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生活即追求力量2(1 / 3)

第四部分生活即追求力量2

論生活

——托爾斯泰

請注意,握好你的鋼筆。以下的內容是你必須要做好筆記的。

(一)習慣是偉大的。習慣使得以前無論何時都需要許多努力——精神的要素和動物的要素相鬥爭——的各種行為,不再需要那些努力和注意,而讓它們能夠使用到後來的工作上麵去。習慣是凝固基石的石灰,它使得在基石上麵能夠加上新的石塊。可是,這種習慣的善的性能,當鬥爭的解決對動物的要素有利的時候,也可以變成不道德的原因。即發生了人吃人、執行死刑、進行戰爭、私有土地、賣淫等等事情。

(二)不錯,信心、迷信、妄想都給人生以巨大的力量。然而,在這種場合為了實行人生一切法則就得製定重要的、惟一的、而且大部分可能的形式和方法,比如教會法則的實行、去勢、自焚、無信仰者的絕滅等等。而在沒有迷信的信仰的場合,為要解決以上帝的共同法則為基礎的人生最重要的一切問題,愛是必要的。這種活動並沒有像前者有鮮明的現象。

(三)自我犧牲越來得大,謙虛也就越來得困難。相反的場合也正相反。

(四)臨死的人所說的話意味特別深長。可是,我們不是時常都朝著死亡走著嗎?老年人更加明顯的是這樣。讓老年人理解自己所說的話意味特別深長吧。

(五)“他跪拜、哭泣、誦讀祈禱書,向上帝請教自救之道,但在心之深處卻感到這一切都是無聊的事情,沒有誰會救自己的。”

(六)為了使所謂“野蠻人”變成文明人而傳授自己教會信仰的牧師們是多麼可怕,是多麼可驚的不遜和瘋狂嗬!

(七)被我們稱做世界的是由意識和被意識到的東西這兩部分所合成的。沒有意識,也就沒有世界吧?但是,卻不能說:沒有世界,也就沒有意識吧?可不是嗎?

(八)在言語上我們常常說:不要跟人談及他所難於理解的事物。但是,在實際上,我們卻往往不能自製,完全無益地浪費唇舌,感情激動地對那些人談著他們所不理解的事情。

(九)一切利己的生活,都是非理性的、動物的生活。未成年的孩子們和動物的生活就是這樣的。但是,所有利己的生活對於有理性的成年人而言,都是一種不自然的狀態——跟瘋狂相同。然而,世上大部分的婦女在兒童時代都過著合法的利己生活;其次生活於動物的家庭愛的利己主義,以及生活於利己的夫婦愛,不久就依靠孩子們而生活。失去外部的利己生活,具備著思慮和辨別,但依舊還是缺少普遍的博愛精神而停留在動物的狀態中。這種女性的生活狀態是很可怕的,然而卻是極普通的。

(十)你想要為別人服務,勞動者想要勞動,但要為工作而得到利益,必定要有工具。不但是這樣,而且必定要有最好的工具。可是,你是怎麼樣的呢?具備著各種物質、性格、習慣、知識等等的你,果然能夠從自身提出為萬眾服務的最好的工具嗎?對於你,必要的事情,並不是服務於人,而是服務於上帝。而服務於上帝這件事情——是明白的、被規定了的,那就是你要擴大自己內心的愛。由於擴大自己內心的愛,你就不得不服務於人們。而你,對於自己,對於人們,對於上帝,都同樣有必要服務。

(十一)不幸的並不是受到痛苦的人,而是將痛苦給予他人的人。

(十二)所有的人都處在成長的過程當中,因而不能把任何人加以否定。可是,有些人,他們在現在的境地過於隔絕和無知,我們隻好完全像對待孩子般地去對待他們。即我們雖然愛、尊敬、庇護他們,但不能夠跟他們站在同一水準,也不能夠向他們要求對於他們所缺少的東西的理解。但有一件事情使得這樣地對待這些人更加困難,那就是孩子們具有知識欲和真實性,而這些成了人的“孩子們”卻缺乏這些東西;反之,他們保留著冷淡以及對於自己所不理解的東西的否定,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自信太過。生活的道路

——托爾斯泰

一個人如要不虛度自己的一生,他必須知道什麼是他該做的和不該做的。為了知道這一點,他必須理解他自己和他生活在其中的那個世界是怎麼一回事。這是各民族最英明、最善良的人們一直在傳授的。全部這些學說在主要方麵彼此之間是一致的,也與每個人的理智和良心對他的啟示相一致。這個學說是這樣的。

除了我們看到的、聽到的、探索到的和從人們那兒知道的東西之外,還有一些我們所沒有看到的、沒有聽到的、沒有探索到的和任何人也沒有告訴過我們的,但卻是世界上我們最理解的東西,這就是賦予我們以生命並被我們稱之謂“我”的東西。

我們承認賦予我們以生命的無形之源在一切活的生物身上都有,尤其在與我們類似的生物——人的身上特別活躍。

我們在自己身上意識到的和在與我們類似的生物——人身上承認的、賦予全部生物以生命的、萬有的無形之源,我們稱之為靈魂;而賦予全部生物以生命的、萬有的無形之源本身,我們稱之為上帝。

人們的肉體使人們的靈魂彼此分離並與上帝分離,人們的靈魂力求與它們所分離的東西融合,通過愛達到與別人的靈魂融合,而與上帝融合則依靠自己的宗教意識。人生的意義和幸福就在於通過愛和自己的宗教意識日益與別人的靈魂和上帝融合。

人的靈魂與其他生物和上帝的日益融合也是人的日益幸福,是通過靈魂擺脫妨礙人類之愛與自己的宗教意識的障礙取得的,那些障礙是罪孽,即對肉欲的放縱、誘惑,或對幸福的錯誤理解、迷信,即為罪孽與誘惑辯解的錯誤學說。

妨礙人類與其他生物及上帝統一的罪孽有:

貪吃之罪,即貪食與酗酒;

淫亂之罪,即放蕩的性生活;

遊手好閑之罪,是將自己從滿足自己需要的必要的勞動中解脫出來;

貪財之罪,是用別人的勞動成果來獲取和保存財產;

罪孽之中最壞的莫過於使人們分離,如嫉妒、恐懼、斥責、敵意、憤怒,總之對人們不懷好意。阻止人的靈魂通過愛與上帝及其他生物融合的罪孽,就是這些。

吸引人們犯罪的誘惑是對人際關係的錯誤認識,也就是驕傲的誘惑,即自己優於其他人的錯誤認識。

不平等的誘惑是可能把人分成最高等和低等人的錯誤認識。

支配他人的誘惑是一部分人有可能和有權利用暴力安排另一部分人的生活的錯誤認識。

懲治人的誘惑是一部分人有權為了公道或者改造而對人行惡的錯誤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