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ET4和TEM4作文評分標準對比探析(1 / 3)

CET4和TEM4作文評分標準對比探析

考試研究

作者:劉丹青

摘 要: CET-4和TEM-4同為全國性的英語教育類考試,二者包含的寫作類題目皆具有考點綜合全麵、考查直觀深入的特點,這些共同點使得部分學生在備考時極易忽視其差異性,導致考試結果不理想。本文以這兩項考試中作文評分標準作為切入點,分析其效度和信度的高低,從而揭示二者各自的側重點,以期為高校英語的教與學起到引導和推動作用。

關鍵詞: 大學英語四級 英語專業四級 評分標準 效度和信度

一、引言

CET-4(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是由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查對象是全國在校大學生。其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全麵、客觀的評價,進一步促進我國大學英語課程教學質量的提高。該考試自1987年正式實施以來,伴隨著考查方向的變化,多次對試卷結構和考查題型進行優化和調整,最近於2013年12月改革,題型按順序依次為寫作、聽力理解、閱讀理解、翻譯四個部分。該考試總時長為130分鍾,滿分為710分,其中作文在時間分配上為30分鍾,分值上為106.5分。

TEM-4(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是由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查對象是高校英語專業二年級本科生。其目的是全麵考查已完成英語專業四級課程學習的學生對教學大綱所要求的各項內容的掌握程度,具體從聽、讀、寫、譯等方麵對學生的單項和綜合能力進行係統、客觀的評價;該考試能有效評估院校英語專業教學質量,加強院校之間的交流學習。該考試自1991年起實行,試卷題型結構分為聽寫、聽力理解、完形填空、語法與詞彙、閱讀理解、寫作六個部分。其中寫作類試題又包含兩個板塊,一個是議論文或說明文的寫作,俗稱“大作文”;另一個是應用類文章寫作,俗稱“小作文”,本文主要探討“大作文”的評分標準。該考試總時長140分鍾,滿分100分,其中“大作文”在時間分配上為35分鍾,分值上為15分。

二、CET-4和TEM-4寫作的評分標準

雖然CET-4和TEM-4在寫作題型的設置上存在諸多相近的地方,但其評分標準卻相差甚遠,評分標準分別如下:

1.大學英語四級

大學英語四級寫作要求學生在30分鍾之內寫出一篇長度在120~180詞內的短文。CET-4作文題采用總體評分方法,閱卷人員就總的印象給出獎勵分,從內容和語言兩個方麵對作文進行綜合評判。要斟酌作文是否切題,是否涵蓋了給出的要點,是否充分用英語清楚而恰當地表達了思想,同時要避免中間現象,該給高分的給高分(包括滿分),該給低分給低分(包括零分)。因此,一名閱卷人員在所評閱的全部作文卷中不應隻給中間的幾種分數。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2分:條理不清,思路紊亂,語言支離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錯誤,且多數為嚴重錯誤。

5分:基本切題。表達思想不清楚,連貫性差,有較多的嚴重語言錯誤。

8分:基本切題。有些地方表達思想不夠清楚,文字勉強連貫,語言錯誤相當多,其中有一些是嚴重錯誤。

11分:文章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連貫,但有少量語言錯誤。

14分:文章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通順,連貫性較好,基本上無語言錯誤,僅有個別小錯誤。

此外,還有兩點需要說明。第一,閱卷人員需根據評分標準,對照樣卷閱卷。如若認為與某一分數(如8分)相似,即定為該分數(即8分);若認為稍優或稍劣於該分數,則可加一分(即9分)或減一分(即7分)。第二,字數不足應酌情扣分。白卷,或作文與題目毫不相關,或隻有幾個孤立的詞而無法表達思想,則給零分;51—60個詞應扣4分,不足50個詞最多隻給5分(所計字數不包括卷麵上已給主題句);隻寫一段者0—4分,隻寫兩段者0~9分(隻規定三段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