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待我們走進停屍的帳篷裏,卻看見一個年輕差役正蹲在地上,從死者身上挖東西。
“你在……幹什麼?”我疑惑問道。這個問題很愚蠢,蹲在屍體旁邊,手上攥著個血糊糊玉佩形狀東西,單用眼睛看的也知道這個衙役打扮的人正在做發死人財的勾當。
其實,在往停屍帳篷這邊走的時候,我一路都在想,見了朝歌的屍身到底該怎樣做,是該簡單的行個禮,還是該說點什麼?但眼前的景象,我還真沒預料到,可轉念一想,也是正常,朝歌的確切身家我雖然不知道,可想想也知道該是不菲,身上穿戴也一定有很多值錢的東西。
隻看見那個差役看到我和吳顯,臉色慘白,一屁股坐到地上。
還沒待我再開口,旁邊吳用便已叫起來,他喊話的內容,我一個字都沒聽清,隻是覺得這樣朝歌真的太慘了,死得不明不白,死後又要讓人搜身。
無心理會周圍這場亂糟糟的鬧劇,我慢慢走了過去。與屍身上密密麻麻的劍眼相反,年輕的男子的表情安詳如同睡去一般,合上的雙眼,眼睫如鴉翼一般黑。我伸手抹去他嘴角一絲已經幹涸的血跡。臉上帶著淡淡地微笑,似乎覺得自己隻是去赴宴,或者是另外一種解脫。
活著的時候光彩照人,死後也是如此驚豔。我心中感歎。
身體一重,我低下頭,看見那個差役爬到我腳邊,拉著我的衣服下擺,涕淚橫流,嘴邊一張一合好像在說話。
幾個衙役走過來,試圖將這個人押走。差役沾滿血跡的手被掰開,在我衣服上留了一個血手印,他手上那塊東西也掉到地上。
“等一下!”我說道。衙役們停下動作,那個差役用力掙脫了出來,跪下朝我拚命磕頭,口稱再也不敢了。
我沒有理會他,直徑走到他身邊,將沾血的玉扣撿起來,看了一會兒,總覺的這個東西十分眼熟,可是怎麼都想不起到底在哪裏見過,要說朝歌身上的東西,我是不該眼熟的。
吳用湊到我身邊,低聲道:“大人欲如何處理此人?”
“按律辦事就行了!”我淡淡地回答,目光沒從玉扣上轉移。
“這個……大人!如果大人想的話,按律也可以重辦的!最重可以判杖兩百,流三千裏,若您還不滿意,下官謀劃一番還可以判他個絞監侯。”
我搖搖頭,心腸再硬也不至於因為偷點東西,還是未遂,就要了人的性命。
“你呀!膽子倒是很大,敢發死人財,難道不怕以後有報應嗎?你隻要接受該有的懲罰就好,我想你已經接受到了教訓。”我問道。
差役頭上磕出了血,淒然道:“大人!小的一時鬼迷心竅,再也不敢了!求大人開恩,小的還有一大家子要養啊!”
我淡淡說道:“我想饒你,可律法無情。”從荷包裏掏出幾塊碎銀,約莫七八兩重。交到他手裏。
“也罷,這就算是朝歌公子做的最後一件善事。”說著我不在看差役,轉向吳用,淡淡地說:“這個玉扣,對我有用,還希望吳大人能讓我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