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紀年國慶5

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許廣平發言說:

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

毛澤東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

1949年10月9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的會議上,通過了《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的這個建議,是符合曆史實際和代表人民意誌的,決定加以采納。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於是宣告:

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的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

從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為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了。

國慶紀念日是近代民族國家的一種特征,並且變得尤為重要,逐漸成為了一個獨立國家的標誌,反映著這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

對於我們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成了展現國家力量、增強國民信心,凝聚億萬中華兒女的神聖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