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新篇 —— 再創輝煌4
黃河南泛入淮後屢經治理
縱觀黃河的曆史,對黃河泛濫的治理,曆朝曆代都不及元、明、清三代的治理力度。但是當時對治理黃河沒有一個正確的方針,黃河依舊泛濫,給在流域生活的百姓造成了無比的災難。
到了元代,黃河在橋梁建設方麵建樹甚少。在明清時期,修繕和模仿成為主流,橋梁技術、結構和材料也沒有多少創新。
1128年冬,金兵南下,南宋邊防告急。同年11月,東京留守杜充決開黃河南堤禦敵,黃河從此南泛入淮,決口處大致在衛州,決水東流至梁山泊之南,主流大致沿菏水故道入泗,當時稱為新河。
金末元初的近百年間,黃河呈自然的漫流狀態,沒有固定的流路。1234年,黃河由河南省的杞縣分為三支,以入渦一支為主流,三流並行約60餘年。
到了1297年,黃河主流北移,北支成為主流,由徐州入泗、入淮,由濟寧、魚台等地入運河、入淮。主流北移後,1297年至1320年間,黃河自潁、渦北移,全由歸德、徐州一線入泗、入淮。
1320年至1342年間,開封至歸德段黃河也北移至豫北、魯西南。1343年至1349年黃河連決白茅堤,水災遍及豫東、魯西南、皖北,洪水奪大清河入海。
1351年,賈魯挽河回複故道,黃河流經今封丘西南,東經長垣南15千米,東明南15千米,轉東南經曹縣西之白茅、黃陵岡、商丘北15千米,再東經單縣南、夏邑北,再東經碭山南之韓家道口,又東經蕭縣、徐州北,至邳州循泗入淮。
1297至1397年的百年間,以滎澤為頂點,黃河向東成扇形泛濫,主流自南向北擺約50年。此後自北向南擺也是50年。最北流路在今黃河一帶,最南流路奪潁入淮。
明清時期,美洲的農作物,如番薯、玉米、煙草等,在黃河流域迅速傳播、種植和推廣,豐富了黃河流域農作物的種類,改變了黃河流域人民的飲食結構。
自明成祖遷都北京後,直至1855年,黃河於銅瓦廂,也就是現在河南蘭考東壩頭附近,決口改道,這一時期治河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是確保漕運的通暢。
1391年黃河南決,主流奪潁入淮。百餘年間,有時分流入渦,有時走賈魯故道,決溢地點多在開封以上。1496至1566年,人們在北岸修築太行堤,南岸大堤也得以加固,開封附近不再決溢,決溢地點下移至蘭陽、考城、曹縣一帶。先是黃河南移入渦、入淮,後來又漸漸北移,至徐州入運。
1558年黃河在曹縣大決,水分10餘支,自徐州至魚台散漫入魯南運道及各個湖泊,運道大淤,黃淮合流段的淤積日益嚴重,下遊河道不斷淤高。同時,河口迅速延伸。
到了元代,人們治理黃河的技術較前代有所不同,元代賈魯治理黃河時采取的是“疏、塞並舉”的方針,即疏南河,塞北河,使複故道。
賈魯挽河使其向南流,大致上是循1194年“灌封丘而東”的舊道,而把白茅,即黃陵岡附近至歸德府哈隻口90餘千米作為施工的重點,使黃河合於歸德故道,由徐州入泗,至清口會淮而東入於海。
在“疏”這一方麵,賈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他堙塞北河後不久,從1354年至1356年,連續5次河決入單州、濟州、東平、東阿,向北突入清河。當時賈魯如保留北河,以收分殺水勢之效,這幾次河決還是可以避免的。
賈魯的同伴歐陽玄所寫的《至正河防記》,詳細而全麵地敘述了築堤、修埽、開渠等方法,這一著作也是我國古代第一本係統的水利工程著作。
明代以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黃河決溢災害加重,朝廷更為重視治河,治河機構逐漸完備。明代治河,以工部為主管,總理河道直接負責,以後總理河道又加上提督軍務職銜,可以直接指揮軍隊。沿河各省巡撫以下地方官吏,也都負有治河職責,逐步加強了下遊河務的統一管理。
明代嘉靖、萬曆年間,潘季馴四任總河,前後十餘年間,在領導治理黃河的實踐中,創立了“塞旁決以挽正流”,“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論。
潘季馴進一步發揮了張戎所提出的水流快自能刮除淤積的見解,強調合流以增強衝刷力量,從而達到“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目的。
潘季馴的辦法主要是築堤。堤分縷堤、月堤、遙堤、格堤四種。縷堤近河,用以約束水流,意在束水攻沙;縷堤以內又築月堤,作為前衛,以免水流直衝縷堤,起保護縷堤的作用;縷堤之外,另築遙堤,作為第二道防線;遙堤和縷堤之間又築格堤,即橫堤,萬一縷堤發生事故,橫流遇格而止,防止水流順遙堤而下,另成河道。
潘季馴還在沿河低窪的地方,建造減水石壩,相當於現在的溢洪堰,使洪水漲到一定的高度時,通過減水壩適當宣泄到分洪區,以殺水勢。潘季馴還製定了縝密的防堤製度和修守方法。
潘季馴所創造的這一套“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方法,合乎當時的實際需要,也合乎科學原理,因而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黃河上最為著名的浮橋,是公元前257年,秦國為出征河東,在山西永濟用竹索和木船建造的蒲津浮橋。該橋為“曲浮橋”,曆盡滄桑,經過多次修固,一直沿用近千年之久。
在724年,唐玄宗決定將此橋“以鐵代竹”,兩岸各鑄4個幾十噸重的鐵牛錨住鐵鏈,每牛有一鐵人作驅策模樣,以錨定約360米跨度的浮橋。
明穆宗隆慶年間,因黃河改道,西邊的鐵牛沉入河底,東邊的鐵牛也於清末被淤埋失蹤。當這一具有1200多年曆史的珍貴文物經探測開挖出土。有關專家研究認為,蒲津浮橋的建橋技術和冶煉藝術,是我國乃至世界古代橋梁史上的一大奇跡。
浮橋具有架設簡便、成橋迅速的優點,使之普遍被用於軍事。千百年來,黃河及其支流上建過的浮橋難計其數。
明朝洪武初年,在今蘭州西北建成了鎮遠黃河浮橋。這座浮橋一直是鎮守河西走廊、連通西涼的重要樞紐。由此可見,黃河浮橋在曆代政治、軍事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到了清代,朝廷也毫不鬆懈對黃河的治理工作。清代設有河道總督一職,河道總督的權限很大,直接受命於朝廷。
清代靳輔治河十餘年,大體上沿襲潘季馴“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遺策,而比潘季馴有所發展。如潘季馴認為黃河入海口因潮汐往來,“無可浚之理”,靳輔在他的治河第一疏中卻說:“治水者必先從下流治起;下流疏通,則上流自不飽脹”。
靳輔在黃淮入海水道的清江浦、雲梯關之間挑“川字河”,以浚淤築堤。並在雲梯關外築束水堤,堤土也是從河裏挑出的,把浚口、築堤二者統一起來。
靳輔還把施工範圍,擴展到潘季馴所沒有達到的黃河中遊河南境內,在考城、儀封及封丘縣荊隆口築堤,其治河的成效遠過於潘季馴。
當時協助靳輔治河的陳潢,在實踐中認識到在黃河下遊束水攻沙隻是治標,提出了必須從上遊設法阻止泥沙的下行,但他的這一卓越見解沒有被當時的人們所重視。
古代人民治理黃河雖然有許多創造,也積累了不少經驗,並對下遊平原地區的農業生產起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在當時治河經驗的成熟和效果都受到了極大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