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格外用力(2 / 2)

錢誌根抬起眼皮,眼神陰冷地看向路南朝:“大人善於出爾反爾?”

心中暗道:瞧著路南朝人模狗樣的,怎生了一肚子壞水?隻怕用刀子在他的身上輕輕地劃一下,那惡臭就能撲麵而來。

路南朝十分好脾氣得反問:“那錢才根覺得本官應該如何處置才好?”

心中暗道:瞧錢誌根那陰沉沉的鬼樣子,活像誰睡了他媳婦還沒給錢似的,這樣的人竟還考中了才根,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

錢誌根恭敬地回道:“大人自然應該秉公執法!既然那韓梅林將楊世秀抵押給了在下,那這楊世秀的去留自然應該由在下做主。”

路南朝點點頭,拉長了調兒說:“這樣啊……”眼見著眾人麵色微變,路南朝話鋒一轉,“楊世秀,你怎麼說?”

突然被點名,楊世秀微微一怔,想了想,回道:“楊世秀是個人,不願被火燒,更不願被抵債。韓梅林欠的錢,請白爺自去討要,與楊世秀無關。”

韓梅林殺了人,被判了刺心刑,那燕家注定無後,他楊世秀注定要失信於老爺子了。木已成舟,他楊世秀也沒必要將自己的性命交出去任人魚肉!

剛才,棍棒加身,很痛很痛,那痛讓他明白,他還是怕的,怕疼、怕痛、怕火燒。他以為自己早已心死無謂,可隻要稍微一回想,就知道,他還是想好好兒活著的。

他在意一件衣服,在意一雙鞋子,在意每天的吃食,在意被那女子偷去的銀兩,在意自己是否能好好兒活著!所以,他不想死,也不能死!要死,隻能是韓梅林死,且不得好死!

錢誌根冷眼看著楊世秀,看似麵無表情,但眼底卻閃現出欣喜的火花。隻不過,那火花著實有些刺目,不像善類。

楊世秀冷冷地橫了錢誌根一眼,沒有說話,但那眼中的恨意卻令人打顫。緊接著,楊世秀卻媚眼一飛、勾唇一笑,仿佛剛才的恨意從來沒有過。這戲子翻臉,果然比翻書還快。

楊世秀心想:若你真敢將小爺綁走,小爺就敢弄死你!悄然無聲、不知不覺、花樣百出,各種手段地弄死你!自己爛命一條,壞主意一肚皮,碰誰誰遭殃!

他楊世秀沒有其他優點,唯重諾而已。此誓放在這裏,不死不滅!

錢誌根見楊世秀如此,便有些不舒服了。他微微皺眉,眼神亦變得越發深邃,仿若能吞噬人的牢籠。

路南朝將一切看在眼裏,繼續慢悠悠地道:“這樣啊……這樣的話……”

錢誌根覺得心煩,不願再和路南朝扯皮,這樣啊這樣啊的扯下去,怕是沒個時候能了斷,於是,他說:“曲大人,在下這裏有楊世秀的賣身契,韓梅林可是按了手印的。”

路南朝和顏悅色地道:“這樣啊……你且呈上來,本官看看。”

錢誌根眉角一跳,忍著捏死路南朝的衝動,伸手在懷裏摸了摸、摸了又摸、摸了再摸,越摸臉色越不好。字據不見了!是被偷了?還是丟了?

錢誌根垂眸,暗道:剛才實在是混亂,為了不讓楊世秀受傷,他亦挺身護著他,使他勉挨了不少拳腳。隻不過,他這人素來警醒,怎會被人摸了字據而不知?

他舉目掃向那些跪在地上的百姓們,暗暗揣測是誰偷走了自己的字據。不像,誰都不像。他們是來打殺楊世秀的,怎會偷自己的字據?

再者,誰又會知道,那字據放在了自己懷裏,而非袖兜裏?

路南朝眯眼看了看天,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胃,淡淡道:“錢誌根啊,你這是在戲耍本官嗎?”錢誌根搖頭道:“在下不敢。”略一思索,便接著道,“那字據可能被在下遺落在了家裏,且等在下尋來,再派人將其送給大人親自過目,還請大人允在下先行將楊世秀帶走。若曲大人不信,在下亦可以與韓梅林當麵對質。”

路南朝抬起修長的手指,隔空點了點錢誌根的腦袋,隻吐出一個字——“打”。

衙役頭柳大柱跟在路南朝身邊有一段時間了,知道這位縣太爺絕對是個說一不二的主兒。雖然很多時候他想不明白,這位縣太爺到底在繞什麼圈子,但卻可以十分肯定一件事——這位縣太爺殺人從不手軟。

柳大柱習慣聽命於路南朝,挽起袖子,與眾衙役一撲而上,將錢誌根按倒在長凳上,舉起棍棒就是一頓拍!為了表現出對路南朝命令的執行力度,柳大柱的胳膊輪得渾圓,劈裏啪啦打得格外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