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亦如,十一歲,我今天第一次踏進了我不該踏進的地方。
原本,我應該在本市最好的初中,但是,我隻來到了一個甚至可以說是破的學校。
我被分到了平行班,五班。
在這裏,我被封為班長,認識了一個叫李思煙的女孩。
早有傳聞說她不是什麼好人,在外麵貌似混的不錯,認識很多混的人,是什麼我們惹不起的。
她對我很好,據說我們還沾親,她每天上下學都陪我走,請我吃零食。
一天中午,我和另一個女孩,我的發小,喬引涵,她是我來這個班最相信的人。我們一起回家。
忽然,李思煙攔住我們叫她先走,不由分說的把我拉進車棚。
我在這裏看到好多所謂的混混,有我的小學同學,萬唯檬和杜林雲,還有班裏混的最好的,張恒。
“你為什麼把我的事情告訴了老師!”李思煙一反常態,好像我們不認識。
“他叫我告的啊。”我指著張恒,我以為是她欠錢的事。
“我什麼時候讓的。”張恒一臉無辜。
“上午啊。”我說。
“胡說,他就不知道!”李思煙說。
“你怎麼啦?”我感覺事有蹊蹺。
“我打架的事……”她說。
“你什麼打架了?”我問。
“別裝傻,你那天騎著車子路過!”李思煙說。
杜林雲過來:“不是她啦,她都不知道!”
“那還會是誰!”李思煙說,“現在老師讓叫家長!你說怎麼辦吧!”
“我怎麼知道!”我說。
“這次就算了,下次小心點兒!”他們走了。
我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麼,走出校門。
喬引涵在門口:“嚇死我了!那麼多人圍著你。”
“沒什麼,都是看熱鬧的,隻有李思煙和我說話。”我說。
“她不是天天陪你走嗎?”她問。
“你以為我想啊!我早就不想和她走了!”
月亮把黑夜拉下來,李思煙像變了個人一樣,陪我回家。
下午的時候,範小七說他們原來想打我,是李思煙攔住的,我當然不相信。
“今天你為什麼沒打我。”我問她。
“誒呀,你說什麼啦,我早就知道不是你!”她一改口氣。
“你怎麼知道?”我問。
“我知道你不會的!想吃啥,我去給你買!”她走進小吃店。
我當然沒那麼傻,知道她不可以相信!
但是,我沒有正當理由,隻能和她一起玩。
這段日子,一切都顯得很平靜,我收作業的時候,她居然不和我鬧。
直到一天下午,班主任把收好的班費給我,叫我好好保管。
幾百元,我放在書包的夾層裏。
“這是啥啊?”李思煙過來。
“哦,班費呀。”我說。
“多少錢啊?”她問。
“四五百吧。”我說。
“今天下學我想去買點兒零食。”我說。
“我也要吃!”喬引涵過來。
“誒呀,她也沒錢,是我借給她的!”李思煙說。
她……是想幫我嗎?
她會那麼好心?
我不知道了,我隻知道,小心她,她不是好人,這是班裏人盡皆知的!
------題外話------
第一次寫文,希望支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