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十月末,南城二十幾度,秋高氣爽。周六,沒課。

慕青一直有吃早飯的習慣,那天吳曼易也起床,跟慕青一起去食堂吃早飯。而宿舍另外兩個人,魏夢鬆和王曉霜則仍舊在床上呼呼大睡。

兩人吃完早餐,慕青見陽光格外明媚,提出想在校園裏散散步。吳曼易說:“那我也跟你一起散步吧。”“好的。”慕青說。

兩人走在小路上,吳曼易開始漫不經心地講起了自己的感情。她說:“愛情是需要經營的。”慕青不懂愛情,微笑著聽她講。

“我吧,初中的時候談過兩次戀愛,就是男朋友太寵我了,我就越加任性,到最後還覺得他們做得不好,每次都是我發脾氣說分手。後來高中的時候,遇到現在的男朋友。剛開始我根本沒怎麼注意他,就是跟他同學,平時也有些相處。有一回他跟我表白,我那時候還不喜歡他,就沒理他。後來,他放學還故意跟著我一起走,明顯是在追我。有一次,放學,他又跟著我,我問他,你真的喜歡我?他立馬就生氣了,告訴我,這種事情我會跟你開玩笑嗎?然後,我在他麵前就像個不懂事的孩子,立馬有種做錯了事情的感覺。然後,我就跟他在一起了。在一起的一段時間裏,我在以前的戀愛中,總是被男朋友寵著,喜歡使小性子。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那種脾氣還沒改,有一次,我們吵架。我賭氣地說,我們分手吧。他就真的沒來找過我了。那時,我才發現,我多麼不想失去他,突然為自己的幼稚感到後悔。不像前幾次的戀愛,我的前男友每次都會在我賭氣說分手的時候來哄我,讓我不要這樣。他的行為是那麼決絕,我說完分手之後,他就真的不再理會我了。後來,看見他跟別的女生講話,我心裏就特別難受。那時候,他真的連看都不看我一眼。因為高三,所以學習比較緊張,可是,我那時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每天都給他從家裏帶早飯。還騙我媽媽說我當作課件的點心。不管他接受不接受,我都一個勁地對他好,隻求他能回心轉意。有一次,輪到他值日擦黑板,他不記得了,那時候快要打上課鈴。我知道不擦黑板,老師會罵的。於是就提醒他,讓他去擦黑板。沒想到他,冷冷地來了一句,誰要你提醒啊。當時,周圍的同學都看著我,而我卻不知道尷尬,因為我心甘情願這麼做。後來,他還是被我感動了,我們終於又在一起。可是,遺憾的是,大學卻不在一起。”

慕青像聽老師講課一般,聽吳曼易講她的感情經曆。

吳曼易又說:“我高三就因為這個整整瘦了七八斤,本來就比較瘦的嘛,那段時間心情不好,就更憔悴了,甚至在家裏都很少說話,弄得我媽都心疼得掉眼淚。”

接著吳曼易開始總結:“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真的是什麼都願意為他做的,你會變得忍耐寬容,也會學會讓步。”說完看著慕青說:“哎呀,我看你,真的不適合談戀愛啊。”慕青笑了笑,說:“我真不知道什麼是談戀愛。原先以為靠著感覺就好,聽你這麼一說,才覺得感情真需要經營呢。”吳曼易滿意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