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良家婦女(二)(1 / 2)

我說:“兩個人之間哪還需要說借啊,這樣吧,我手裏就還有三萬塊錢,我全拿給你。”

“你逗我呢。”李豔說:“你知道我身上隻有二十多萬了,你至少得借給我六十萬才夠。家裏那套房子都買了十幾年了,要是被銀行給收了的話,太可惜了。而且我媽他們到時候都沒有地方住了。你說總不能搬過去跟我們一起住吧。”

“當然不可能。”我立馬反對說:“房子沒了,可以租房子住嘛,李茂和蔣莉現在都在上班,一個月工資加一塊有七千多塊錢呢,租得起房子的。”

“老公,算我求你了好不好。”李豔請求的說:“你就借給我吧,以後我一定還你。”

我解釋說:“小豔,這不是借不借和還不還的事,我們馬上就是兩口子說這話也太見外了是吧?可是我現在真的沒有那麼多錢,身上就三萬塊錢。”

李豔打斷我的話,搶著說:“公司現在不是你在管嗎?你在公司拿點吧,回頭有了,我就立馬還。”

我都說的這麼清楚了,我不知道李豔是真聽不懂我的意思,還是在裝糊塗。我就算錢多的花不完,也不可能拿去接濟李家啊。好不容易看著他們落魄了,我笑話都還沒看夠呢。

我又說:“小豔,你也知道錢是公司的,我現在隻是代理總裁,我一下挪用那麼多的錢,那可是違規的。小叔知道了,也不好是吧。我真的希望你能夠把我們的婚姻和你們家的事分開了來看。不然你會讓我特別為難的。”

“那你是堅持不借了事吧?”李豔的語氣起了點變化。

“不是不借,是現在我真沒錢。”我咬定了的回複。

李豔歎息了一聲說:“那好吧,我再去別處想想辦法。”

掛了電話,我心裏也是一陣惆悵。我想李豔是知道我是不可能去幫助她們家的,但是她卻總以為我們在一起了,準備結婚了,我就會在這個問題上妥協。但我絕對是做不到的。在她家人和我們婚姻之間,我隻能委屈她了。

下午的時候,我接到了嶽母的電話,嶽母說自己這兩天身體很不好,明天就先不要去他們家提親了。等她病好點以後再去。不然她們沒法招待好我們。我隻應了兩聲。什麼多的話都不想說。

不知道是不是李豔打了電話,勸說了嶽母,兩人之間又鬧起了不愉快。一直以來,李豔給我的形象都是幹練明了,不拖泥帶水的人。但在我們的婚姻和她家人之間她已經陷於兩難之地很長時間了,一直試圖得到一個完美的結果。可世界上哪有兩全其美的事呢,她明知道不可為而刻意為之,除了給自己增添煩惱之外,還能起到第二個作用嗎?我都覺得李豔有些奇葩了。