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曆過失戀的人,永遠不知道失戀是多麼的可怕。
我以前一直都笑話那些失戀之後就要死要活的男人。那算是什麼男人!不過當我真正失戀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我他媽的算是什麼男人!
那一刻,我好像聽到了嘩啦的聲音,那不是玻璃杯掉地上的聲音,而是身體裏麵,腹部以上,左肺的旁邊,那個會跳動的玩意兒發出的聲音。
在前些天,我就感到奇怪,怎麼她不怎麼理我了。原來,她是有了新的帥哥。
說那個挖我牆角的家夥“帥”,實在是抬舉他了。不過說真的,要是單單拿出他的零件來的話,應該也可以說帥的。
你看他,鼻子是劉德華的——帥吧?發型是葛優的——酷吧?眼睛是梁朝偉的——電不死你!嘴巴是馮小剛的——那可是名嘴名牙!臉皮是陳冠希的。身材方麵,皮膚像古天樂,手腳還是像陳冠希。
就樣一些零件,組合在一起,就成了那個家夥的嘴臉。
可以這麼說吧,他帥得完全不像個人了。
不過,沒辦法。他是有錢人。聽說中哪個公司的大公子。
我眼睜睜地看著她從那家夥的寶馬裏下來,手裏還抱著書本。那車裏走出了那家夥,然後兩人相擁著親吻了一下。
當時我就感到被電了一下。
不是美女的眼睛放出的電,而是天上的雷劈下,正劈在我的頭上,從百彙穴直轟入心髒裏。如果這雷電夠強的話,我想能把我的任督二脈打通,那樣我就立時內力增加一甲子,天下無敵,馬上衝過去要了那家夥的小命。不過看起來這雷力實在是不夠的。隻是把我的心給劈碎了。
嘩啦。
我完了。
原來我被騙了。
原來她喜歡的不是帥哥,也不是氣質。而是錢。
俗不可耐!
當時我就想到一首歌,算你狠!
其實說實話,我很喜歡她的。
我忽然感到天空好像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顏色,完全變成了空白。周圍的一切都跟我無關了。我真想衝過去,甩那個家夥一個耳光,然後再甩她一個耳光。
不過我走不動。在我的感覺裏,好像我被一個武林高手給點了穴,在一個時辰之內是無法移動的。
兩人親吻了大概有三十秒,然後她就看到我了。
她一怔,竟對我笑了笑。
好可惡的嘲笑啊。
“你在啊。”她竟慢慢走向我。而那個家夥竟拉著她的手,跟著她走了過來。
“他誰啊?”那個家夥問道。
“我朋友。”
“不過我看他怎麼看你的眼神好像不對。不會是你情人吧?”那家夥還自以為幽默,笑了笑。
她笑了一下,說:“你說呢,你不是說我很美嗎?美人當然有人追嘍。”
“喂,小子,你這麼盯著我女朋友幹什麼?”那家夥很囂張。
我這才看著他。
“她是我女朋友。”我呼出一口氣。終於是說出了話。
“媽的!找死啊!”那小子一腳踢了過來。
我感覺很奇怪,我明明看到他的腳踢了過來,可是我就是躲不開。我的身體好像真的不能動了。
我被踢得後退了三步。那小子看來是真的想要我的命,差一點就踢到我的命根子了。
“別動手!”她急叫了起來。
她想跑過來扶我,可是被那小子拉住了。
我呸了一聲。
“阿良,別傻了。我們不合適的。”她看著我說。
不合適?不合適為什麼還跟我在一起這麼久?現在釣到了一個有錢的家夥,就說我們不合適了?
我很生氣,可是我卻笑了起來。原來我一直都被她給耍了。
現在我知道,男人對於有些女人來說,其實和工作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她們擁有著一份工作,不過卻一直想著找到另一份更好的工作。而等她們找到了那份更好的工作時,她們就會自離了。
“你狠!”我真的很想打人。可是打人不是我的。
君子動口不動手。
我轉身就走。
“你去哪?”她還問我。
“你管不著!”我大聲地對她說。
去你媽的!老子去哪,還要你管?
“別做傻事啊,小子。”那個家夥還在那裏笑著。
媽的,幹你!
我真的很想殺了他。
當時我的手裏還拿著書,本來說去上課的,誰知道……
我回到了家裏。
我租的房子就在學校的旁邊,所以很快我就回去了。可是回到了家裏之後,我卻感到很悶。說不出的悶。好像空氣變成了固體,在對我進行著擠壓。我不知道做什麼才好。我想到我去洗衣服,可是走了兩步我就又想上上網,剛開了電腦,卻又發現上網也是無聊得緊。
最後,我決定喝酒。
喝醉了之後,就什麼也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