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午夜12點,我的初稿還沒完成,任春風便打來電話,他告訴我,宜賓市法院今天對湯泉、宋亞平等人以黑社會組織罪進行了一審宣判。有八名罪犯被判處死刑。宜賓市民群情振奮,大快人心,場麵極其熱烈。他還講述了判決後陪同記者到看守所采訪時的種種感受。
我再次被點燃,想象著看守所的大院——我去過那裏,也想象著湯泉等人宣判後會有怎樣的變化。
7月26日早上8點半,我為核實一件事給程光澤打電話,巧得很,他正在公判大會現場。他告訴說,今天對死刑犯執行槍決,這是宜賓的一件大事,也是四川省第一次以黑社會組織罪進行的宣判。判決情況如下:湯泉、宋亞平、紀曉華、雷向軍、劉丹,王德強、寧仃、周玉祥八人死刑;嶽書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他在獄中已患癌症);於誌軍、田剛無期徒刑;陳劍洪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盧韋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曾印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王剛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劉兵有期徒刑14年,郭兵等判處有期徒刑3至8年不等。林傳金等人另案審理。
晚上,王建偉、程光澤再次打來電話,說起這起影響深遠的涉黑案,在公檢法的配合下,終於畫上個圓滿的句號,都感到很欣慰。
書稿完成,擱筆思忖,仍覺得我與宜賓有緣分,卻不知本書能否令他們滿意。警方與黑社會的較量近在咫尺又隔著一座大山;寫這部稿子在感覺上也是如此。我以為,紀實作品的宗旨就是要盡量靠近真實,而采訪與寫作肯定有時間、條件、角度等製約,我隻能就手中材料說話,難免掛一漏萬。
審稿過程很漫長,間或與陳光澤通話,他告訴我,頭腦們百忙中抽時間看了稿子的全文,基本上是肯定的。後來正式意見中,希望突出一下地方黨委和政府的作用。因未做專題采訪,細致材料是無法補充了。不過,一個地區打黑能否順利,這自然與地方黨委、政府自身的健康和領導力度是密不可分的。他們態度堅決,認識到位,領導有力,是鏟除有組織犯罪的首要條件,這無庸置疑。
與鄭易通過電話,因他說過,他看過關於此案的多種版本。這很有預警的意味,我想知道他對這個“版本”的確切評價。他使用了最全麵最真實這樣的字眼,當然這可能是與其他版本比較而言。他說,我們宜賓警察感謝你。我的心,這才踏實下來。
另,遵宜賓市公安局之意見,書中涉及的宜賓警方人員、犯罪嫌疑人及關係人,除個別人員外,基本上采用了化名。
作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