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煙頭,這是馬小天自認為非常得意的一門絕招,同時,也是能使別人驚歎、佩服的一門功夫。
他的準他的快,一般人很難想像。
嚴剛的槍一下子掉在了地上,而他拿槍的手當時就痛得受去了知覺。
第一次嚴剛圍打馬小天失敗了,而且敗得很慘。不過第二次,他學聰明了,不但人帶得更多,而且每一個都用的是槍。
現在,就算馬小天再厲害,也躲不過這麼多的槍支彈藥吧。
他們逮住馬小天的時候,還是在那個公園,好像他是故意在那裏等他們的一樣。這次,嚴剛也沒有叫,隻是做了一個簡單的手勢,眾人就拔槍射擊了。
馬小天早觀察到有人設下了埋伏,所以一看到嚴剛打手勢,就開始了躲、跑、跳。雖然他的身手好,但對於這麼多把槍,他是沒有辦法的,唯一的辦法就隻有逃。
他逃嚴剛就帶著人追。
他跑了好遠,嚴剛就追了好遠,到最後,他實在無路可跑了,卻意外的遇到了龍哥。龍哥一見是他,本來沒什麼好感的,但看他被這麼多人追,江湖道義之心趨使他救下了他。
在救他的時候,龍哥還幫他擋了兩顆子彈,一顆在腿上,一顆在胸口。腿上的傷還好說,但是胸口的那一槍讓龍哥失去了半個肺。
也是因為這樣,馬小天就臣服了龍哥,當了他的小弟,從此之後,龍哥有事,他就會全力以付,不過,龍哥這人的確很好,在真正了解了馬小天後,他們成了真正的朋友。龍哥有事會找他商量,龍哥有喜會與他一起分享,龍哥有福不會忘了他。
龍哥告訴馬小天,這個城市最大的幫會就是三幫四社,如果他們要對付一個人,不費吹灰之力,所以,我們不能在這個城市待了,要換地方。
馬小天也認為有理,他還想到的一點就是龍哥的心願是建立一個自己的幫會,而這裏有三幫四社在,其他的小幫會很難成立起來,如果要建幫,就必須要換地方。
兩人一拍而合,很快的離開了這個城市。
龍哥這人屬於那種霸氣外露、又極善言詞的人,一到這個新的城市,很快就聚集了一批小混混角色,開始做老大,而馬小天也開始當上了二哥。
事情就像馬小天原本想的一樣,和龍哥在一起後,做事終於有了目的、目標,不再向以前那樣盲目無措、失魂落魄了。同時,兄弟們也很聽他的話,有時龍哥開玩笑的說:“兄弟們對你比對我都好,我該吃醋了。”每當這時,他都會和龍哥哈哈大笑。他跟著龍哥一起闖、一起打、一起拚、一起高興、一起憂愁、一起奮鬥、一起經曆,他把那時稱為與龍共武的日子。
也就是在與龍共武的日子後,他開始有了笑容,恢複了他快一年都沒有做過的麵部表情。
就在他與龍哥認為前途一片美好的時候,龍哥突然被槍殺了,這個打擊不比一年前的那個打擊小。
現在,他之所以要當偵探,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查出到底是誰殺死了龍哥。
一個癮君子也就這樣變成了偵探,馬小天變成了花子泉。
當初他之所以改名花子泉是因為馬小天太“出名”,不適合用在偵探身上,還有一個原因是為了紀念一個人,一個他經常想起就會心疼,一個讓他失去笑容的人。
是誰?
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