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海灣國家資源民族主義與中國能源安全(1 / 3)

海灣國家資源民族主義與中國能源安全

世界縱橫

作者:肖洋

近年來,隨著國際油價的持續走高,“資源民族主義”現象在世界主要油氣生產國,特別是海灣國家中悄然興起,成為全球戰略性能源投資中的首要風險。海灣國家作為世界主要油氣生產國,其資源民族主義的發展會對中國脆弱的國際能源供給安全帶來怎樣的衝擊?是否會引發國際能源安全領域的“蝴蝶效應”?作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探尋一條與海灣國家能源合作的共贏道路,是維護中國在海灣地區能源利益的重要前提。

海灣國家資源民族主義的內涵

由於資源分布的任意性,生產和消費中心經常會設立在不同的國家,但經濟全球化使生產和消費模式的空間聯係逐漸被打破——尤其是在能源領域。在這種背景下,資源豐裕型國家必須做出如何管理其自然資源的決定。一方麵,由於國際貿易和投資對出口導向型資源產業的發展十分必要,國家必須對國際能源和資本市場保持一定的開放度;另一方麵,資源豐裕型國家的經濟增長通常嚴重依賴資源開采與出售,因此會通過采取各種經濟幹預政策來最大化國家資源的開采收益。也就是說,資源豐裕型國家常常麵臨著是以國家還是以市場為基礎的資源配置選擇。從國家利益最大化和國際能源賣方市場的現狀出發,海灣國家采用的是以國家政治權力而非市場需求為主導的資源配置方式——資源民族主義。

資源民族主義是指資源豐裕型國家利用對自然資源的法律管轄權來推動資源營運國有化、並服務於國家政治目標的現象。在國際油價走高的情況下,一些海灣能源輸出國政府在對待國內石油資源問題上,選擇了排外與利己的民族主義政策。

在以資源掠奪為特點的殖民時代結束後,民族獨立的熱潮使資源國有化幾乎成為發展中國家政府的道義責任。早在第一次全球石油危機時期,資源民族主義就初露鋒芒,海灣國家曾通過國內立法和推動國際法的建設對油氣資源實行過國有化政策,以法律形式來確保自己的資源主權,其目的是借助於油氣資源國有化來建立經濟基礎。這在大幅削減西方跨國石油公司資源量的同時,推動海灣國家完成了能源產業鏈的國有化、增加了國家財富,煤炭、天然氣、金屬這些戰略價值較輕的資源同樣在資源民族主義的影響下竭力抗拒跨國公司染指,從而深刻改變著世界能源博弈格局。

通常來說,資源價格走高時,資源生產國傾向於增強國有成分;資源價格走低時,資源生產國傾向於吸引外資開發。在當前全球能源價格持續走高的情況下,資源民族主義已經成為全球化浪潮中的一塊頑石,越來越多的國家希望以資源特別是化石能源為基點打牢財政基礎,以抵禦外部經濟風險。

與以往不同的是,新世紀以來,海灣國家的資源民族主義更具保守性。21世紀海灣國家資源民族主義的內涵是:海灣地區油氣資源國政府為了本國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通過限製甚至禁止外國資本對本國上遊油氣產業的投資和修改國內能源管理規製等手段來強製性調整與外國石油公司的利益分配格局,以加強本國對油氣資源的控製,在油氣資源的歸屬、市場準入、開發及利潤分配等一係列問題上,對外國石油公司及投資者采取了限製甚至國有化政策,以達到對本國油氣資源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過去曆次國有化浪潮基本上都是通過沒收、有償並購外國石油公司資產的方式,力求徹底打破西方石油公司在產油國的壟斷地位,相比之下,此次國有化浪潮絕非簡單的重複,大多數產油國並不排斥外國石油公司,而是通過修訂法規、政策調整、審查管製來加強政府對石油資源的控製力度;但海灣國家以掌握對資源的控製權為手段,著力打“經濟牌”為特定政治目的服務的意圖更加明顯。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當今海灣地區的資源民族主義屬於經濟民族主義的範疇,是政治上取得獨立的海灣國家在追求民族經濟現代化過程中將發展理論與民族主義相結合的產物。隻不過此次國有化的意識形態基礎是“民族主義”,其載體是產油國的“油氣資源”,其作用對象主要是“外國石油公司”,因此可以說高油價時代的資源民族主義,其最終目標是實現初級產品優勢。海灣國家對其油氣工業采取的國有化政策是資源民族主義的重要內容之一,但並不能完整詮釋資源民族主義本身。

海灣國家資源民族主義的成因

海灣國家的資源民族主義具有以下幾大特點:一是能源輸出國往往居於支配地位,使資源市場具有壟斷特性;二是海灣國家的能源貿易受政府幹預度較高;三是海灣國家資源市場的準入條件極為苛刻。麵對經濟發展與國際競爭的壓力,以及國際經濟舊秩序所導致的利益分配失衡,利用本國能源經濟優勢來獲取國際政治權力是海灣各國心照不宣的事實,並反映在各國的政策層麵上。盡管中東能源格局仍處於深刻變動的時期,但海灣國家對資源民族主義的駕馭早已輕車熟路,達到靈活運用的程度。

進入 21 世紀以來,不斷上漲的油價點燃了海灣國家資源民族主義的導火索。隨著石油價格的飆升,利潤的倍增,油氣資源的政治價值被海灣國家重新評估,它們已經不滿意於現有的利益分配機製,而是希望手中的能源不僅能帶來財富,而且還能提升自身在能源安全領域的主導地位。這種從“求富”到“求強”的目標轉變,使得海灣國家能源管理製度的穩定性、對外合同條約的聖潔性,以及履約率不斷降低,外來投資者麵臨的政治風險不斷增大。[1]如今一些海灣國家通過稅收或特許權使用費的方式,增加或宣布有意增加其政府所得。這表明以資源為武器的民族主義正在廣泛上升成為國家意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