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騙慘了小閨蜜?是她甩了我弟弟(3 / 3)

林騫鈺先是編理由稱自己要換電腦,可不太會撒謊的她漏洞百出,很快被林父識破。在父母的追問下,林騫鈺隻好說出自己跟吳哲樂的交往過程,林永山和童嵐立刻意識到女兒可能被騙了。

聽到父母的話,林騫鈺覺得很痛苦。她不願相信自己千挑萬選的男友竟是個騙子。當晚她翻來覆去不能入睡,本想給吳哲樂發信息驗證,結果不小心按下了通話鍵。電話響了,對麵傳來的是佟曉琳的聲音。

林騫鈺驚呆了!深夜時分,吳哲樂的電話怎麼會在佟曉琳的手裏?正當她發愣時,佟曉琳的聲音傳了過來。佟曉琳告訴她,吳哲樂的這個手機號所用的手機前兩天丟了,幹脆就把號碼過給了她。自己以為吳哲樂已經跟她說了,就沒有再提。

可這次佟曉琳的解釋明顯心虛,加上之前父母提醒的話,林騫鈺的腦海裏出現一個可怕的念頭:佟曉琳和吳哲樂才是真正的一對,自己隻不過是他們騙錢的對象。輾轉難眠一夜後,林騫鈺選擇了報警。

接到報警後,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立刻立案偵查,很快找到了吳哲樂,並通知林騫鈺到局裏做筆錄。當林騫鈺走進晉安分局時,她看到了自己的閨蜜——佟曉琳坐在那裏。

看到林騫鈺的一瞬間,佟曉琳臉色刷地變白。當擔心變成了現實,林騫鈺反而鎮定下來。“你們果然是一夥的,吳哲樂在哪?我要他給我說清楚!”然而,經辦民警的一句話給了林騫鈺又一個晴天霹靂:“她就是吳哲樂!”話音剛落,林騫鈺暈了過去……

待林騫鈺蘇醒過來之後,佟曉琳流淚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在林騫鈺拒絕了弟弟佟小兵後,佟曉琳覺得家境優越的林騫鈺根本看不起自己,更傷害了自己一直以來用盡全力保護的弟弟。她要狠狠地報複。你不是一定要找個完美的男朋友嗎?好,我就讓你飛上雲端再狠狠地跌下來。

佟曉琳的複仇計劃簡單又快速。她在網上注冊了一個QQ號,購買了4個手機號碼並根據林騫鈺的要求虛擬了一個男人——吳哲樂,還為“他”編造了有錢的家庭背景。隨後,她以介紹男朋友的名義將“吳哲樂”的QQ號告訴了林騫鈺,之後,便以吳哲樂的身份與林騫鈺聊天。為了不讓林騫鈺起疑心,她又注冊了“糖果”、“白吃”等QQ號,冒充是吳哲樂的朋友,來掩蓋吳哲樂不存在的事實。

由於兩人是閨蜜,林騫鈺的喜好、弱點她都一清二楚。針對這一點,她利用“吳哲樂”展開了攻心戰,很快就俘獲了林騫鈺的芳心。看著林騫鈺無比甜蜜地跟她說起吳哲樂,佟曉琳心裏就充滿了報複的快感。

可一次意外讓佟曉琳的報複計劃變了質。2010年8月初,佟小兵看上了一款電腦,為省錢買電腦,他四處打工還省吃儉用。看著弟弟受苦,佟曉琳很不忍,晚上跟林騫鈺聊天時也有點心不在焉。林騫鈺問起原因,“吳哲樂”就說自己生意不順。林騫鈺當即表示,如果有什麼自己能做的,一定會幫忙。

就是林騫鈺的這句話啟發了佟曉琳。對呀,你家那麼有錢,如果給我一點對你也沒損失吧?你傷害了我弟弟的感情,就用錢來彌補吧。抱著這樣的念頭,佟曉琳策劃了那起“吳哲樂打架被抓案”,並成功地從林騫鈺那裏騙到3000元錢。

貪婪的惡火一旦燃燒就很難熄滅,越燒越旺的同時也將佟曉琳拖離了她原本的目標,讓她越陷越深,最初的複仇變成了詐騙。利用林騫鈺的單純和對“吳哲樂”的癡情,佟曉琳不斷變換理由跟林騫鈺要錢,且每次都能得手。她一邊揮霍著林騫鈺的錢,一邊暗自嘲笑林騫鈺,覺得自己的報複太爽了。

可是,佟曉琳心裏也清楚,自己是在騙人。為不露出馬腳,她更加緊密地跟林騫鈺聯係,就怕出現什麼問題;她還要瞞著家人,尤其是弟弟,不讓他知道自己的姐姐是這樣的人……這種感覺令佟曉琳生不如死,可事已至此,她隻好硬著頭皮撐下去。

可紙總是包不住火,那次半夜林騫鈺的電話讓她終於暴露。她還沒來得及逃跑,就被抓獲。

2011年8月5日,佟曉琳被福州晉安公安分局刑拘,9月8日被晉安區檢察院批捕。12月20日,晉安區人民法院判處佟曉琳有期徒刑4年8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繼續追繳其非法所得,予以返還受害人。

然而,悲劇還未結束,經受這一變故後,原本開朗活潑的林騫鈺一病不起。2012年2月7日淩晨,林騫鈺吞服了自己偷偷從不同藥店買來的幾十片安眠藥,接著,又用刀片將自己的左手腕劃破……

清晨6時許,始終放心不下女兒的童嵐敲林騫鈺的房門,沒聽到回音。童嵐趕緊叫醒丈夫,兩人合力將房門撞開,此時的女兒已命懸一線。夫婦倆迅速撥打120。救護車劃破寧靜的黎明,直奔醫院……經全力搶救,她脫離了生命危險。醫生告訴林永山夫婦,幸虧發現及時,否則小命難保……

在獄中服刑的佟曉琳得知林騫鈺自殺未遂的消息後,再次悔淚長流……這段時間,她想通了一個道理:報複就像提著一袋死老鼠去送人,拿到老鼠的人固然會惡心,可一路上提著死老鼠的人又何嚐快樂?

林騫鈺的悲劇,主要原因固然在於心胸狹隘的佟曉琳精心報複,但倘若林騫鈺不是那麼追求完美的愛情,也許就不會迷失在佟曉琳不堪一擊的謊言裏。她的經曆,對於那些在感情上挑三揀四的年輕人而言,不啻為一個深刻的教訓。(應辦案機關要求,文中犯罪嫌疑人與受害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