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苑之光——天府奇葩3
原始古樸的羌族歌舞
羌族,自稱爾瑪,是西南的一個古老民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東部、綿陽市的北川縣、平武縣等地。羌族人能歌善舞,民間有“沒有歌不行,沒有舞亦不行”之說。
羌族民間歌曲有山歌、勞動歌、風俗歌及巫師歌;歌舞有喜慶歌舞和喪事歌舞兩種。
山歌,羌語稱“拉那”或“拉索”,多在勞動場合或山間田野中唱,節拍比較自由。由兩個樂句或4個樂句組成,有的帶有曲頭或曲尾襯句,從而形成三樂句或五樂句。演唱形式有獨唱、對唱。
傳統歌詞中苦歌很多,反映了舊社會羌族人的苦難生活。後來,羌族人編了不少歌唱新生活的新山歌。
勞動歌有犁地歌、收割歌、薅草歌、撕玉米皮歌、打場歌、摟柴歌、打房背歌等。有的節拍自由,近似山歌;有的節拍規整,接近歌舞曲。
勞動歌有獨唱、齊唱和詞曲相同的重句對唱等形式。勞動歌中數量最多的是撕玉米皮歌,有的節奏明快,銜接緊湊,氣氛熱烈;有的節奏舒緩,曲調悠揚。
風俗歌專用於傳統風俗儀式活動,包括婚嫁歌、酒歌及耍山調。婚嫁歌包括嫁歌及喜慶歌。嫁歌又稱“姊妹歌”,姑娘出嫁前夕,由陪伴新娘的婦女們和新娘唱。喜慶歌則是新郎家為慶祝喜事而唱的歌曲。內容有讚頌新娘的美貌和服飾以及祝賀之辭等。
婚嫁歌的演唱形式多為兩人對唱及重句對唱,也有齊唱和集體重句對唱。酒歌是婚喪節日宴客時唱的歌。一般由4至6個樂句為一首,節奏徐緩,曲調悠揚,風格古樸。唱詞為多段體,內容有客主間互相祝賀、應酬之辭;有的敘述家史或讚頌古代英雄人物。
耍山調是一種體裁自由的抒情歌曲。按羌族風俗,每年農曆正月初五,青年男女上山遊玩,俗稱“耍寨子”。耍山調是在這種場合所唱的歌曲。
巫師歌是巫師在請神送鬼時唱的歌。其中保存著一些古老的民間故事傳說,如《澤祺格布》、《木姐珠》、《大戰戈幾人》等。說唱相間,並有敲擊羌族羊皮鼓的間奏。
羌族民歌的歌詞每一句多為4個音節。演唱時,一般先唱兩句或4句的歌頭,山歌和酒歌的歌頭相同。此外,在汶川、理縣一帶也有每句7個音節的歌詞,這類歌曲沒有歌頭。羌族民歌所用的音階以五聲、六聲為主,有的民歌采用四音音列和七聲音階,但完整的七聲音階較少見。
說到羌族的音樂,多聲部不得不提。多聲部又稱“和聲”,是指兩組以上的歌者各按本組所擔任的聲部演唱同一歌曲。羌族的多聲部主要分布在鬆潘縣的小姓羌族鄉,黑水及茂縣部分地區。羌族多聲部的唱法主要有“引”、“尼沙”、“婁”、“瑪茨”等幾種,唱法、意義根據具體的場景有所不同。
羌族的樂器有羌笛、口弦、嗩呐、腳盆鼓、羊皮鼓、鑼、響盤、指鈴、肩鈴等。
羌族舞蹈保留著原始樂舞粗獷、古樸的風格,大多是在民俗宗教祭祀活動中進行,舞者既通過舞蹈取悅祖先神靈,又得以自娛樂,以羊皮鼓、手鈴等打擊樂器伴奏,加深人民對神的崇拜和其神秘感。
舞蹈動作的表現與歌詞內容沒有直接的聯係,多數舞蹈是用歌來促使舞步的循環往複。同一樂句男領女合,動作完全重複,節奏的強弱起落同舞蹈齊奏起落結合巧妙協調。
羌族舞蹈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在什麼樣的場合跳什麼舞,均按功能和禮儀要求有一定的程序。羌族舞蹈按其形式和功能可以分為自娛樂性、祭祀性、禮儀性、集會性多種。
“薩朗”有“唱起來,搖起來”的意思,此舞在羌區最為盛行和普及,是很古老的自娛性舞蹈。“薩朗”音樂曲調歡快、流暢,節奏跳躍、明朗,歌詞內容十分豐富。該舞可在室內外進行,男前女後,不限人數,圍火塘或場院一圈,不封口,向逆時針邊歌邊舞。
開始時,先男女輪唱一遍舞曲,然後共同起舞,速度由慢到快,跳到激烈時,領舞男子加快舞步,帶頭交換各種不同的舞蹈動作,或雙腿交替重踏,或左右旋轉,男女相互競爭,氣氛逐漸熱烈。
舞至高潮時,男子叫聲“嚇喂”,女子應和“喲喂!”一曲就此結束,接著再變換新的舞曲和步伐。
席蹴步在南部方言中有“辦酒席時跳舞”的意思,是民間在喪葬、祭祀時舉辦酒席後進行的祭祀性舞蹈,沒有固定的表演程序。此外,還有反映豐收後喜慶心情的“瓦西切瑪”、“江得裏學”,讚美裝飾物的“石奎餘奎”。席蹴步音樂曲調緩慢,節奏卻很鮮明,曲式短小,反複重複。
“仁木那·聳瓦”,赤不蘇方言,意為“賓客來臨時表示尊敬和歡迎的舞蹈”,是羌族傳統禮儀舞蹈,主要由60歲以上的老年人跳。如果寨子3年無人凶死,為示吉利,則要跳此舞慶祝。舞蹈一般出現在迎賓待客的禮儀活動開始、結束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