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鎮反再掀高潮1

●劉少奇說:“對於經過寬待爭取而仍進行反革命活動的分子,必須處以長期徒刑以至死刑。”

●羅瑞卿說:“要迅速開展反革命分子的登記工作,爭取為全國的鎮反工作樹立典範!”

●朱德說:“新中國的司法工作,應以共同綱領為依據,主要任務是向反革命分子作鬥爭。”

● 鎮反再掀高潮

羅瑞卿在北京領導鎮反

1950年3月28日,劉少奇在華東軍區和第三野戰軍政治部關於皖南軍區破獲匪特案件通報上明確批示:

近來各地對於反革命分子的鎮壓有些不夠,這樣就會鼓勵反革命分子的活動。對於經過寬待爭取而仍進行反革命活動的分子,必須處以長期徒刑以至死刑。此點望公安部及司法機關即向各地發一指示,請董老與羅瑞卿同誌擬一指示發出。

公安部長羅瑞卿迅速向各級公安機關發出指示:

對反動黨團骨幹分子、特務、憲兵等采取限期登記自首的政策,在於解散反動組織,禁止他們的反動活動。

羅瑞卿嚴格強調:政策要有界限,黨團骨幹隻登記區分部委員以上人員,以免打擊麵過寬:對服從登記、坦白罪惡、交出名單、武器、通訊器材的,一般不予逮捕;對抗拒登記或登記後繼續從事反動活動者,則逮捕管訓,以“教育多數,打擊少數”。

北京是中央政府所在地,是全國的首都。黨中央對北京的鎮反鬥爭非常重視,命令由公安部直接領導北京地區的鎮反工作。

公安部長羅瑞卿迅速趕到北京市委,他斬釘截鐵地說到:“要迅速開展反革命分子的登記工作,爭取為全國的鎮反工作樹立典範!”

北京市黨、政、軍、群部門都非常清楚,隻有肅清了北京的反革命分子,全國才能穩定。

據敵偽檔案材料,僅北京市原有形形色色的特務分子就達8000餘人,反動黨團各分部委員以上的5000餘人,嚴重威脅著北京的安全。

在公安部的直接領導下,北京市公安局首先擬定了布告和登記辦法,印發了《國民黨北平市黨部概況》、《三青團北平支團部概況》,以及駐北平特務機關、憲兵等資料,讓做登記工作的幹部、民警熟悉和掌握。

在開展登記工作前,分別召開各種會議,如幹部會,各行業、高等學校領導人座談會,積極分子會。以及群眾動員大會等,做了廣泛深入的鎮反宣傳工作。

北京的鎮反鬥爭為全國的鎮反運動創造了經驗,樹立了榜樣。北京的鎮反經驗迅速在全國推廣,全國相繼掀起了鎮反運動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