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遺書 2.
價值豐富的宗教典籍
敦煌遺書的主體是手寫的佛教典籍,正由於此,又把敦煌遺書概稱為石室寫經,把敦煌遺書的洞窟稱為藏經洞。除佛教文獻以外,宗教文獻還有道教典籍、景教典籍、摩尼教和祆教典籍。
敦煌遺書中的佛教文獻有很多是為曆代大藏經收錄的傳世佛經,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妙法蓮花經》、《金光明最勝王經》、《維摩詰所說經》、《大乘無量壽經》等。這類敦煌佛經,有的複本多達數百件乃至一兩千件。
依據唐代的《大藏經》目錄《開元錄·入藏錄》,當時一部完整的《大藏經》應有佛教典籍1076部,5048卷。敦煌遺書中保存的佛教典籍見於《開元錄·入藏錄》的隻有350部,這說明,從當時中原佛教《大藏經》的藏經體係來看,敦煌藏經洞中的佛教典籍並不是係統的佛教藏書。
雖然敦煌遺書中的佛教典籍不能構成一部完整的大藏經,但隋唐時期流行的主要佛經卻都有存留,有的還有多種版本和複本。這些敦煌寫本佛教典籍,由於是抄寫時代較早的古本,故出錯幾率也相對較少。
同時,一些寫本佛經是在該經譯後不久就抄寫流傳到敦煌的,因此更接近譯經大師最初譯本的原貌。加之一些譯本經過高僧大德的反複校對,堪稱善本。
敦煌佛教經典中還保存有很多傳世《大藏經》中所沒有的佛教典籍,這些未入藏的佛教典籍,有的比傳世佛經具有更高的文獻價值和研究價值。
如竺曇無蘭譯《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和不空譯《梵漢翻對字音般若心經》等經,曾見於佛教經目著錄,後來失傳,卻在敦煌莫高窟得以重新發現,實在價值巨大。
還有一些佛經,如曇倩在安西翻譯的《金剛壇廣大清淨陀羅尼經》,法成翻譯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諸星母陀羅尼經》、《薩婆多宗五事論》、《菩薩律儀二十頌》、《八轉聲頌》等,是在敦煌或瓜州翻譯的,未能傳入中原,而僅流傳於西北一帶,並被保存在敦煌遺書中。這些佛經在一定程度上,補充了漢文大藏經的缺失。
敦煌遺書中還有我國古人撰寫的佛教著作,這類佛教著作內容極
為廣泛,包括經律論疏釋、史傳、目錄、音義和雜文等諸多方麵,其中尤以各種疏釋數量最多。
敦煌佛經中,有一部分還附有梵文原經,而梵文原本在印度本土早已散佚了,利用這些梵文本佛經再譯,有利於修正古譯本的不足,更加正確地認識這些佛經的宗旨。同時,這些附有梵文本的寫卷在漢梵對音研究方麵也極有價值。
有一部分敦煌寫經都附有寫經題記,這些題記具有重要學術價值。題記是抄經者或出資寫經者委托抄經人所寫的文字,篇幅從幾個字到數百字不等,一般寫在佛經正文之後。
佛經題記的內容各不相同,有的較簡單,隻有書寫者或年代等。有的比較詳細,記述內容較多。官府寫經題記較為詳細,一般記錄寫經時間、書手、用紙數、裝潢手,初校、再校、三校、詳閱和監製者的姓名。這些寫經題記,使人們增加了對唐代官府的寫、校經製度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