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今天,新聞還要“短些”否(1 / 1)

今天,新聞還要“短些”否

刊首快語

作者:裘正義

《哥倫比亞新聞評論》近期刊出一篇很有趣的文章,說美國報紙的新聞寫得越來越短,長稿所占比例大幅度減少。以美國報紙為例,洛杉磯時報在2003年一共有1776篇超過2000字的長稿,而2012年僅有256篇,10年之內減少了將近86%;華盛頓郵報則從2003年的2375篇長稿減少到2012年的1378篇;華爾街日報最先倡導簡短文稿,2003年僅有721篇長稿,2012年仍然縮減了35%到468篇。

寫新聞要短些,於我們並不陌生。1946年,胡喬木在延安解放日報發表題為《短些再短些》的文章,提出:“寫的愈長看的人愈少”,甚至具體到“新聞要五分之一是百字到四百字的;通訊和副刊稿件五分之四是四百字到一千字;研究論文專文等等五分之四一千字到兩千字。”1956年1月3日、4日,趙超構在新民報頭版評論專欄先後發表文章《短些,再短些》、《有話則長,無話則短》,隨後明確提出“短廣軟”的辦報口號。新聞要短,也成為國內新聞寫作最為公認的標準之一。

時代變了,媒體種類增多,信息量增大,新聞要短這一“鐵律”在實踐中﹑在觀念上不斷受到衝擊。一篇通訊數千字甚至上萬字,占去滿滿一個版,動輒幾個版甚至十幾個版的特別報道﹑特別策劃占據了報紙的大部分版麵,報紙雜誌化、論壇化成為時髦。新媒體在信息量和時效性方麵占盡優勢,傳統媒體的兩大利器“快”和“短”失去鋒芒,而僅有深度報道的陣地目前仍在手裏,成為核心競爭力之一。深度又與長度相關聯,近些年一些新銳媒體以刊載長篇報道而成為其標識,往往用一個乃至幾個整版的版麵來報道某個熱點事件。不少人由此認為,傳統媒體對新聞要“短”的要求已經過時。果真如此嗎?

人們對新聞的關注點是新聞可讀﹑實用及社會意義而非報道篇幅的長短,但淡化新聞報道對“短”的要求,將大體量﹑大篇幅等同於新聞的深度,很可能陷入另一個誤區。專業新聞媒體之所以有別於微媒體﹑自媒體,其功能在於信息的整合﹑數據的分析,其深度在於發現和解讀,而不是鋪陳和展示。

風靡一時的厚報如今已然瘦身,直接動因與其說是為了方便讀者閱讀,還不如說是傳統報業在備受衝擊之下成本意識強化。減了尺寸、縮了版麵,寫文章的拉不開架勢,賺稿費時注不了水。真正要強化的恐怕是讀者的成本概念,讀者花錢買報是成本,花時間讀報也是成本,如何讓讀者在盡可能少的時間投入之下獲得所需信息,是報紙作為信息服務業者的工作目標。寫短文方便閱讀,正是讀者觀念的體現。

美國學者阿蘭·穆特認為,現在讀者的時間有限,報紙要以讀者的時間優先,過多的背景資料與數據、大家在電視上看過的新聞,就不必再反複報道,加重讀者的負擔。他說,2000字的稿子不如撕掉,700字的文稿對讀者最經濟。一篇2000字的英文文稿,平均相當於中文3000字以上,在小開張報紙上,差不多要半個版了,如果沒有特別的興趣,對讀者而言確實是一種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