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遠良立馬搖頭。“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就不應該處理掉這把鐧,哪怕它是凶器、有可能暴露他的身份也不可以丟棄,無論是否委托了別人去丟棄。”
這麼說也有道理。安萍兒問周遠良:“公子,那你有什麼想法?”
“也許魏三是想把這樁凶殺案栽贓給什麼人,那個跟“熊”字有關的人。”
“栽贓?”安萍兒開始認真考慮這種可能性,結果發現可能性很高。
安萍兒將魏三的“拋棄凶器至命案現場”解釋為利用捕快的思維盲角將鐧放置在不會被再次搜查的地方,這個解釋有些牽強。但如果將魏三的這一行為理解成他想栽贓陷害什麼人的話就很合理了,不將鐧藏在案發現場一個比較隱蔽的角落裏還能藏在哪裏?
雖然捕快們想不到再次去搜查命案現場,但魏三可以很容易地創造出機會,例如他可以在路嶺耳朵邊吹風說福陽縣捕快水平低、業務差、對命案現場搜查不徹底等,然後鼓搗路嶺再次搜查命案現場,然後在那個破石槽底下就會發現一把被遺漏的凶器。
想到此處安萍兒很生氣。“可惡!魏三不但要陷害那個熊,還要誣陷咱們工作不認真!”
周遠良看著安萍兒氣鼓鼓的樣子不覺莞爾。
“公子,我去把那把鐧拿回來吧,要不咱們太被動了。”安萍兒說著就站了起來,隻要周遠良一點頭她就準備飛奔而去了。
“先不急,先不急。”周遠良抬手示意安萍兒先坐下。
安萍兒很焦急,但還是聽話地坐了回去。
“咱們每次去勘察凶案現場都有記錄的,該查的地方咱們都查了而且也都記錄了,不管誰想陷害咱們都沒那麼容易的。那處廢宅雖然咱們給它新加了一把大鎖,可也擋不住身手靈便的人,更逞論會武功的人了。案發至今已過了許多時日,那裏忽然多出來一件疑似凶器的物品,任誰都會覺得蹊蹺的。平安,放心,這點事刑部的人還是能想明白的,不會輕易冤枉咱們。”
“哦,好吧。”安萍兒暗暗鬆了一口氣。
周遠良見安萍兒不再那樣坐立不安了,這才開始分析魏三為什麼要在案發現場藏匿一件疑似凶器的東西。“剛才我說了,隻要有心想進那處廢宅的人總會有辦法進去,在案發多日後出現在那裏的鐧可信度不太高。
據你判斷,單看那把鐧不能確定其是不是凶器。雖然鐧身上沾有幹涸的血跡,但隻憑這一點的話還不夠。這個結理,不管是在咱們福陽縣縣衙還是在刑部都是一樣。所以,魏三做這件事確實是想陷害人,但他的目的並不是要把那人抓起來判刑。”
“那他費這麼大勁為了啥?”
“讓某些人相信這把鐧的主人有殺害祁耀青的可能。”
“這把鐧出現得太蹊蹺,誰會相信呀?”
周遠良微微一笑。“有個民間組織也許很願意相信這事是真的呢。”
安萍兒幾乎是下意識地就想到一個答案:“君子堂?”安萍兒緊接著又問了一句:“公子,是你讓魏三去藏那把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