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是一部重要的儒家經典,在中國社會流傳極廣,影響至巨。在 漫長的封建社會中,由於統治者的曲解和利用,《孝經》中許多有價值的的 內涵被衝淡或掩蓋了,因此有必要對其加以重新認識。

《孝經》共分十八章,是儒家十二經中篇幅最短的一部。

關於《孝經》的作者,曆來說法不一。

《漢書-藝文誌》中講:“《孝 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認為《孝經》的作者是孔子。後世信奉此 說者,代不乏人。但司馬遷在《史記》中認為《孝經》的作者是曾子,他說:

“孔子以為(曾參)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死於魯。”這種說 法要比《漢書-藝文誌》早數百年。宋代以後,疑經之風盛行,於是又有很 多新的說法,如司馬光的孔門弟子說、胡寅的曾門弟子說,其他還有孟子說、 子思說、漢儒說,甚至有魏晉儒者作《孝經》之說。隋唐以前,人們遵信孔 子說和曾子說,其後遂無統一認識,各取所信。今日,除研究者外,人們無 需為此多費精力,知其為先秦儒者所作就足夠了。

《孝經》的成書時間不晚於戰國,是先秦古籍。孔子門人子夏的弟子魏 文侯曾作過《孝經傳》;此外《呂氏春秋》中的《孝行》、《察微》二篇均 引用過《孝經》裏的句子。因此,《四庫全書總目》說:“蔡邕《明堂》引 魏文侯《孝經傳》,《呂覽-察微篇》亦引《孝經-諸侯章》,則其來古矣。”

儒家經典如五經之《易》、《尚書》、《春秋》等,在先秦均不稱“經”, 隻有《孝經》在書名內有“經”字。因此,《孝經》是儒典中稱“經”最早 的一部。

《孝經》以孔子與其門人曾參談話的形式,對孝的含義、作用等問題加 以闡述。依其內容,十八章大致可分為四部分。自《開宗明義章》至《庶人 章》為第一部分,共6章,對孝加以概括性論述,並分別對不同地位的人的 孝的不同表現形式進行闡述。這是全篇的宗旨所在,內容重要;自《三才章》 至《五刑章》為第二部分,共5章,主要講述孝與治國的關係,強調孝在社 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其中的《紀孝行章》則專論孝子應做之事,是對一般意 義上的孝的解說;自《廣至德章》至《廣揚名章》為第三部分,共3章,是 對《開宗明義章》中提到的“至德”、“要道”、“揚名”的引申和發揮。 因此,這一部分可視為《開宗明義章》的繼續;自《諫爭章》至《喪親章》 為第四部分,共4章。這部分各章之間內在聯係不緊密,而是分別以不同題 目,對前三部分內容進行發揮和補充。其中,《喪親章》可視為全篇的總結。

《孝經》篇幅雖短,文字不滿二千,但內容很豐富,也根深刻。後世言 孝之書,其旨很少有能超出《孝經》的。因此有必要對《孝經》的主要內容 做進一步的介紹。

《孝經》通篇談孝,那麼,《孝經》之孝是什麼呢?“夫孝,天之經也, 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三才章》),“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開宗明義章》)。孝是自然規律的體現,是人類行為的準則,是國家政 治的根本。這是《孝經》的基本觀點,也是全篇的基石。

對於生活在家庭中的人來說,孝主要體現在事親上,即對父母的奉養上。 那麼怎樣奉養才算孝呢?“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 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其親” (《紀孝行章》)。“生事 愛敬,死事哀戚” (《喪親章》)。也就是要以愛敬之心奉養健在的父母, 要以哀戚誠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子有愛敬之心,則父母樂;子有哀戚誠 敬之心,則在天之靈安。這就是孝。

除了直接奉養父母以表愛敬之心外,作為個人,事親者應具有怎樣的修 養和品行呢?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這是父母所給,不能損傷,即所 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開宗明義章》)。其 次,要立身行道,樹立自己的良好形象,用揚名天下後世、光耀父母來體現 自己的孝,這也是孝的最佳表現形式,是“孝之終也”。再次,對待父母以 外的人,也要尊重,不能得罪。即“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

(《天子章》)。第四,不論環境怎樣,都要不驕、不亂、不爭,即所謂“居 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 (同類)不爭”(《紀孝行章》)。隻有這樣,才 可以避免禍患。具備了上述四條,能夠使自己不受傷害,使奉養父母成為可 能;同時,還可以為父母增光,從精神上對父母進行安慰並使之快樂。實際 上,《孝經》是在告誡人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協調好自己與周圍環境的關 係。這是對當時社會動蕩、戰亂頻仍的現實的一種曲折的反映和批判。

有孝就有不孝。

《孝經》倡導孝,在一定意義上講是針對不孝而言的。

《孝經》所說的不孝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麵:隻重視物質供養,而不重視對親 人精神上的安慰,犯上作亂,驕橫妄為,最後導致自身罹禍,即“居上而驕 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 孝也” (《紀孝行章》)。此外,還包括對父母的一味順從。麵對父母的錯 誤主張或行為,如果不去勸阻或製止,必會使父母陷於不義之地,這也是不 孝,如文中所說:“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不爭於君。故 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諫爭章》)在這裏,《孝經》 用辨證的觀點,對孝的內涵做了更全麵的闡發,使人對孝的理解更加深刻。 這是後世愚儒所不敢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