大小教區一百四十多個,教堂一萬五千餘座,教徒約三百萬。基督教有大小教派七十餘個,分屬一百二十一個外國差會(其中美國差會約占一半),教堂兩萬餘座,教徒約七十萬人”。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起點時的教徒人數相比,90年代初的教徒人數是增加了,但是它們在總人口中的比例無疑是下降了,至於宗教活動場所的數字則下降得更為明顯。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出發來觀察社會,各種宗教在中國的今天乃至今後相當長的時期裏保持一定規模,或者有一定的發展,這些都是正常的現象。
二、社會轉型期宗教工作麵臨的新問題
隨著改革開放的步步深入,9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出現了深刻的變化。社會主義市場體製的逐漸形成,導致了中國社會經濟運作方式和內容的深刻變革,導致了中國社會分配方式和內容的深刻變革。中國政治的社會主義民主化逐漸深入和完備,中國社會的思想、道德和價值觀念的多元存在和人民群眾選擇的多元化,加上社會老齡化問題的突現、社會保障體係改革的滯後,等等。所有這些中國社會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深刻變化,也使中國的宗教和宗教工作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問題。它們表現在以下諸多方麵:
各宗教的教徒的人數均有增長,而基督教的人數增長得特別突出。據有關方麵的統計,目前全國基督教教徒的人數已經達到一千多萬,是1980年的三倍多,是1949年的十四倍多。各宗教教徒的年齡和文化結構也發生了變化。以某省基督教徒為例,80年代基督教徒中,老年教徒(55歲以上)占70%,文盲占90%。而90年代,則分別為50%和65%。上海市的基督教,1980年的受洗教徒中,40歲以下的隻占15%,而1990年則占27%。男性教徒和有文化的教徒的人數顯著增加。在某些地區甚至出現了共產黨員信教的現象。
愛國宗教組織的神職人員嚴重不足。某省基督教徒達119萬,但是神職人員隻有130名,其中合格的牧師隻有四十多人。目前宗教院校培養的青年神職人員不僅人數不足,而且其宗教素質和文化程度都不能滿足畢業後神職工作的需要。
某些地區出現了濫建宗教活動場所的現象,某些已經得到改革的宗教內的舊製度又有回潮,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某些地區的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的生產和生活,也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政治局麵。
在宗教積極參與社會生活的同時,宗教組織和神職人員的世俗化程度越來越高。市場經濟的某些規律已經使某些宗教組織內部受到侵蝕。某些教職人員將宗教活動視作謀生或盈利的手段。個別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門還曾經錯誤地提出“宗教搭台,經濟唱戲”,“請來一尊神,福了一方人”的口號,造成局部地區人為刺激宗教生活過熱的不正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