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說的是物質條件方麵的,除此以外還有人的主觀麵的條件。再以書為例,一本書之所以是書,除了構成它的物質條件外,還有人類對它的認知。一個從來沒見過書的人,第一次見到書,不會知道那是什麼。人之所以知道書是書,乃因為人被教育過,人有讀書識字的背景,沒有這些認知的背景,書也就不成為書了。若有人把一本書放在一隻狗麵前,那隻狗不會知道那是什麼,可能經過一番的探索,狗斷定這東西不是食物,那麼一定是玩具,所以便決定放到嘴裏又啃又拖,還帶到主人麵前,叫主人拋出去讓它追回來。這是因為狗的背景隻容許它有這樣的認知。不同的生物,不同的人,不同的主觀認知背景,便生成不同的事物。沒有人諸種複雜的認知背景作為條件,便沒有人的世界。世上一切皆緣起而有,並無實體,沒有實體,就叫做“性空”,若一切都是緣起,那麼一切都是性空,這就叫做“緣起性空”。
既然世上一切都為緣起的,人也不例外。換言之,所謂人也隻是諸種條件的組合,這即是說:自我並不存在,有的隻是構成所謂“自我現象”的條件的組合。“自我”是指一個意識主體,即是觀察、認知、思考、感受、決定動機和意欲的主體。佛家認為這樣的自我並不存在,日常現象中的“自我”,其實隻是五蘊所組成的。“五蘊”指色(肉體)、受(苦、樂的感受)、想(概念及確定的對象的形相)、行(意誌)、識(感觀認知)。一個人除了這五蘊之外並無自我,就像上述的書一樣,把一切組成的條件抽離之後,根本就沒有書了,把五蘊抽離之後亦沒有背後的自我。也就是說所謂我的肉身、我的感受、我的概念、我的意誌和我的認知,都沒有一個“我”去擁有它們,所謂“我的”隻是日常的慣用語言,就像根本沒有書,我們也會說:“那本書是紅色的。”
一般來說,這是一個比較難接受的觀點,但細心想想,這也不無道理。我們何時經驗過自我?我們能經驗到的從來隻有“我的肉身”、“我的感受”、“我的概念”、“我的意誌”和“我的認知”,但從來沒有經驗過接收或決定這一切的那個主體。當然,沒經驗過,不表示就不存在,再者,要求人去經驗主體,也是一件強人所難的事,因為“主體”(Subject)就是指“去經驗的”,不是“被經驗的”,一旦被經驗就隻能是客體(Object),而當你麵對著一個客體,你永遠不會知道它是否也是一個能擁有主觀經驗的主體(正如我們永遠不會知道電腦有沒有感覺,是否也在思考)。所以佛陀論“無自我”不是由經驗上去證明的,在《雜阿含經》中記載佛陀說:“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意思是世間一切都是不恒常的,任何事物都會變壞,正因如此,人總因為失去或得不到所愛所欲而感到痛苦,而人有這種痛苦便表示沒有自我,因為若有自我,而自我又是發出和決定一切動機和意欲的主體,那麼自我便可以決定不再貪戀世上不斷變壞的事物,痛苦便自然消失。正因為人不能如此隨意消除痛苦,所以便沒有自我,既沒有自我,那麼所謂我所擁有的也就不是我所擁有的了。
這也符合我們的經驗,以喜歡一個人為例,當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通常並不是經過思考,然後刻意作出的決定,而是不知何時,不知何故,或許是突如其來的,又或許是漸漸地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你一旦戀上一個人,而那個人又不喜歡你,甚至有點討厭你,你便感到痛苦。在這個時候你知道隻要不再喜歡這個人,你就不會再痛苦了,但你就是沒法子說不喜歡就不喜歡,喜不喜歡一個人就像完全在自己掌握之外。按佛家的觀點看,這很自然,一個人是否喜歡另一個人完全取決於條件的具備與否,若你天生的脾性、喜好、傾向,再加上你後天的成長背景、經曆、教育和所處社會的文化使得你特別喜歡某一類人,而對方又剛巧有著相關的一切條件,而你和其相遇的具體處境又很適合讓你發現對方的這些條件,你便很自然會喜歡上這個人。總之,隻要條件俱足,你便不能不喜歡;條件若是不足,你便不會喜歡。換言之,決定“你”喜不喜歡的是這一切條件,不是“你”的主體,這就顯示根本沒有能主宰決定人的好惡、意誌、動機的自我,人們平日所感覺到的“自我”,隻是五蘊的結合所生起的假象而已。
既然自我是假象,一切存有也是假象,並且這些假象均是由相互作用著的條件所構成,沒有一件事物可以獨立自存,隻要有一個條件轉變,其他事物(包括自我)便都要轉變,因此這些假象都在不斷變化之中,那就沒有誰真正能擁有什麼了。集諦就是指人們不了解這真相,因而執著於自我存在、世上種種美好的事物存在,並且我必須要得著這些才會幸福快樂,結果便產生各種苦惱。
苦的消除——滅諦
既然苦是由不了解緣起法而產生的諸種妄執所導致,那麼隻要消滅這些妄執,便能脫離痛苦了。這就是滅諦。佛陀說:“能使彼愛滅盡無餘,亦不更生,是謂苦盡諦。”(《增一阿含經》)意思是:要滅盡所有的愛欲,使其不再產生,就不再有苦的道理。滅諦指出佛家處理苦這個問題的方法,不是勸人多做善事、勤力工作、孝順父母、爭取事業成功、發揮個人潛能、完成道德人格、求告上帝等等,唯有消滅一切愛欲,並使之不再生,才能消除苦惱。
消滅愛欲的方法就唯有起正見,即認識緣起法,並以此觀點觀照一切事物。佛陀說:“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雜阿含經》)這就是說人應當觀察到世間一切事物是不斷變化的,所以一切都是虛幻不實的,這才是正確的觀點。一旦有了這正確的觀點,自然會發現世上無一物是真實有價值的,那便產生厭離的感覺;一旦有厭離的感覺,自然不會再喜歡和貪戀世上之物;既無貪戀,便不再有苦惱了。
這道理不難明白,但要真的做到卻不容易。即使你現在已經同意佛陀所說的教法,明知一切事物乃緣起的結果,並不真實,但若讓你現在遇到你所喜歡的人,他/她對你而言會是什麼?還不就是你喜歡的人嗎?!他/她還是那麼吸引,還是那麼美好,那麼真實。這也很自然,因為構成他/她的因緣都還在,既然因緣俱足,就不能沒有他/她。單單憑你了解佛陀的基本說法,不足以抹煞組成他/她的條件。組成事物的物質條件,我們是無力改變的,也不需去改變它們。佛陀認為人隻要能改變自己對事物的主觀看法,不帶著人為的成見,如實地觀照萬物,一切隻是緣起的真相就會呈現。這是要下一番工夫的,這工夫具體如何做,也就是最後一諦——道諦的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