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嬸的記憶力還是很不錯的,在安萍兒的耐心啟發下她果然想起了當時的全部情況。“李家大丫頭看孩子,沒留神讓她弟弟掉井裏淹死了。第二天,不少老鄰居都聚在一起議論這事,我跟李俊他娘就說了那些話。”
彩霞的婆婆歎了口氣,說:“我想起來了,那天確實有好些人聚在一起說這事。李家那兩口子真是不容易呀, 一門心思想要個兒子,結果先後生了三閨女。老大、老二還算健康,可老三生出了就弱,幾個月大就夭折了。再後來生了第四個孩子才是兒子,他們兩口子能不開心嗎?然後就出了這事,寶貝兒子所沒就沒了,別說他們兩口子了,就是街坊鄰居都替他們心疼。”
“可不是,擱誰都得心疼呀。”
然後眾人的話題就轉到彩霞懷的是男是女上了,已經探得線索的安萍兒辭別了她們,回縣衙彙報情況。
“公子,按照當時勘察現場的捕快的記錄,死者倒地時手中攥著一個玉鐲子。李俊說以前沒見過那鐲子,案發那天他回家時就看到那玉鐲放在餐桌上,他不知道那是誰的。李氏說那玉鐲是她婆婆的,她說婆婆飯前洗手嫌玉鐲礙事就放在了桌邊、後來毒發時肚子疼順手就攥著那個玉鐲了。是吧?”
“是。”周遠良對這個案件的一應文件已經相當熟了,根本不用看就知道安萍兒的複述很正確。
“根據鄰居們說的,去年冬天時曾經有人送給李淑敏一副玉鐲。李家的家境一般,而且李家夫婦不怎麼疼女兒,所以李淑敏應該沒什麼金玉首飾,隻是我上次見她的時候她頭上、手上什麼裝飾都沒有。”安萍兒很遺憾地對周遠良:“可惜證物現在都在府衙呢,看不到,那玉鐲子沒準真是李淑敏的。”
周遠良沒說話,但他微微低著頭、麵露疑惑,顯然是在想什麼事情。
安萍兒補充說:“李氏說那玉鐲子是被害人的,但這隻是一麵之詞,沒有任何其他的旁證。既然李氏有意替她妹妹頂罪,那自然會掩蓋玉鐲子是李淑敏的這個事實。”
“不需要看那個玉鐲子。”周遠良說著在那堆回文中找到一張紙,紙上有些文字和圖形。“看!”周遠良指著紙上一個鐲子的圖畫讓安萍兒看。“看這玉鐲子內側的紋飾。”
這張紙是收據,記錄著府衙所收到的福陽縣送來的證物。這張收據記錄得甚是細致,有些證物除了文字記載外還有圖形描繪,而那個玉鐲子的圖形描繪更是細致、立體,於是安萍兒能看到鐲子外表麵很光滑、內側則雕刻有一些圖形。
周遠良微微搖一下頭,說:“我先前時沒太注意,以為這雕刻的隻是個吉祥紋飾呢。但其實這是兩個字,應該是篆書的‘淑敏’兩字,想來是那個雕刻的人想討好李淑敏同時顯擺自己懂隸書才刻上去的。”
“太好了!”安萍兒高興得幾乎要跳起來。“這案子總算是有個像樣的證據了,我看李淑敏怎麼抵賴。被害人一定是在毒發時意識到是李淑敏想殺她,但是她已經說出來話來了,於是就抓著那個玉鐲子想提示他兒子誰才是真正的凶手。”可惜當時誰也沒看出其中的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