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幻影大概也想到了什麼,頗為尷尬地回答著。
這段時間喜事接踵而至,還有幾日便是朝歌大婚的日子。今天沒什麼事情,我就約朝歌去莫愁湖泛舟。莫愁湖水是活水,終年不凍,天好的時候,不少達官貴人會叫上幾個歌伎乘畫舫遊湖。
我和朝歌都未喝酒,一是怕喝多了耽誤正事,二是怕傳出什麼流言,給朝歌婚禮前添堵就不好了。於是我命人沏上一壺瓜片,配著四色果品糕點擺了一小桌,不算豐富,卻也是我的心意了。
幻影坐在我身邊,不言不語像個隱形人。我和幻影早已習慣了這種相處方式。朝歌和幻影比我相識的早,因此對他這個樣子也見怪不怪了。
“聽說朝歌的家鄉是古坑?”我淡淡地說:“那裏地屬南方,濕熱又多蚊蟲,久居北方的人往往難以忍受。我這裏有一些物品,都是南方的貢品,據說帶著它蛇蟲不近,正好贈與朝歌。”我接過幻影遞上來的錦盒,將其打開,大概六寸來長,三寸寬的一段漆黑的材料,非金非玉,烏光流轉,觸手溫潤,散發著特異的奇香。
“據說這是一種神奇的樹木,這一段就是它的精華所在。”我笑眯眯地說,這些寶貝當然不是我弄到的,隻是借花獻佛,“本想雕刻個什麼花樣給你,可是又怕你相不中,白白浪費了好東西,所以就直接將這東西給你算了。”
朝歌接過錦盒,欣賞了一會兒,將蓋子合上,推回給我,正色說道:“這禮物送得有些太貴重了!朝歌不能收!”
“不過身外之物,你幹嘛這麼客氣?而且它雖然珍貴,在我這裏卻沒什麼用,充其量隻是玩賞而已。更何況送出去的東西,哪還有收回的道理?”我擺擺手,又將東西推了回去,“不要在跟我拉拉扯扯的了,要是讓人看見了,多不好。”
畫舫中一陣沉默,水波微漾,船身隨之緩緩起伏,夕陽西下,餘輝在水麵上鋪了一層粼粼金色,耳畔傳來有點單調的槳聲,反而更顯靜謐。
“靈夫人現在和初次見麵相比,竟然也有不同,時間過的可真快呀。”許久,朝歌起錦盒,歎道。我無意間曾聽幻影說道,朝歌和夏子軒已經分道揚鑣,他此時的感歎多半也是為自己曾經的交友不慎吧。
“人總會變!”我笑笑,拿起小茶點往嘴裏放去,“大多數人對於自己都是匆匆過客,真正能陪自己度過一生的朋友到底有多少,誰能說的清。”
“罷了!夫人的東西爺收下,不過爺這會兒拿不出什麼像樣的東西作為回禮,索性就為夫人彈上一曲吧!”朝歌不以為然地說著,轉身取下古琴。
“朝歌有此雅興,淺月自當洗耳恭聽,不過你好像說過從此以後再不賣藝這樣的話?”我調侃著說。
這話換來朝歌一個白眼:“賣藝?夫人什麼時候給過爺半個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