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那年,我打算寫一部偉大的小說,就拿著自動鉛筆,寫了滿滿一作業本。
小說是科幻題材,我寫得極其認真,窮盡了我小學三年級的所有知識。
我想象過無數次,把它印成油墨,和福爾摩斯,凡爾納,擺在同一個舊木書架上。我甚至認真給它畫了一個封麵,塗塗改改,耗費了半個橡皮。
我想象自己出席節目,和每一個人講述自己領悟的人生哲理和幻想的未來,想象這個故事會讓很多人重拾希望,想象在我創造的新世界裏,會有人來玩。
然後我看到了一個電視節目,看到了一個十一歲寫書的女孩。
原來有夢想的確是好的,但或許那夢想不屬於我。
從此我就恨上了她。
直到我十八歲那年,才第一次有文章見報。
那一年我離開了我的家鄉。
從那以後,我開始明白,我不是被埋沒的天才,我隻是寫得不夠奸而已。
越來越多的人找我寫,越來越多的人問我:“你會不會寫這種風格?”
我的題材必須足夠流行,我的主角必須有趣,我的開頭如果抓不住人.之後的幾十萬字,也不再有任何意義。
當寫作捆綁生存,一切夢想都不得不讓位於甲方的需求。
我們絞盡腦汁地讓人喜歡自己,苦思冥想怎麼能從一千萬人中脫顆而出。
二者一千萬人啊,都和我一樣,憑借一腔熱望寫了一大堆自言自語的文字,然後被“權威機構”看中,開始漫長的削足適履。
“最近很流行XX題材.你要不要試試看。”
“他能寫是因為他是大神,你算個什麼東兩。”
“不要寫幻想,要寫自己的生活,青春校園、都市言情。”
“太爛了。我這邊少一個校對,你要是真的喜歡文字,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吧。”
“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寫書,你還是放棄吧。
“他們都是有背景、有勢力的,你還是現實一點,去考個公務員吧。”
那時候的我為什麼沒有放棄呢?
我一邊寫著自己討厭的文字,一邊奇怪自己慣性的堅持。
時至今日我才終於有了一點模糊的領僭,熱愛就是熱愛,它與生俱來,無法平息,哪怕扭曲了,混亂了,踩在腳下了,丟在市儈裏了,熱愛就是熱愛,沾染了灰塵也會發燙。
不記得花了多少時間,我適應眾人的目光,已經適應得很好了。我堪稱文字中的cosplay,想滄桑就滄桑,想歡脫就歡脫,你說你的要求,我給你我的文字。
我終於有了作品,出了書,做了編劇,生活慢慢步人正軌,父母也終於肯替我稍微驕傲一下了。我總算靠著一雙手一張嘴,沒有餓死自己。
唯獨再也沒碰過幻想類題材。
我心裏是有一個抽屜的,夢想在裏麵,生存在外麵。
直到2014年春天。
我大病一場,從長達八個月的抑鬱中醒來,恢複了寫作。那年公眾號開始變得流行,我長久以來第一次希望,寫一點自三喜歡的東西吧,什麼都不為。
於是就有了《臨與別》。
如果不是生在這個時代,也許不會有人知道,我真正的文字是這樣的。
我也許會在一個盛夏的湖邊把它們一個字一個字寫完,然後把它們丟在火堆付之一炬。
可是這一次,我文化圈的幾位老朋友告訴我,這水書是可以出版的。
寫下這行字的時候,我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輕鬆。
我不是那種不通人情世故的天才,我是那種天生就願意拿起人生之重重枷鎖套在自己身上的人。
我會因為家境拮據,放棄畫畫;我會因為必須賺錢.放棄考研。我肯做不喜歡的工作,肯放棄我愛的人,隻為了活下來,活成一座塔,一麵牆,一片麥田,讓別人能有機會在裏麵肆意妄為。
就像我最渴望的樣子。
感謝這個信息共享的時代,感謝一直沒有放棄書寫的白己。
兜兜轉轉這麼多年,我最終還是削去了眾人的目光,重新做回最初的樣子。
成長是從削足適履到返璞歸真的過程,我終於活得越來越像自己了。
感謝一路同行,彼此信任的同伴們。
讓我找回了自己的嗓子,唱自己的歌。
——昭。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